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广农糖业 公告编号:2026-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15:30开始。
②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30号7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应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3人,代表股份216,096,9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98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13,057,1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21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8人,代表股份3,039,8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9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1人,代表股份3,089,3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4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8人,代表股份3,039,8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93%。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其中董事陈宇宁先生、职工董事莫政融先生、独立董事李坚斌女士因公务原因请假;
(2)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3)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2.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提案1.00 关于与控股股东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53,052,709股)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340,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973%;反对1,50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10%;弃权19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5,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452%;反对1,50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941%;弃权19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07%。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提案2.00 关于与第二大股东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9,954,972股)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489,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14%;反对1,45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40%;弃权19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6,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961%;反对1,45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080%;弃权19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59%。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提案3.00: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403,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62%;反对1,53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09%;弃权15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5,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721%;反对1,53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7264%;弃权15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15%。
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2.律师姓名:梁定君、邓心倩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