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授信开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包括短期借款、中长期借款不限。同时,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本议案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具体文件及办理贷款具体事宜。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1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
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与投资价值提升,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披露了《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现对2025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并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 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专注于内燃机冷却系统产品及汽车轻量化塑料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商用车、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领域。同时,公司正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电子风扇总成业务,持续拓展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产品布局。公司是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中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冷却风扇行业标准的主导制订单位。2025年,公司精准把握商用车行业复苏与新能源转型的战略机遇,以技术创新为核心引擎、市场开拓为关键抓手、精益运营为效能保障、人才组织为内生动力,推动传统主业强势放量、新能源业务加速落地,经营业绩实现显著增长,实现营业收入43,426.49万元,同比增长20.6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98.51万元,同比增长48.96%;实现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06.61万元,同比大幅增长88.46%。业绩增长核心源于新产品放量突破、规模化量产交付与市场份额持续提升,行业龙头地位与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巩固。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公司将强化战略统筹,提速新能源业务转型,保障新基地高质量投产运营,深化全球化市场布局;坚持创新驱动,强化核心技术攻关,完善全流程产品管理体系,构筑核心技术护城河;推进卓越运营,筑牢稳健发展根基,奋力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 重视股东回报,提升投资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兼顾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利益,结合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制定了《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
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以来,累计实施现金分红6次,合计分红金额约为3.25亿元人民币。2025年,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5年5月6日实施完成,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111.37万元(含税),分红比例34.95%。
2026年,公司坚持现金分红优先原则,积极回馈全体股东。公司拟定的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总股本210,736,70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6,362,075.32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1.52%,分红比例进一步提升。
三、 聚焦新质生产力,加强新能源产品研发
2024年9月,公司通过竞拍取得63,14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拟布局建设“新能源商用车关键零部件创新研发中心及智慧数字工厂项目”。2025年,新基地建设有序推进。作为公司战略核心支点,新生产基地重点承载高压电机、压铸等新项目,聚焦新能源与高端零部件产能扩张,打造第二增长曲线。
公司坚持创新驱动,积极布局新能源热管理赛道。2025年,高压电子风扇总成、液压换向风扇等核心产品研发按节点推进,低压电子风扇总成已实现多家客户小批量正式供货,标志着公司在新能源领域完成从技术储备到市场落地的实质性跨越。
2026年,公司将集中优势资源投向新能源热管理系统领域,全力推进高压电子风扇总成系列产品市场规模化导入,同时,加快核心零部件的自研进程,降低供应链风险与成本,快速形成新的业绩增长点。
四、 加强投资者沟通,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优化信息披露工作,努力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同时提高公告的可读性、直观性,将公司营运情况、财务状况结合,全面呈现给投资者,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2025年,公司着力提升投资者沟通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形成了多层次沟通机制,通过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现场调研、上证e互动、投资者关系邮箱、热线电话等多种途径保持与投资者及时高效的沟通与交流,召开3次业绩说明会,充分了解投资者诉求,解答投资者疑问,提取投资者的意见与建议。
2026年,公司将继续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通过数字化等高效便捷的方式强化与投资者的沟通,积极高效组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交流会等,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五、 规范治理,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高度重视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2025年,公司治理体系持续优化完善。全年召开股东会3次、董事会9次,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稳妥有序推进监事会改革,有效优化监督体系,激发治理新动能;公司系统性地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显著提升了公司运营的规范性与决策的科学性,全面保障了股东合法权益。全体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了监督职能与建言献策作用,为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做出了积极贡献。
2026年,公司将密切关注监管政策环境变化,持续完善治理体系,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推进公司治理规范化建设。一是根据新《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监管要求,推动公司治理架构系统性升级,打造科学规范、有效制衡、运行高效的新时代治理体系。二是深化薪酬制度改革,修订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激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六、 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依法通过股东会行使其股东权利,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始终与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群体保持紧密沟通。公司做好监管政策研究学习,及时传递监管动态和法规信息,确保“关键少数”能够迅速响应并适应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内外部合规培训,进一步提升“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和责任感,持续铸牢敬畏意识、合规意识。此外,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并指定人员协助独立董事高效、畅通履行职责。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关键少数”履职管理,督促其持续提升专业能力与责任意识,聚焦公司战略落地、创新发展、提质增效等重点工作,做到科学决策、严格监督、高效执行;持续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关键少数”勤勉尽责、主动担当,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七、 其他事宜
公司将认真执行本“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持续评估本方案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着力提升经营发展质量和核心竞争力,积极回馈广大投资者,切实履行好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本次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计划方案,不构成业绩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调整、行业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5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 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已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公司2025年度不计提盈余公积,以后根据具体情况再恢复计提。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72,448,054.02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10,736,70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6,362,075.32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1.5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将本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3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10日在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31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贺财霖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五) 审议通过《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 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七) 审议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八)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认真审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对以往年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审计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估,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6年度财务审计收费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10万元,审计收费定价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10,736,70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6,362,075.32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1.5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在本利润分配事项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 审议通过《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06)。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津贴和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6位非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
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和2026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3位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水平较为合理,充分兼顾了资本市场、同行业的整体平均水平以及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为董事会提供的专业性建议或帮助,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3位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综合考虑所处行业、企业规模、经营区域、可比公司以及具体经营业绩等情况进行制定,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前述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内签署相关的具体文件及办理贷款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告编号:2026-010)。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九) 审议通过《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2)。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7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
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津贴和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和2026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尚需股东会审议。现将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 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 薪酬方案
(一) 非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在公司所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对应的薪资管理规定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鉴于公司董事长系公司董事及法定代表人,主要履行公司战略决策、重大事项审议及法定代表人等相关职责。为体现权责对等原则,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及董事长实际履职情况,特设立董事长职务津贴,其2026年津贴方案参照总经理的薪资管理规定执行。
上述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薪酬考核和薪酬发放,均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管理规定执行。
(二) 独立董事2026年度津贴方案
独立董事津贴方案为:每人每年6万元人民币(含税),自任期开始起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收入、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三) 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基本薪酬:根据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
2、绩效薪酬:以公司季度、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季度、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季末或年终根据当期考核结果统算兑付;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其他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四) 其他规定
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或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个人所得税;
2、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3、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公司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水平较为合理,充分兼顾了资本市场、同行业的整体平均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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