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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9、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上级政府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事项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相关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实施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简易程序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股份、可转债转股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2、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须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该事项能否顺利实施取决于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1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意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7)。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保证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的前提下,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由人民币0.5亿元提升至人民币2亿元。投资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基本情况

  (一)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 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实际投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实际情况调整。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控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好、流动性高、中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公司现金管理不得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风险投资。

  (四)投资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总额度。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公司及子公司将做好资金的合理预算和规划安排,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

  (六)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好、流动性高、中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能准确预估。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选择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盈利能力强的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将遵循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好、流动性高、中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2、公司授权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行使上述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将配备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投资进展及投资安全状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委托理财事项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日常资金的周转及需求。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日常资金的周转及需求。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由人民币0.5亿元提升至人民币2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现金管理额度在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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