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ST达华 公告编号:2026-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2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4月22日(星期三)9:0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350003,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采用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注意事项: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持相关证件进行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下午17:00。
5、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张军、蔡剑平
联系电话:0591-87510387
联系传真:0591-87767005
电子邮箱:zhangjun@twh.com.cn
(2)会议半天,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12”,投票简称为“达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4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4月2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4月29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ST达华 公告编号:2026-020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州新投挂牌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
暨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州新投挂牌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持有参股公司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米科技”)36.2068%股权,福州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新投”)持有其46.5085%股权,长鼎电子材料(绍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鼎电子”)持有其12.2000%股权,炎武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炎武实业”)持有其5.0847%股权。近日公司收到福州新投发来的《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46.5085%股权转让的告知函》,福州新投拟将其持有的福米科技46.5085%股权在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产权交易场所”)进行公开竞价转让,交易价格不低于68,800万元人民币(最终具体交易底价按照经福州市国资委备案后的股权价值评估值与投资原值68,800万元两者孰高确认),支付方式和期限届时详见相关公开挂牌转让文件。
综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现金流考虑,公司拟放弃本次交易的优先购买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福米科技的持股情况不会发生变化,仍持有福米科技36.2068%股权。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暂不涉及关联交易,由于福州新投本次转让采取公开挂牌方式,暂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故暂无法判断最终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放弃权利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评估备案并获得福州国资有关部门的批准,还需要履行公开挂牌程序。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尚未知福米科技其他股东长鼎电子、炎武实业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若后续无法得到福州国资有关部门的批准,本次交易亦存在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福州新投拟将持有福米科技46.5085%股权在产权交易场所进行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尚不确定受让方以及受让方是否与公司有关联关系,本公司将根据该交易的进展情况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福州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2MA8RN3QW7A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壶江路2号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研发楼二期2号楼
5、法定代表人:林颖捷
6、成立日期:2021年03月15日
7、注册资本: 300,0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国内贸易代理;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器辅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通讯设备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水产品批发海底管道运输服务;陆地管道运输;林业产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粮油仓储服务;货物进出口;食用农产品批发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公共航空运输;公共铁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四、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名称: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2MA8TDRTH63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鹏旺路27号
5、法定代表人:柳伟
6、成立日期:2021年06月16日
7、注册资本: 147,5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历史沿革、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福米科技成立于 2021年 6月 16日,由公司、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区集团”)、福州市长乐区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资成立。2022年7月15日,新区集团、公司等股东签署《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福米科技股东变更为公司及新区集团。2024年7月15日新区集团将其所持有的福米科技股权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福州新投,福米科技股东变更为公司及福州新投,持股比例分别为51%和49%,注册资本140,000万元。2024年9月,炎武实业以现金方式对福米科技进行增资,公司、福州新投均放弃对福米科技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增资完成后,福米科技注册资本147,500万元,公司持有其48.41%股权,福州新投持有其46.51%股权,炎武实业持有其5.08%股权,福米科技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2025年12月,公司将持有福米科技12.20%股权以人民币17,995万元(对应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7,995万元)转让给长鼎电子,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其36.2068%股权,福州新投持有其46.5085%股权,长鼎电子持有其12.2000%股权,炎武实业持有其5.0847%股权,福米科技现有总建筑面积217775.43㎡,地下建筑面积5000㎡,主要建筑内容包括各类车间(主厂房3层)、仓库、办公楼及宿舍楼。主体工厂于2021年6月开工建设,2023年5月工厂完工,2023年5月开始设备入厂,2023年7月31日首片OpenCell点亮。
生产经营上福米科技主要从事液晶显示板及模组的生产,主营业务面向MNT显示器和高清大屏TV领域,处于光电显示行业中下游。其生产主要原材料为裸玻璃、集成电路、偏光片、电路板及背光模组等。
10、财务状况: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口径资产总额269,293.01万元、负债总额134,656.58万元、归母净资产127,159.04万元,营业收入42,451.09万元,营业利润-16,056.86万元,净利润-12,356.7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662.43万元。(经审计)
截止2025年10月31日,合并口径资产总额265,384.65万元、负债总额144,459.86万元、归母净资产114,286.24万元,营业收入28,657.70万元,营业利润-14,252.38万元,净利润-13,709.9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808.87万元。(经审计)
上述2024年度财务数据、2025年1-10月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5)第351C03522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11、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36.2068%股权,福州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46.5085%股权,长鼎电子材料(绍兴)有限公司持有其12.2000%股权,炎武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持有其5.0847%股权,福米科技无实际控制人。
五、本次挂牌转让后的股权结构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米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司法查封或冻结情况。
六、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福州新投拟将持有福米科技46.5085%股权在产权交易场所进行公开竞价转让,最终具体交易底价(按照经福州市国资委备案后的股权价值评估值与投资原值68,800万元两者孰高确认)、支付方式和期限届时详见相关公开挂牌转让文件,相关评估仍未最终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对方将根据竞买结果确定,如不放弃福米科技挂牌转让46.5085%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本公司需支付的金额将不低于68,800万元。
七、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福州新投拟将持有福米科技46.5085%股权在产权交易场所进行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尚不确定交易对方,因此尚未签署交易协议。
八、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福州新投拟将持有福米科技46.5085%股权在产权交易场所进行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本次交易基于公司自身发展情况,综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现金流考虑,公司拟放弃本次交易的优先购买权,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及债务重组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仍持有福米科技36.2068%股权。
九、董事会意见
本次交易基于公司自身发展情况,综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现金流考虑,公司拟放弃本次交易的优先购买权。董事会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州新投挂牌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福州新投拟将持有福米科技46.5085%股权在产权交易场所进行公开竞价转让,最终具体交易底价(按照经福州市国资委备案后的股权价值评估值与投资原值68,800万元两者孰高确认)、支付方式和期限届时详见相关公开挂牌转让文件,相关评估仍未最终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对方将根据竞买结果确定,未损害公司利益。
十、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2025年1-10月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351C035221号)
3、《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ST达华 公告编号:2026-019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9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曾忠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项,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福州新投挂牌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公司近日收到参股公司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米科技”)的控股股东福州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新投”)发来的《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46.5085%股权转让的告知函》,福州新投拟将其持有的福米科技46.5085%股权在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产权交易场所”)进行公开竞价转让,交易价格不低于68,800万元人民币(最终具体交易底价将按照经福州市国资委备案后的股权价值评估值与投资原值68,800万元两者孰高确认)。
综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现金流考虑,公司拟放弃本次交易的优先购买权。福州新投转让福米科技股权采取公开挂牌方式,暂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故暂无法判断最终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若福州新投本次转让福米科技股权顺利实施,本公司对福米科技的持股情况不会发生变化,仍持有福米科技36.2068%股权。
本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福州新投挂牌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刊登在 2026年4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6年4月29日下午14:30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本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刊登在2026年4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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