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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含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敞口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自身的固定资产抵押、应收账款质押、企业保证等)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不含已生效未到期的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出口贸易融资、抵押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综合授信金额可在各金融机构之间调剂使用。

  同时公司预计对控股子公司的债务的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7亿元或等值外币(其中债务本金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7亿元或等值外币)提供担保,并在必要时为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该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调剂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实施过程中,公司按照实际签订担保合同时的公司持股比例/出资比例确定使用额度的类别,若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已约定了相关股权收购、转让、增资等股权变动事宜,则以约定事宜完成后的公司持股比例/出资比例确定使用额度的类别。公司将确保提供担保的比例不超过持股比例/出资比例。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担保额度授权期限内,授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融资事宜。本次综合授信、担保额度事项的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财务部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和金额、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并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控股子公司,主要情况如下;

  (一)崇左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广西华宝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三)ZHONG XIN ECOWARE TECHNOLOGY(THAILAND)CO.,LTD.

  

  (四)东莞达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上述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且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各控股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公司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战略,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本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0元,其中上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0元,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事项考虑了公司所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再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的议案》,认为: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事项考虑了公司所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八、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事项考虑了公司所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意本议案。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众鑫股份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综上,保荐机构对众鑫股份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固定资产报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拟对众鑫股份永昌工厂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固定资产报废的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规定,众鑫股份永昌工厂拟报废处置部分设备,经公司生产、工程、研发、技术四部门现场鉴定,认为该批设备因技术升级、能效低,已无法满足当前生产需求,且更新改造及维修成本较高,已无实际使用价值,符合报废标准。

  经公司财务部梳理汇总,本次报废处理固定资产原值为5,611.70万元,累计折旧3,715.04万元,报废固定资产净值为1,896.66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考虑报废资产可回收金额以及拆卸费用等因素的影响,上述固定资产报废影响2025年度母公司损益1,896.66万元。本次固定资产报废有利于盘活存量资源,减少无效资产维护成本,确保公司资产账实相符,提升资产运营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0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进行报废的该批设备因技术升级、效能低,已无法满足当前生产需求,且更新改造及维修成本较高,经鉴定已无实际使用价值,符合报废标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报废处置,符合企业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反映企业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此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0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对部分设备进行报废,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按照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完成上述资产处置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上华街道仁和路11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9日

  至2026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6日(周六)9:00-16:00。

  (二) 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上华街道仁和路11号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方式登记。如以信函方式登记,请在来信上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或法人单位营业执照,信函上请注明“众鑫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上华街道仁和路11号公司会议室

  联系电话:0579-82366698

  联系人:众鑫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04-14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55.9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50元,共计募集资金67,733.21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48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0,253.2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177.7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7,075.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82号)。

  (二)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不包括截至期末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20,000.00万元,详见本报告三(三)2之说明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本公司及子公司崇左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州县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来宾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浙江众鑫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市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5个募集资金理财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现金管理产品包含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大额可转让存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以活期存款或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项目建设完成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在保证公司行业技术先进性的同时不断扩充和完善公司产品结构,从而巩固并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

  (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三)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四)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孙)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孙)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议案》,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孙)

  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已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及发行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及发行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及发行费用,之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公司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本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的发行费用(印花税)金额为14.27万元,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已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3.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因“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方案需重新规划,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9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11日

  附件1: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附件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年产10万吨甘蔗渣可降解环保餐具项目(崇左众鑫一期)目前仍在建设中,尚未完全达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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