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对外担保的公告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6-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电茨城筑波太阳能发电株式会社、土耳其EMBA发电有限公司、舟山渔光科技有限公司、塞尔维亚轶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匈牙利Victor光伏项目2家项目公司(包括VIRGIN SOLAR Kft.公司和EZRT-SOLAR FINANCE Kft.公司,以下简称“Victor项目公司”)、匈牙利Tokaj光伏项目5家项目公司及配套储能公司(包括ASTROPUT Kft.公司、ASTROSER Kft.公司、ASTROKAZ Kft.公司、ASTROSZU Kft.公司、ASTROSZELES Kft.公司、匈牙利钧和储能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okaj项目公司及配套储能”),希腊M-Star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46.98亿元人民币。

  ●累计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数量(不含本次担保):截至2025年底,公司为各控股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0.83亿元,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3.18%。

  ●反担保情况:不涉及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上海电力2026年度业务交易和资金安排,上海电力拟为所属控股及参股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总金额不超过46.98亿元。

  1.继续为全资子公司上电茨城筑波太阳能发电株式会社光伏项目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71.48亿日元(约人民币3.2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2. 继续为控股子公司土耳其EMBA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融资,按股比为贷款年度(2026年6月至2027年6月)备用信用证提供不超过13,139.28万美元(约人民币9.24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3.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浙江电力有限公司继续按36%股比为舟山渔光科技有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1.26 亿元的融资担保。

  4.拟由公司子公司上海电力能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塞尔维亚轶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150MW风电项目融资,按股比提供金额不超过9,790万欧元(约人民币8.06亿元)的融资担保。

  5.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匈牙利羲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为Victor项目融资提供不超过8,691.25万欧元(约人民币7.16亿元)的融资担保。

  6.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匈牙利羲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为Tokaj项目及配套储能融资提供不超过7,484.70万欧元(约人民币6.16亿元)的融资担保。

  7.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力(马耳他)控股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希腊M-Star公司Domokos 266MW光伏项目融资,按股比提供金额不超过14,454万欧元(约人民币11.90亿元)的融资担保。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6年对外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电茨城筑波太阳能发电株式会社

  上电茨城筑波太阳能发电株式会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发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电茨城筑波太阳能发电株式会社资产总额40,796.49万元,净资产5,838.01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308.23万元,净利润2,248.92万元。

  (二)土耳其EMBA发电有限公司

  土耳其EMBA公司实收资本17.53亿元,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电力持股78.21%。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土耳其EMBA公司资产总额1,138,050.32万元,净资产591,092.68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23,066.02万元,净利润126,416.89万元。

  (三)舟山渔光科技有限公司

  舟山渔光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国家电投集团舟山智慧海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7月,注册资本1.47亿元,为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浙江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公司”)的参股企业,浙江公司目前持有舟山渔光科技有限公司36%的股权。公司经营范围: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电力生产销售等。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舟山渔光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2,212.59万元,净资产14,077.90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81.60万元,净利润12.85万元。

  (四)塞尔维亚轶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塞尔维亚轶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8月28日,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注册资本6.15亿塞尔维亚第纳尔,公司全资子上海电力能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持股51%。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塞尔维亚轶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62,032.72万元,净资产为32,389.10万元,塞尔维亚轶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黑峰项目处于建设阶段。

  (五)Victor项目公司

  匈牙利Victor光伏项目由2家项目公司构成,其中VIRGIN SOLAR Kft.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注册资本为0.8万欧元,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为匈牙利羲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EZRT-SOLAR FINANCE Kft.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注册资本为167.79万欧元,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均为匈牙利羲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2家项目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如下表:

  

  (六)Tokaj项目公司及配套储能

  匈牙利Tokaj光伏项目由5家项目公司构成,5家项目公司均成立于2020年4月,注册资本均为2.65万欧元,主营业务均为电力生产,均为匈牙利羲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5家项目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如下表:

  

  匈牙利钧和储能售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7月,注册资本为0.8万欧元,主营业务为电力存储,为匈牙利羲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匈牙利钧和储能售电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88.94万元,负债为82.35万元,净资产为6.59万元。

  (七)希腊M-Star公司

  希腊M-Star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希腊M-Star公司注册资本为1,329.37万欧元,资产总额1,197.27万欧元,净资产为1,133.1万欧元,负债为64.17万欧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2026年,公司拟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不超过46.98亿元,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由具体合同约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及子公司对其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在提供担保前均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和披露程序,被担保方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拟为上述公司提供不超过46.98亿元的担保,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25年底,公司为各控股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0.83亿元,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3.18%。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公司代码:600021                                                  公司简称:上海电力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母公司净利润1,605,888,163.05元,扣除按当期净利润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60,588,816.3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29,147,076.14元,分配2024年度红利788,688,220.60元,扣除永续债利息307,713,361.00元,2025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1,178,044,841.28元。

  根据现金分红要求,且从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切实维护股东权益的角度考虑,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按2025年底总股本2,821,234,94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预计分配1,043,856,929.65元(含税)。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行业分析报告,2025年全国电力供需情况如下:

  1.电力消费需求情况

  2025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5.0%;“十四五”期间,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6.6%,比“十三五”年均增速(5.7%)提高0.9个百分点。我国全社会用电量规模在2025年实现两大突破:一是我国年度全社会用电量规模首次突破10万亿千瓦时大关,二是月度用电量规模首次突破1万亿千瓦时大关,这也是全球范围内首次。第一产业用电量14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第二产业用电量6.6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第三产业用电量1.9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5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2025年,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5.5%、4.9%、4.4%和4.4%,东部地区用电量增速领先。2025年,全国所有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均实现同比正增长,其中,西藏、贵州、浙江、河北、吉林、福建等13个省份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电力生产供应情况

  截至2025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8.9亿千瓦,同比增长16.1%,较“十三五”末装机容量增加16.9亿千瓦,“十四五”时期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年均增长12.0%;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24.0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61.7%,比2024年底提高3.5个百分点,比“十三五”末提高17.0个百分点。

  一是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占总新增装机比重超过八成,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同步加快。2025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5.5亿千瓦,同比多投产1.1亿千瓦,其中,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全年合计新增装机4.4亿千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达到80.2%。气电、抽水蓄能发电装机分别新投产1992万千瓦、748万千瓦,电力系统调节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是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占比超六成。截至2025年底,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24.0亿千瓦,同比增长23.0%,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61.7%,比2024年提高3.5个百分点。其中,水电4.5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6594万千瓦;核电6248万千瓦;并网风电6.4亿千瓦,同比增长22.9%,其中,陆上风电5.9亿千瓦,海上风电4739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12.0亿千瓦,同比增长35.4%。从结构看,煤电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32.4%,比2024年底下降3.3个百分点,比“十三五”末降低16.7个百分点;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规模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47.3%,比2024年底提高5.3个百分点,比“十三五”末提高23.1个百分点。

  三是新能源(风、光、生物质)新增发电量成为新增电量主体。2025年,全口径煤电发电量同比下降1.9%,增容减量效果逐步显现,煤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重为51.1%,比“十三五”末降低9.6个百分点;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4.4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1%,占总发电量比重为42.9%,同比提高3.4个百分点,比“十三五”末提高9.0个百分点。2025年,全口径风、光、生物质新增发电量占全社会新增用电量的97.1%,已成为新增用电量的主体。

  四是核电、水电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提高。2025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3119小时,同比降低312小时。分类型看,水电3367小时,同比提高12小时。火电4147小时,同比降低232小时;其中,煤电4346小时,同比降低269小时;气电2187小时,同比降低190小时。核电7809小时,同比提高126小时。并网风电1979小时,同比降低148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1088小时,同比降低113小时。

  五是跨区、跨省输送电量较快增长。2025年,全国完成跨区输送电量998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9%;跨省输送电量212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内蒙古(3251亿千瓦时)、云南(1925亿千瓦时)、山西(1504亿千瓦时)、新疆(1340亿千瓦时)、四川(1261亿千瓦时)5个省份净输出电量规模超过1000亿千瓦时。

  3.全国电力供需平衡情况

  2025年,随着一批保障性、支撑性电源及多条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陆续投产,我国电力资源配置能力进一步增强。度夏期间,通过提升发电能力、强化资源配置、强化负荷管理等措施,电力系统有效应对平均气温历史最高、尖峰时段历史最长、负荷创新高历史次数最多的挑战,电力供需整体平衡。度冬期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短时寒潮引起负荷冲高,通过市场化手段、跨省跨区余缺互济后,供需形势平稳。

  

  上海电力致力于做绿色低碳行动的先行者和示范者,是集清洁能源、新能源、综合智慧能源科技研发、现代电力供应和服务业于一体的创新型、国际化现代能源企业,是中国五大发电集团之一国家电投集团旗下最主要的上市公司之一,也是上海市最主要的综合能源供应商和上海市最大的供热企业。

  2025年度公司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1.发电业务

  发电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截至2025年12月底,公司控股装机容量为2632.13万千瓦,清洁能源占装机规模的62.59%,其中:煤电984.80万千瓦、占比37.41%,气电382.51万千瓦、占比14.53%,风电539.81万千瓦、占比20.51%,光伏发电725.01万千瓦、占比27.55%。

  煤电板块形成了60万千瓦、100万千瓦为主的燃煤机组系列,涵盖了超临界、超超临界参数等级。气电板块形成了E、F、H级燃气轮机以及分布式供能小型内燃机等燃机系列,运行绩效优秀。新能源装机1264.82万千瓦。公司境内在运机组广泛分布在全国24个省市,其中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装机占境内装机比例79.34%。国际化发展成效显著,境外项目在运装机容量213.37万千瓦,拥有土耳其、马耳他、匈牙利、日本、黑山等一批高质量项目。

  2025年1-12月,公司完成合并口径发电量782.32亿千瓦时,同比上升1.41%,其中煤电完成510.0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87%,气电完成78.0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4.22%,风电完成115.09亿千瓦时,同比上升19.05%,光伏发电完成79.13亿千瓦时,同比上升23.58%;上网电量749.60亿千瓦时,同比上升1.42%。2025年1-12月份,市场燃料价格有所下降,公司合并口径入炉标煤单价(含税)966.98元/吨,同比下降13.10%。

  2.热力业务

  热力业务是公司的重要业务,在沪机组供热量约占上海公用电厂供热量的一半。公司售热业务主要集中于上海地区,热力收入主要来自公司所属漕泾热电、漕泾电厂、外高桥发电等电厂,主要服务对象为重点工业企业。公司热电联供机组容量较大、效率较高,处于国内外同类设备先进水平。2025年度,公司供热量2166.16万吉焦,同比增长8.95%。

  3.新兴产业

  公司新兴产业多点布局,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吴泾独立储能项目于2025年全容量并网。公司稳步推进综合智慧能源,上海前滩、世博、西岸、临港机场南片区(一期)能源站已投运,供能面积400万平方米。上海长兴岛CCUS创新示范项目连续稳定运行,已累计捕集二氧化碳超16万吨,创造并保持了火电行业碳捕集与利用装置连续运行的最长记录,成为老旧煤电机组转型发展的成功实践案例。漕泾电厂百万煤电机组成功掺烧芦竹生物质,实现全炉22%热值比例掺烧,为低碳技术应用探路先行。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18.58亿元,同比减少2.05%;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27.67亿元,同比增长35.2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5.94亿元,同比增长36.93%;基本每股收益0.8727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4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6-024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是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公平合理,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6年4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该议案涉及公司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7名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方董事进行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2026年度预计同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的金融业务、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电力交易等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有利于降低资金成本、发挥集中采购和技术优势,对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是有利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董事长、管理层及各级子公司根据具体经营计划或资金使用计划,在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协议等文件,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关于同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三)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26年度将与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金融业务、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电力交易等日常关联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 关于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1)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发生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为充分利用国家电投集团产融平台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继续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合作。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开展存款、贷款、保险业务、供应链金融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托业务、票据业务等,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的要求,具体情况预计如下:

  

  (2)与其他关联方发生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和租赁”)开展融资租赁等业务不超过260亿元。

  

  2.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的关联交易

  (1) 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

  为充分利用国家电投集团规模化采购优势和专业技术优势,发挥协同效应,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继续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采购燃料、设备、产品等,并接受工程和技术等服务。具体情况预计如下:

  

  其中,拟接受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及服务约14亿元;拟向山东鲁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购买商品及服务约14亿元;拟向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购买设备、物资及总包配送约14亿元;拟向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购买物资约7亿元;拟向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燃料采购6亿元;拟接受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工程和技术等服务约5亿元。

  (2) 向其他关联方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所属子公司拟委托上海友好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好航运”)承运所采购的煤炭,2026年度预计委托承运运费不超过2亿元。

  

  3.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的关联交易

  为充分发挥公司优势,提高收入水平,2026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继续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进行燃料销售,提供航运、工程和技术等服务。具体情况预计如下:

  

  4. 电力交易相关的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开展碳交易、绿电、绿证等电力交易业务。具体情况预计如下: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注册资本金350亿元,经营范围:项目投资;电源、电力、热力、铝土矿、氧化铝、电解铝的开发、建设、经营、生产及管理(不在北京地区开展);电能设备的成套、配套、监造、运行及检修;销售电能及配套设备、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铁路运输;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建设与监理;招投标服务及代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2、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9月,注册资本75亿元。经营范围:经营集团成员单位的下列人民币金融业务及外汇金融业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3、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注册资本1.2亿美元,经营范围:集团境外资金监管、资金归集、代收代付、融资、信用担保、汇款、投资、利率汇率风险管理、顾问咨询等香港特区政府《2016年税务(修订)(第2号)条例》所规定的财资中心业务范围。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4、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10月,注册资本40亿元,经营范围如下:(一)资金信托;(二)动产信托;(三)不动产信托;(四)有价证券信托;(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十一)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十二)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十三)从事同业拆借;(十四)法律法规规定或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5、国电投云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国电投云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月,注册资本1亿元,曾用名:北京融和云链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6、国家电投集团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从事产权经纪业务;工程招标及代理。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7、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注册资本15.07亿美元,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关联关系:公司子公司上海电力能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持有融和租赁35%股权。公司原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谢晶先生和公司董事会秘书邹忆女士均担任融和租赁的董事。

  8、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注册资本8.57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规划设计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环保咨询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9、山东鲁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山东鲁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注册资本1.2亿元,经营范围: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招投标代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工程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10、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经营范围:销售电能设备;电力及相关技术的开发、技术咨询;在隶属企业授权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招投标代理;物业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分公司。

  11、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对外承包工程;专用设备修理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12、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任公司

  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注册资本5亿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一般项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13、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年6月,注册资本11亿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电设备行业及环保领域、新能源领域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交流、技术推广;机电产品设计、制造及销售;生产经营电站自动控制系统等。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14、上海友好航运有限公司

  友好航运成立于2001年11月,注册资本3亿元,为公司和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双方各持股50%。经营范围:国际船舶运输,国内水路运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煤炭经营。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友好航运50%股权,公司副总经理田建东先生担任友好航运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 关于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1.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发生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与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开展的金融业务包括存贷款、融资租赁、保险业务、供应链金融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托业务、票据业务等,并使用国家电投集团债务融资工具等资金。

  存款利率在满足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标准。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标准。保险、供应链金融等业务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和正常商业条款,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2.与其他关联方发生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与融和租赁发生融资租赁业务,参照市场价格和正常商业条款,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继续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采购燃料、设备、产品等,并接受工程和技术等服务,拟委托友好航运承运所采购的煤炭。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和正常商业条款,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三)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继续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进行燃料销售,提供航运、工程和技术等服务。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和正常商业条款,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电力交易等其他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国家电投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开展碳交易、电力营销、绿证等其他关联交易业务。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和正常商业条款,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度预计同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资金成本、发挥集中采购和技术优势。

  该等关联交易是按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26-028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发电量完成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6年第一季度发电量完成情况

  根据公司统计,2026年1-3月,公司完成合并口径发电量184.7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63%,其中煤电完成122.7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55%,气电完成16.90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9.10%,风电完成28.9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16%,光伏发电完成16.10亿千瓦时,同比上升1.17%;上网电量176.9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60%;上网电价均价(含税)0.54元/千瓦时。

  2026年1-3月,公司市场交易结算电量136.59亿千瓦时。

  公司发电量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火电机组检修安排及市场供需等影响,发电量同比下降。

  公司所属主要发电公司/项目2026年一季度发电量数据如下:

  

  二、2026年一季度装机容量情况

  截至2026年3月底,公司控股装机容量为2648.38万千瓦,清洁能源占装机规模的62.82%,其中:煤电984.80万千瓦,占比37.19%;气电382.51万千瓦,占比14.44%;风电555.06万千瓦,占比20.96%;光伏发电726.01万千瓦,占比27.41%。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