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6-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13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弘禄大道89号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是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逐一说明未列席董事及其理由;是否是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2、 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4、5、6、8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佳梅、倪煜棋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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