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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7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5年9月19日至2026年3月2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核查对象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6年4月10日出具的上述相关资料,在自查期间,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共有13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公司结合股权激励计划进程对上述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各自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未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信息,不存在利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综上,公司在股权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均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自查期间,未发现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买卖的行为,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8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0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韩洁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33名,代表股份117,490,5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720%;其中431名为中小投资者,代表股份68,589,2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17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名,代表股份101,208,8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905%;其中3名为中小投资者,代表股份52,307,4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6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28名,均为中小投资者,代表股份16,281,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16%。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 :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

  同意105,511,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89.8045%;反对11,904,5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1324%;弃权7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63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6,610,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82.5356%;反对11,904,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7.3564%;弃权7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108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

  同意105,497,5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89.7924%;反对11,895,5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1247%;弃权9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82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6,596,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82.5148%;反对11,895,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7.3432%;弃权9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142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

  同意105,484,5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89.7813%;反对11,739,0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15%;弃权26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227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6,583,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82.4958%;反对11,739,0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7.1151%;弃权26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389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天慧,曾乔雨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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