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79 证券简称:中国西电 公告编号:2026-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本事项尚需提交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注:最近三年完整自然年度)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黄飞
黄飞,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2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审计或复核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23年加入立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解飞
解飞,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经理。2011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曾服务多家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9年加入立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赖小娟
赖小娟,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25年开始在立信执业,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收费
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约200万元(含税),上(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200万元,本(2026)年度内控审计收费约30万元,上(2025)年度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此基础上,结合公司业务和资产变动情况予以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聘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1179 证券简称:中国西电 公告编号:2026-013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2025年7月8日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及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12月15日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公司需要对执行的会计准则进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及实施问答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对于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的标准仓单,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的,企业可以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一致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标准仓单。对于初始确认时已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标准仓单,企业在后续期间不得撤销该选择。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的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2.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会计准则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期执行上述新的会计政策。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新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1179 证券简称:中国西电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__包括董事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ESG工作小组在内的“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三级ESG治理架构__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__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信息及数据的收集整理,年度统一书面报送__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____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反不正当竞争、尽职调查、循环经济、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数据安全与客户隐私保护议题对公司不具有财务重要性或影响重要性,但为相关议题,公司已结合实际情况在报告中对议题的相关治理与实践进行披露。科学伦理、平等对待中小企业为非实质性议题,已按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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