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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 公告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6-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因公司已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的具体事宜。

  2025年8月27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5〕105号)。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2025年9月5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5〕115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了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以来,公司与中介机构积极推进可转债相关工作。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评估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情况良好,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及财务稳定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决策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董事会同意公司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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