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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同步开展庭外重组工作的 公告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6-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21日,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丽生态”)收到债权人杭州晟泽盈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发来的通知,获悉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于2025年10月21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2025年10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70)。

  2026年3月,申请人向深圳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重组中心”)申请对公司进行庭外重组,并拟待条件成熟后向深圳中院申请公司转入破产重整程序,恳请重组中心提供必要的协助与支持。公司同意推进庭外重组,并推荐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律所”)担任公司重组协调人。重组中心对庭外重组申请予以受理,并确定金杜律所为公司的重组协调人。重组协调人已就公司庭外重组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2026年3月19日、2026年3月28日、2026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2026-006、2026-007、2026-008)。

  二、本次进展情况

  福建美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丽建设”)系公司核心子公司,目前美丽建设受多种因素叠加影响,同样面临巨大的债务压力,为实现美丽生态与美丽建设的整体脱困,彻底高效化解两公司债务风险,2026年4月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与美丽建设共同向重组协调人申请对美丽建设进行庭外重组,并对两公司实施协同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2026年4月9日,公司收到重组协调人回函,经重组协调人向重组中心请示,重组中心同意由重组协调人同步开展对美丽建设的重组工作,对美丽生态及美丽建设实施协同重组。

  2026年4月10日,重组协调人就美丽建设庭外重组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

  三、风险提示

  1、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公司及美丽建设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重组方案或相关协议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及美丽建设目前尚未进入预重整、重整等任何破产程序,本次庭外重组不代表公司及美丽建设必然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

  2、根据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发布的《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1),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400万元~3,6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9,700万元~14,50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0209元/股~0.0313元/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四、 备查文件

  重组中心出具的关于对《关于同步推进美丽建设重组并统筹实施两公司协调重组工作的申请》的复函。

  重组协调人发来的关于对《关于同步开展重组工作的申请》的回函。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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