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729,349.58元,未分配利润112,039,161.95元;母公司净利润11,663,344.21元,未分配利润134,446,465.7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1,166,334.42元,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根据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5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12,039,161.95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规划,为保障公司稳定运营、推动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5年度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全部结转到下一年度。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注:1、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股东会审议;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办理完成部分回购股份注销事宜,注销回购股份8,845,123股。
根据上述指标,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所处阶段、盈利水平、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4、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本次审议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2025年度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对部分资产予以核销。
经测试,2025年度公司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37,198,063.84元,拟进行核销资产合计27,295,728.03元。
一、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一)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原因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经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信用、资产减值准备。同时公司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调查取证、确认实际形成损失后,予以核销。
(二)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2025年度公司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9,780,323.87元,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7,417,739.97元,合计37,198,063.84元,拟核销资产27,295,728.03元。
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2025年度公司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37,198,063.84元,明细如下表:
注:以上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2、2025年度公司拟进行核销资产合计27,295,728.03元,明细如下表:
(三)公司2025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二、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7,198,063.84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37,198,063.84元;本次核销资产共计27,295,728.03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361,656.57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已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中反映。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进行,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三、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说明
(一)2025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计提方法如下:
1、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本公司在以前年度应收账款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客户类型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本公司将应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款项等无显著回收风险的款项划分为性质组合,根据预计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二)2025年度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按照客户类型对应的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
本公司以此类应收票据预计存续期的历史违约损失率为基础,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都将分析前瞻性估计的变动,并据此对历史违约损失率进行调整。
2、对于非经营类低风险业务形成的应收票据根据业务性质单独计提减值。
(三)2025年度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模型进行处理。本公司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单项计提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所以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本公司将应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款项、租赁保证金等无显著回收风险的款项划分为性质组合,根据预计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四)2025年度计提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五)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六)2025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七)2025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的合同资产是指满足合同资产确认条件的保证类质保金,质保金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类似于应收款项,但合同资产还存在其他履约风险,而其他履约风险不在信用减值损失考虑范围之内。在计量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损失时,先按照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计算与该合同资产信用风险特征类似的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得出该合同资产信用风险特征类似的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与各账龄内应收款项余额的比例之和,作为组合内合同资产的资产减值损失率。合同资产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该组合合同资产余额之和乘以组合内合同资产资产减值损失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八)2025年度核销资产的情况的说明
为了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规定,公司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根据清查结果,对已确认无法回收的应收款项和已确认无法使用的存货、固定资产进行核销。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且合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能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因此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基于客观审慎的评估,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有关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公司将按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6年4月9日14:3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
3、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主持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董事会认真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范履职,认真落实股东会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推动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徐松林先生、吴战篪先生、唐茜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邹珍凡先生根据2025年度经营管理层执行股东会、董事会各项决议,以及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和2025年度财务报表数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情况进行了认真地研究和分析,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以2025年度经审计的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2026年市场营销计划、生产经营计划等,经过审慎分析研究,编制了《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2025年度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对部分资产予以核销。
经测试,2025年度公司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37,198,063.84元,拟进行核销资产合计27,295,728.03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因此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基于客观审慎的评估,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有关事项。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审计报告。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规划,为保障公司稳定运营、推动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5年度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全部结转到下一年度。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及股利分配政策,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所处阶段、盈利水平、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社会责任履行等情况,编制了《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助力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ESG管理与实践情况。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订《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外部董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长及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主要根据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酬行情等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奖励等。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2)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薪酬按照职务与岗位责任等级确定。
(3)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领取津贴标准为税前8.4万元/年。
(4)公司独立董事领取津贴标准为税前12万元/年。
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其他有关说明:
(1)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相关董事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绩效考评,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绩效薪酬的兑现水平。如相关人员有突出贡献,则按照贡献大小调整相应人员的绩效薪酬的系数。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会议对各董事薪酬方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12.0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长邹榛夫先生薪酬(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董事长邹榛夫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12.02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邹珍凡先生薪酬(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董事邹珍凡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12.03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孙仲华先生薪酬(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董事孙仲华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12.04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林武宣先生薪酬(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董事林武宣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12.05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职工代表董事吕荣华女士薪酬(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职工代表董事吕荣华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
12.06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独立董事徐松林先生薪酬(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独立董事徐松林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12.07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独立董事吴战篪先生薪酬(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独立董事吴战篪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12.08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独立董事唐茜女士薪酬(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独立董事唐茜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
本议案中各项子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主要根据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酬行情等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奖励等。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其他有关说明:
(1)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绩效考评,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绩效薪酬的兑现水平。如相关人员有突出贡献,则按照贡献大小调整相应人员的绩效薪酬的系数。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董事邹珍凡先生、孙仲华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1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徐松林先生、吴战篪先生、唐茜女士就其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经核查,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经评估,公司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执业资质与专业胜任能力,在2025年度审计服务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勤勉尽责、规范执业,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资质及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并出具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公司拟从2026年1月1日起按新颁布的规定开展会计工作、处理会计业务、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5、中介机构相关意见;
6、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