证券代码:688449 证券简称:联芸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11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阡陌路459号D座聚光中心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1日
至2026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8、9.01、9.02、9.03、9.04、9.05、9.06、9.07、9.08、9.09、9.10、10、11、12、13、14、15、16、17、1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8、9.01、9.02、9.03、9.04、9.05、9.06、9.07、9.08、9.09、9.10、10、11、12、13、14、15、16、17、1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的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阡陌路459号A座202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电子邮件、现场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电子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6年5月8日16:00,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由股东(股东代理人)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钱晓飞
2、联系电话:0571-85892516
3、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阡陌路459号C楼C1-604室
4、电子邮箱:ir@maxio-tech.com
特此公告。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49 证券简称:联芸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对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449 证券简称:联芸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
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现就本次发行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449 证券简称:联芸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06号)核准,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芸科技”或“公司”)2024年11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11.25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10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1,125,0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共计人民币58,875,000.00元后,公司实际收到上述A股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66,125,000.00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3,365,759.7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4年11月22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4)第0019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于2024年11月18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5年6月3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联屹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年度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40,095,975.89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0,501,918.5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538,622.53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存款账户及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基本存款账户及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于2024年12月26日,公司完成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总额为人民币161,040,541.09元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使用基本存款账户统一支付及划转募投项目涉及的项目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奖金、餐费补贴等薪酬费用,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总额为人民币170,791,521.48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5年1月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相应资金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相应资金账户。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无异议意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5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不适用。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5年4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成都联屹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AIoT信号处理及传输芯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联芸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月1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联芸科技数据管理芯片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建造期为36个月,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暂未开工。
注2: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联芸科技数据管理芯片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建设总部基地大楼”变更为“购置总部基地大楼”,实施地点仍为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小镇园区,实施主体仍为公司。2026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拟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且公司将对该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即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的场地建设及装修费用、研发费用等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6年3月25日,该议案经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证券代码:688449 证券简称:联芸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本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基于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数据测算;
注2:2026年1-3月份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注3:上述数据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涉及的交易对方客户三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鉴于上述关联交易涉及内容属于公司商业秘密,披露交易信息可能对上市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及交易对方的利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豁免披露内部登记及审批程序,为维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进行了豁免披露。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稳定,与公司有良好的合作关系,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关联人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采购商品等,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所有交易均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定价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比照市价执行,并依据双方签署的相关合同进行交易。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人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继续执行,因价格调整或新增的关联交易合同授权公司管理层重新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信誉,有利于公司业务活动的持续开展。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上述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449 证券简称:联芸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1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文件。
公司本次发行预案及相关文件的披露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的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的决定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449 证券简称:联芸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因增加董事会临时提案,补充通知于2026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6年4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小玲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核查意见;审计机构亦对本议案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4)。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娄贺统、孙玲玲、朱欣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由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集体回避,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公司将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竞价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时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的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0%,即不超过46,000,000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6,167.6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发行方案经股东会逐项审议通过后,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最终方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内容为准。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及《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6-025)。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5月11日14:30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6)。
特此公告。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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