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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 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52,203,641.0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10日,公司总股本404,836,3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193,45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现金分红总额16,193,45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2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应当披露以下指标并说明公司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133,464.59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6,193,455.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 公司专注于精细化工领域,主营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及专用助剂产品,该行业具有技术门槛高的突出特征,当前正处于高质量发展关键阶段,下游高端领域需求持续提升为公司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结合行业发展形势、自身资产规模及盈利水平,公司目前处于快速成长期,以“成为行业细分领域的领跑者”为战略发展目标,坚持差异化发展路径,而这一战略的顺利实施离不开强有力的资本支撑。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6,177,212.47元,同比下降4.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133,464.59元,同比下降22.57%,业绩阶段性波动主要受行业整体运行环境、行业周期、市场竞争及产品结构调整等多重因素所致,但公司主业根基稳固、技术壁垒清晰,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资产负债率显著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财务结构稳健,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可控,具备良好的信用水平与充足的融资空间。而当前公司正处于产能扩张、技术升级、市场拓展并行的快速发展阶段,对项目建设、营运周转、研究开发与技术改进、安全环保合规等方面均有较多资金需求,为保障战略目标落地,平滑业绩阶段性波动带来的现金流压力,公司需保留充足资金储备,以稳定支撑未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增强长期抗风险能力与发展动能。

  (二)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发展,预计收益情况良好。

  (三) 在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议案时,中小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投票,公司将披露分段表决情况。同时,公司将于近期召开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现金分红等相关事项的意见或建议,均可在线与公司沟通。

  (四)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将积极研究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规稳健,分配比例兼顾了股东分红回报与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契合公司持续发展战略,信息披露详实、无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会议出席董事9名,表决董事9名,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并兼顾股东长远利益,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每股收益,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稳定发展。

  (二) 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125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将公司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主要产品产量、销售及收入实现情况

  单位:吨、万元

  

  注1:公司销售量大于生产量主要系存在外购成品销售情形;2025年度公司外购成品主要为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13,601.33吨。

  注2:特种单体中间体、亚磷酸三苯酯主要用于进一步生产,公司上表数据统计中不包含特种单体中间体和亚磷酸三苯酯相关数据。

  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 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注:为保持数据一致性,上表高分子新材料专用助剂不包含亚磷酸三苯酯相关数据。

  (二)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二、 报告期内无其他公司对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3月31日通过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秋新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该项议案同时还听取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此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三位独立董事还将在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此项议案。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此项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已就该事项出具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此项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6)第3369号)。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此项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已就该事项出具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并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书面评估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此项议案。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此项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此项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此项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1)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讨论;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已就该事项出具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和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给出了无异议的结论性意见。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此项议案。

  1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意见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此项议案。

  1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8,133,464.5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52,203,641.04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同时兼顾公司、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提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10日,公司总股本404,836,3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193,45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现金分红总额16,193,45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24%。

  公司综合考虑了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需持续投入营运资金,以满足未来日常经营等资金需求,因此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此项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讨论;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已就该事项出具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1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此项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4.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此项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讨论;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已就该事项出具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1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申请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共人民币20亿元,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审批。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在上述额度内进行授信申请,授信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此项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1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2026年融资计划,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鉴于此,公司2026年度拟计划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泰州)有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预计有效期不超过48个月,具体担保协议、债权人及担保方式待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选定商业银行后签署和确定。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此项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已就该事项出具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1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保障本金安全、合规运作及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提升公司收益与股东回报。公司拟在授权期内滚动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保本型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投资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标的的理财产品。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品种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投资决策与购买事宜,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此项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由财务部具体实施。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此项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讨论;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已就该事项出具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19.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8,222.81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40,000,040.66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4.17%。本次事项将于前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满12个月之日起实施,最近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证监会及上交所相关规定。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此项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讨论;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已就该事项出具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20.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提升经营管理效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此项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新增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2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该项议案分项表决,董事审议本人及关联方薪酬时已回避表决。

  21.1关于非独立董事孙秋新的薪酬,表决结果: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此项议案,孙秋新、金连琴、孙杰回避表决。

  21.2关于非独立董事金连琴的薪酬,表决结果: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此项议案,孙秋新、金连琴、孙杰回避表决。

  21.3关于非独立董事孙杰的薪酬,表决结果: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此项议案,孙秋新、金连琴、孙杰回避表决。

  21.4 关于非独立董事雷树敏的薪酬,表决结果: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此项议案,雷树敏回避表决。

  21.5关于非独立董事严大景的薪酬,表决结果: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此项议案,严大景回避表决。

  21.6关于职工代表董事吴玮娟的薪酬,表决结果: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此项议案,吴玮娟回避表决。

  21.7关于独立董事郭正龙的薪酬,表决结果: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此项议案,郭正龙回避表决。

  21.8关于独立董事孔宪根的薪酬,表决结果: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此项议案,孔宪根回避表决。

  21.9关于独立董事薛德四的薪酬,表决结果: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此项议案,薛德四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讨论;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22.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该项议案分项表决,董事审议本人及关联方薪酬时已回避表决。

  22.1关于总经理孙秋新的薪酬,表决结果: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此项议案,孙秋新、金连琴、孙杰回避表决。

  22.2关于董事会秘书孙杰的薪酬,表决结果: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此项议案,孙秋新、金连琴、孙杰回避表决。

  22.3关于副总经理雷树敏的薪酬,表决结果: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此项议案,雷树敏回避表决。

  22.4关于副总经理孙白新的薪酬,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此项议案。

  22.5关于财务总监胡建平的薪酬,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此项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讨论;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3.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1)。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此项议案。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泰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青树泰州”)

  常青树泰州为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金额:公司拟为常青树泰州的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情况:无

  ● 特别风险提示:常青树泰州为公司2024年度新设立全资子公司,目前处于项目建设阶段,实际使用授信额度后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上升。公司将通过统一的资金管控体系持续加强对其经营、资金的全流程管控,有效识别与缓释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 本次增加银行授信申请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常青树泰州2026年度业务发展需求及融资规划,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为常青树泰州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预计有效期不超过48个月,具体担保协议、债权人及担保方式待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选定商业银行后签署和确定。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且为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涉及其他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况。预计担保额度的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此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属于非关联担保。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注:本表格中“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计算所依据的“最近一期净资产”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被担保人信息

  

  (二) 财务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常青树泰州总资产244,652,021.45元,总负债56,501,551.34元,净资产188,150,470.11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常青树泰州总资产344,866,016.03元,总负债158,052,754.7元,净资产186,813,261.33元。常青树泰州于2024年1月设立,目前项目处于建设阶段,尚未开展实际生产经营业务。

  被担保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对外担保、资产抵押、诉讼与仲裁等事项。

  (三) 其他说明

  常青树泰州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事项为预计2026年度担保事项,具体担保协议将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常青树泰州提供担保额度,是满足其项目建设及后续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必要举措。常青树泰州目前处于项目开工建设关键阶段,工程投入、设备采购及建设资金需求较大,前期负债水平相应上升,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系新建项目建设期的阶段性特征。为保障项目建设进度顺利推进,确保公司整体战略布局与产能扩张计划如期实施,公司需为其提供相应担保支持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在建项目的正常推进。因此,本次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预计是在保障项目建设与公司可持续发展方面具有充分的必要性。

  公司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完全的经营控制权与财务管控权,能够对其资金使用、经营状况及偿债能力实施全面监管。被担保人目前处于项目建设阶段,资产负债率为45.83%,整体财务结构稳健。公司将通过统一的资金管控体系,实现对相关风险的有效识别与缓释。同时,被担保人不存在逾期债务、重大诉讼仲裁等影响偿债能力的风险事项,公司对其具备充分的风险处置能力与资金支持能力。此外,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等相关规定及公司治理规范。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综合来看,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合规,具有充分的合理性。

  五、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预计2026年度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整体风险可控。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无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子公司尚无担保事项、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尚无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及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建立完善和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和发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持续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与核心竞争力,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确认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就涉及自身及其关联方薪酬的事项依法回避表决。

  上述薪酬方案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照其实际任职期限计算并发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止。如需调整,应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经调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其中董事薪酬方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生效。

  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积极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述薪酬方案涉及董事部分内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 投资额度及期限: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进行讨论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 审议程序

  对于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公司分别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审议程序。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开展,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保本浮动收益的产品报表列报的项目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保本保收益的产品在“其他流动资产”列报。

  五、 中介机构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开展,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保本型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回报。

  (二) 投资管理额度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以及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2026年公司计划进行现金管理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且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 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所购产品为保本型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此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审议程序。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 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保本型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仍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 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仅限于日常营运资金出现暂时闲置时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一定收益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带来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二) 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保本浮动收益的产品报表列报的项目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保本保收益的产品在“其他流动资产”列报。

  特此公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8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28,222.81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40,000,040.66元,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4.17%。

  ●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进行讨论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3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4,814.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25.98元,共计募集资金125,067.7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3,222.81万元,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28,222.8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3)第3168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4月3日到账,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二) 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三、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计划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总额为28,222.81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40,000,040.66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4.17%,将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起实施,确保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对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起实施。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 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二) 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待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125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进行讨论,保荐人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情况

  近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授权期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由上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4,800.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董事会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

  特此公告。

  ● 备查文件:

  1. 现金管理赎回凭证。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该制度的制定将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

  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并追溯至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金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6年4月10日,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所需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于2026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

  本次综合授信产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票据贴现等。具体授信业务种类、授信额度、期限、利率等核心条款,均以各方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约定为准;在上述总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根据各银行实际授信审批情况合理调配额度,最终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实际批准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结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本次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最终融资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次综合授信事项的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本次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不超过上述授信总额及实际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就具体授信相关事项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批。

  为在2026年度融资过程中精准把握融资时机、提升融资效率、合理控制融资成本,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层,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办理各类具体融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融资品种、资金用途、融资时间、期限、利率,以及选聘相关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与本次综合授信、融资相关的全部文件,本次授权期限与本次综合授信事项有效期保持一致,即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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