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6-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6年4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俊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上做述职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5年年度报告》的相关部分。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报告意见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信息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5年年度报告》的相关部分。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5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对公司的会计报表发表了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董事会决定续聘其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财务负责人在该额度范围内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薪酬方案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自身津贴/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AbbVie签署Nav1.8抑制剂授权许可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与美国AbbVie Group Holdings Ltd.(以下简称“AbbVie”)签订独占许可协议,授予AbbVie在除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外的全球范围内开发、生产和商业化Nav1.8项目的独家权利。作为对外许可交易对价一部分,公司将从AbbVie获得Nav1.8项目授权许可费(3,000万美元的首付款及最高7.15亿美元的额外里程碑付款)。此外,AbbVie还将会支持授权品种Nav1.8抑制剂在合作项下开发至临床概念验证的一定的研发成本。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与AbbVie签署Nav1.8抑制剂授权许可协议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
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提请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第一、三、四、六、八、九、十、十一。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十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6-032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6日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8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4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13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五涉及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3、 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就2025年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29日(9:30—11:30、13:30—15:30)。
3、登记地点: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136号。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郭艳
(2)电话:028-67250551
(3)传真:028-67250553
(4)电子邮箱:haisco@haisco.com
(5)联系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136号。
(6)邮编:611130
5、谢绝未在上述指定登记时间内按照上述指定登记方式登记的股东(或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
6、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3”,投票简称为“海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6年05月06日的交易时间,即当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0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06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注:1、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6-034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根据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59,579,779.7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90,890,766.55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25,270,587.10元。
3.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广大股东,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现有总股本1,119,917,9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9,018,097.99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
4.若本议案获得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99,018,097.99元;2025年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因此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299,018,097.99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15.19%。
(二)调整原则
从本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股本发生变动,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相关指标
注:回购注销金额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并完成注销的金额。
2.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及其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超过公司2023-2025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正处于成长发展期,创新药销售收入稳定增长,公司在制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发展阶段、战略规划和股东回报规划。现金分红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本方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在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1.中期分红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的时间:2026年半年度或季度。
3.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及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前提下,决定本公司2026年度中期(半年度或季度)利润分配事宜,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6-035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69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2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133,782.4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0,866,217.5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1月16日出具《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2CDAA5B0008)。
(二)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571,544,677.65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544,502,505.38元,报告期使用27,042,172.27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25,632,386.15元(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签署时间和协议主要内容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用账户的存款余额列示如下:
注:公司使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河支行1001300001076159户的闲置募集资金182,000,000.00元认购了该支行的7天通知存款,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转回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河支行募集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预先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收入)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等媒体的编号为2024-041的公告。2025年1月2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全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等媒体的编号为2025-001的公告。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5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等媒体的编号为2025-015的公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累计现金收益为2,603,495.68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账户情况及账户余额情况详见下表:
注:公司使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河支行1001300001076159户的闲置募集资金182,000,000.00元认购了该支行的7天通知存款,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转回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河支行募集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报告期内,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药研发项目均已取得药品注册证书/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且需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也已基本支付完毕,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也已实施完毕。公司已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及节余资金后续安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等媒体的编号为2025-006的公告。该事项业经2025年1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将“盐酸乙酰左卡尼汀片的中国上市后再评价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641.5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长效口服降血糖新药HSK-7653的中国Ⅲ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中部分节余募集资金5,301.75万元用于“新型外周神经痛治疗药物HSK16149胶囊(中文通用名:苯磺酸克利加巴林胶囊)的中国Ⅲ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剩余的节余募集资金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围绕主业、谨慎论证、合理规划安排使用,尽快寻找新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进行投资,并在使用前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时披露。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除经批准的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鉴于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使用完毕,公司及子公司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西藏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3月将下述资金专项账户进行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2、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至公司自有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附件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附件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6-036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进一步完善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地区的收入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承担的具体职责,以其本人与公司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按照公司薪酬管理规定确定其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等,不另行发放津贴。基本薪酬按月度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在期末绩效评价后支付。
(2)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5.14万元/年(税前),按月度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担任的具体管理职位,以其本人与公司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等。基本薪酬按月度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在期末绩效评价后支付。
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四、其他
1、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薪酬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6-038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主要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庆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石柱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媛女士,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收费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信永中和遵循公正、客观、独立的职业准则,展现了良好的道德规范和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因此,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公司于2026年04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3、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6-039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2025年12月1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了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相关内容。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各项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等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各项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等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按类别披露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在报告期末的公允价值,以及其在报告期内的公允价值变动,可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按项目等作进一步披露。其中,与报告期内终止确认的投资有关的变动额和与报告期末持有的投资有关的变动额应当分别披露。企业还应披露与报告期内终止确认的投资有关的计入权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的转出情况。
(三)变更日期
上述会计政策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19号的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6-040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AbbVie签署Nav1.8抑制剂
授权许可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许可协议中所约定的首付款和里程碑款等款项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交易最终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 授权许可交易概述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思科”或“公司”)与美国AbbVie Group Holdings Ltd.(以下简称“AbbVie”)签订独占许可协议(以下简称“许可协议”),授予AbbVie在除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外的全球范围内开发、生产和商业化Nav1.8项目的独家权利。作为对外许可交易对价一部分,公司将从AbbVie获得Nav1.8项目授权许可费(3,000万美元的首付款及最高7.15亿美元的额外里程碑付款)。此外,AbbVie还将会支持授权品种Nav1.8抑制剂在合作项下开发至临床概念验证的一定的研发成本。
本次交易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手(被许可方)的基本情况
AbbVie是一家以研发为导向的全球生物制药公司,成立于2013 年,由 Abbott分拆而来,总部位于美国伊利诺伊州。公司致力于发现、开发并商业化能够改善人们生活的创新疗法及解决方案,目前在全球拥有约57,000名员工,团队成员协同合作,服务于全球患者,致力于造福社会。AbbVie的重点领域包括免疫学、肿瘤学、神经科学以及艾尔建美学旗下的产品与服务。更多信息请访问:http://www.abbvie.com
三、 许可项目基本情况
HSK55718和HSK51155是不同的选择性Nav1.8的阻断剂,通过选择性阻断特定钠离子通道作用,抑制痛觉神经的异常放电,从源头减少疼痛信号传递,拟开发疼痛相关适应症。其中,HSK55718分子开发的是静脉给药剂型,目前在中国进行I期临床试验;HSK51155分子开发的是口服剂型,目前处于临床前阶段。
四、 许可协议的主要内容
许可人:Haisco Pharmaceuticals Group Co. Ltd.
被许可人:AbbVie Group Holdings Ltd.
(一)许可事项
根据协议条款,海思科将HSK55718和HSK51155在除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外的全球范围内开发、生产和商业化的独家权利有偿许可给AbbVie。
(二)财务条款
1.首付款及里程碑
协议生效后,AbbVie将向海思科支付3,000万美元首付款。
根据特定临床、监管及商业化里程碑的实现情况,海思科有权获得包含近期里程碑1,000万美元及最高7.05亿美元的额外里程碑付款。
2、特许权使用费
海思科还将获得未来产品净销售额最高至高个位数分层特许权使用费。
(三)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生效日起生效,除非提前终止,否则将持续有效直至本协议项下任何应付款项付清为止。
(四)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美国纽约州法律约束并按其解释。
五、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的签署,将进一步推动HSK55718和HSK51155在全球范围内的开发与商业化进程。此举与公司坚持国际化、创新驱动的整体发展战略高度契合,是公司深化全球布局、加速创新成果转化的重要一步。该协议的签订预计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六、 风险提示
创新药研发周期长、环节多、风险高,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HSK55718和HSK51155最终能否研发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本次交易许可协议中所约定的里程碑款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最终里程碑付款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该项目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许可协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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