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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26-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4月10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兼总裁陈继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财务指标、审计意见类型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财务指标、审计意见类型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同时,公司银行账户冻结所涉诉讼事项尚未解决完毕,仍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措施。

  如本次撤销申请获得深交所批准,公司股票仍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财务指标、审计意见类型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26-030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财务指标、

  审计意见类型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

  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271.86万元,营业收入扣除后为31,855.90万元,2025年度利润总额为-10,245.62万元,净利润为-10,198.4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36.73万元,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7,666.38万元。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已满足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因财务指标、审计意见类型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2、公司因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触发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12月31日起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在2025年12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鉴于公司基本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并新增一般银行账户冻结,相关诉讼事项尚未解决完毕,公司暂不具备撤销因主要银行账户冻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3、在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

  正常交易,证券简称仍为“*ST云网”,证券代码仍为“002306”,股票日涨跌

  幅限制仍为5%。

  4、如本次撤销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批准,公司股票仍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财务指标、审计意见类型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于同日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财务指标、审计意见类型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因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1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16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具体详见公司在2025年4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公司因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之“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六)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12月31日起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具体详见公司在2025年12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271.86万元,营业收入扣除后为31,855.90万元,2025年度利润总额为-10,245.62万元,净利润为-10,198.4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36.73万元,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7,666.38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8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本规则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逐项自查,2025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8条的规定,公司满足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二) 公司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关于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在2025年度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至此,公司因截至2024年度末近三年连续亏损且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意见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

  综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7条、第9.3.8条的相关规定,现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财务指标、审计意见类型所触发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三、 公司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因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之“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六)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12月31日起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在2025年12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

  鉴于公司基本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并新增一般银行账户冻结,相关诉讼事项尚未解决完毕,公司暂不具备撤销因主要银行账户冻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股票交易仍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财务指标、审计意见类型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交所批准,具有不确定性;如本次撤销申请获得深交所批准,公司股票仍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26-031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补选邓爱琼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邓爱琼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邓爱琼女士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尽快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独立董事邓爱琼女士通知,其已按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26-032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扬州市科创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州科创基金”)以“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及还款协议纠纷”为案由,向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扬州邗江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扬州邗江法院冻结了公司基本银行账户及子公司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高邮”)银行账户,冻结期限为一年。因上述公司基本银行账户冻结,触发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可参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

  二、案件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扬州邗江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公司基本银行账户的冻结,同时新增冻结公司其他一般银行账户,冻结金额为4,753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基本银行账户裁定冻结金额为30.90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的0.40%,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的货币资金的0.28%;公司其他一般银行账户裁定冻结合计金额为5,981.53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的78.02%,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的货币资金的53.96%。上述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账户资金被冻结,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运营管理及资金调度等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将积极与相关方保持沟通,形成解决方案,消除银行账户冻结影响。

  三、前期其他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1.中科高邮与蓝海机器人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展

  公司于2025年4月4日、2025年6月7日分别披露《关于累计诉讼案件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关于累计诉讼案件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对广州蓝海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机器人”)与中科高邮买卖合同纠纷情况进行披露,该案件涉及金额453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科高邮与蓝海机器人达成执行和解,分期支付款项。

  2.中科高邮与江苏东霆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进展

  公司于2025年6月7日披露《关于累计诉讼案件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对江苏东霆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东霆机电”)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中科高邮之情况进行披露,该案涉及金额1,4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科高邮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原告撤回起诉。

  3.中科高邮与昆山渗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展

  公司于2025年6月7日披露《关于累计诉讼案件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对昆山渗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渗馨环保”)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中科高邮之情况进行披露,该案涉及金额921.92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科高邮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列中科高邮为第三人,法院判决中科高邮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4.中科高邮与江苏昆工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进展

  公司于2025年6月7日披露《关于累计诉讼案件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对江苏昆工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昆工电力”)以“买卖合同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中科高邮之情况进行披露,该案涉及金额592.69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科高邮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原告撤回起诉。

  5.中科高邮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科高邮诉讼案件进展

  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披露《相关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买卖合同纠纷”为案由对中科高邮提起诉讼,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法院冻结中科高邮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案号为(2024)苏0214民诉前调8767号。该案件涉及金额1,248.72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科高邮收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由于本案《购销合同书》的效力认定与其他案件存在关联性,裁定如下:本案中止审理。

  四、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积极与相关方协商解决方案,争取尽快解除全部账户冻结事项,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上述诉讼及账户冻结风险,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

  2、《民事判决书》;

  3、《和解协议》。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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