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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暨增持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1117            证券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2026-020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发布了《中国化学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工程”)拟于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截至本公告日,中国化学工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8,616,2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324%,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300,973,478.3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二) 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    是 否

  2025年7月10日至2026年4月9日期间,中国化学工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8,616,2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324%,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300,973,478.38元(不含交易费用),达到增持计划下限。

  三、 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中国化学工程及其一致行动人国化公司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承诺在本次增持行为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4.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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