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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6-016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要求,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上述产品销量包含了部分外购成品再销售的量。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不含增值税)波动情况

  

  注:价格断档现象为该原料在该季度未采购,故无数据采集。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6-014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元喜,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勇,201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黄源源,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在公司现有审计范围内,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费用预计为250万元(不包括审计过程中会计师代垫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等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历年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因此,审计委员会成员建议: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工作,同时聘请其负责本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门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6-017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7日下午15:00—16:30

  2、会议召开网址:公司网站(https://www.longsheng.com)

  3、会议召开方式:公司网站“互动平台”在线交流

  4、投资者可在2026年4月17日15:00前在公司“互动平台”上先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2026年4月11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通过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7日下午 15:00—16:30。

  三、参加人员

  参加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阮伟祥、董事兼财务总监卢邦义、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姚建芳、独立董事赵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6年4月17日15:00前在公司“互动平台”上先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以在2026年4月17日下午15:00—16:30登录公司网站(https://www.longsheng.com)“投资者关系”—“投资交流”—“互动平台”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霞萍

  联系电话:0575-82048616

  六、其他事项

  投资者可在2026年4月17日下午15:00时起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s://www.longsheng.com)“投资者关系”—“投资交流”—“互动平台”浏览业绩说明会的相关记录。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6-014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保持公司资金筹措、管理及运用的灵活性,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并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不超过130亿元。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与发行方案

  1、注册品种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等。

  2、注册规模

  采用统一注册模式,总注册额度不超过130亿元,发行阶段确定各债券的品种、规模、期限等相关要素。

  3、发行时间与期限

  本次拟注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在获准发行后,可在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择机分期发行符合要求的不同期限债务融资工具。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张,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确定。

  5、承销方式

  组织主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6、募集资金用途

  所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满足公司经营需要、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项目建设等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用途。

  7、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决议,结合公司和市场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全权决定办理与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时间及期限、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及票面利率、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等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

  3、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发行有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或者部分发行工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协议及文件,并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5、上述授权在本次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注册发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及授权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报相关主管部门获准发行后方可实施,是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6-007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通知定于2026年4月9日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在公司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阮伟祥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1、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预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号)。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号)。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2025年度董事薪酬

  2025年度公司全体董事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目标达到,但考虑到为增加股东的利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协商一致,决定放弃本次的总经理奖励,因此不计提考核奖。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同意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关联董事阮伟祥、RUAN CUNFAN、姚建芳、卢邦义、何旭斌回避表决,由其他四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本议案的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同意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联董事阮伟祥、RUAN CUNFAN、姚建芳、卢邦义回避表决,由其他五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本议案的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号)。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本议案六名关联董事阮伟祥、RUAN CUNFAN、姚建芳、何旭斌、卢邦义、贡晗回避表决,由其他三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号)。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号)。

  (十)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号)。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和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号)。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号)。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度ESG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股东会会议通知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5号)。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6-012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各子公司经营需要,以及尽量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核定的担保额度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实际发生融资类担保时,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给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含新设立、收购的控股子公司)使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披露。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及关联方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相关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被担保公司当前经营状况正常,无重大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本次担保预计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已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将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4月8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990,502.40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3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6-010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日常性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等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不产生不利影响,对关联方不存在任何依赖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7条的规定,按类别对公司当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并根据预计结果提交董事会。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六名关联董事阮伟祥、RUAN CUNFAN、姚建芳、何旭斌、卢邦义、贡晗回避表决,由其他三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该议案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该事项,一致同意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2026年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其交易价格是根据“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上述价格交易;无政府价格的,根据该货物的市场价格交易;无可参考的市场价格的,原则上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确定”的原则下进行,因此其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同时,上述关联交易旨在实现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和拓宽货物的销售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因此其交易行为是合理的。最后,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相当小,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与各关联方不存在任何依赖关系。因此,同意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二)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仅对与关联方可能产生1,000万元以上的交易作出金额预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成都北方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情况如下: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355号3栋1单元6层,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桂生,注册资本:970万元。经营范围: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煤炭、塑料橡胶制品、针纺织品、建筑材料(不含油漆)、五金交电、涂料、天然橡胶、天然乳胶、纺织原料及产品、水产品、保健品、煤制品、安防器材、沥青、蓖麻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批发零售危险化学品(品种详见许可证,不带储存经营,仅限票据交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因该公司系本公司直接持股38%的联营企业,且公司董事贡晗持股15%而构成关联关系。

  2、浙江吉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情况如下:

  住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三路8号,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江宇,注册资本:12,502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五金产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因该公司系本公司直接持股20%的联营企业,关联方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股权,且公司董事姚建芳、何旭斌任该公司董事,而构成关联关系。

  3、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情况如下: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阮金木,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环保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因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0%股权,而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受控股股东成员阮伟祥控制,且公司董事卢邦义任该公司董事而构成关联关系。

  4、浙江龙盛薄板有限公司情况如下:

  住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闯,注册资本:2,900万美元。经营范围:冷轧产品、特钢产品、冷硬产品,热镀锌产品,彩涂产品及氯化亚铁铝的生产和销售;回收鲁兹纳工艺产生的氧化铁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因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75%股权,而浙江龙盛控股有限公司受控股股东成员阮伟祥控制,同时阮伟祥任该公司董事长而构成关联关系。

  5、上海衡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情况如下: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1189号1幢3层304室,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长征,注册资本:2,028.091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因该公司系本公司直接持股8.5272%的联营企业而构成关联关系。

  6、中轻化工绍兴有限公司情况如下:

  住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余水兵,注册资本:3,874.7609万元。经营范围:生产:磺化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批发、零售: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因该公司系本公司联营企业中轻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间接持股25%)而构成关联关系。

  7、亚培烯科技有限公司情况如下: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网周路99号1幢21层2122室,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DONGCHU WEI,注册资本:735.7954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因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3.5912%股权,且公司董事姚建芳任该公司董事而构成关联关系。

  8、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情况如下: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德盛路55号,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法定代表人:陆斌,注册资本:127,618.0904万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外汇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监委批准的其他业务(详见金融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因本公司持有该公司8.64%的股份,且公司董事卢邦义任该公司董事而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成都北方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是利用其采购优势,公司根据市场价格向其采购活性炭、烟煤以及其他化工中间体等。

  2、浙江吉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同处在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公司向其采购2-氟苯胺、3.4-二氯苯胺等原料。

  3、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作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焚烧、填埋处置的一家公司,公司通过其进行合法的固废处理。

  4、浙江龙盛薄板有限公司位于龙盛工业园区附近,公司根据市场价格销售水、电、汽给该公司。

  5、上海衡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一家新材料公司,有其一定的市场渠道,公司销售合成树脂给该公司以拓展市场。

  6、中轻化工绍兴有限公司位于龙盛工业园区内,公司根据市场价格销售水、电、汽给该公司。

  7、公司与亚培烯科技有限公司有合作,向其提供加工和技术服务。

  8、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所在地的地方商业银行,公司部分子公司通过该银行发放工资结算,以及部分存款、结构性存款、贷款等。

  (二)定价政策

  双方协议定价,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上述价格交易;无政府指导价的,根据货物的市场价格交易;无可参考的市场价格的,原则上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确定。公司在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在遵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双方协商确定利率。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旨在实现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和拓宽货物的销售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

  2、关联交易公允性:关联交易价格有公允的定价原则,符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相当小,因此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6-008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转增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现金分红以及实施现金分红的具体金额和时间。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50,042,414.2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325,333,186.0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7.79%。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2025年中期已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股0.2元(含税),派发650,666,372.00元,全年合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975,999,558.00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3.36%。

  2、公司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应当披露以下指标并说明公司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

  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正常经营和后续发展的情况下,在满足以下中期利润分配前提条件和上限范围内,全权处理2026年中期(包括半年度、前三季度)分红方案的一切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前提条件

  公司当期盈利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分红上限

  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授权安排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上述分红条件及分红上限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后决定是否实施中期分红、制定及实施中期分红方案。

  (四)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同意将上述两个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和可分配利润等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经营发展状况,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做出相应评估后,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让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若《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能取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仍需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6年生产经营、盈利情况并综合考虑现金流、重大投资计划、重大资金支出等因素作出合理规划并拟定具体方案,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能否得以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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