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2026-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发出通知,2026年4月10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楼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小河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报告对公司2025年度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重点项目推进及管理创新工作等情况进行了总结与回顾,并提出了2026年度主要经营目标和工作举措。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陈礼辉先生、冯玲女士、陈亚东先生、叶莲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4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分别对4名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进行表决,每个报告均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述职报告尚需分别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4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完成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告中的相关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报表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经审计的公司年度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要求,能如实反映公司的年度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数据准确无误,不存在遗漏。同意将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公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及相关评价是客观的、公允的;公司各董事及高管人员保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4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计划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5,029,671.98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86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40,826,74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271,110.0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9,271,110.0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5.2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同时,为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公司实际情况,申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下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4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计划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周转和项目投资等所需资金,保证公司与各银行授信的延续性,顺利开展融资业务,公司拟在2026年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64,000万元,具体如下:
在上述授信总额度之内,公司可在不同银行之间调剂使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各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请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向银行申请授信相关具体事项,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相关事宜。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开展银行借款及抵(质)押业务的议案》
为顺利开展融资结算业务,缓解资金压力,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开展银行借款及抵(质)押业务。具体内容为:
1.在经股东会批准的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总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根据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
2.在经股东会批准的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总额度内,公司申请借款时,董事会授权公司可根据资金需求及资产状况办理相关抵(质)押业务。
3.在经股东会批准的年度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总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授信额度可在不同银行之间进行调剂和使用。
上述事项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即对1号碱炉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5,434,447.94元,对深圳高发厂房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20,284,900.00元。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资产实际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因生产线技改,部分设备设施耗能高,无法满足生产需要,已被新产品替代淘汰,且无转让、拆除零部件利旧、厂家回收等价值,同意公司按规定作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本次拟报废资产898项,固定资产原值76,698,844.60元,已提折旧66,338,070.62元,已提减值4,977,146.88元,净值5,383,627.10元。本批次固定资产报废将影响公司2025年利润减少5,383,627.10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固定资产报废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控制度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报告期末,经减值测试,受原辅材料采购价和产成品市价波动影响,发现部分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的金额(即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库存成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为此,公司2025年末按会计准则规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811,255.22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的依据充分、计提方式合理、计提比例恰当,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事项在董事会召开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提交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公司编制并披露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时相应披露会计师事务所专项鉴证报告及保荐机构核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4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鉴于董事的薪酬与其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委员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非关联委员认为: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6年度董事薪酬标准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情况及人员工作情况,及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如下:
1.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股东会审批的《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公司非独立董事发放年度工作薪酬,每人标准8万元,在公司领取报酬的非独立董事不发放年度工作薪酬。2025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领取的年度工作薪酬合计为0元。
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分为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年度报酬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考核,结合年度经营计划完成的实际情况考核和兑现。2025年度在公司领取报酬的高级管理人员合计领取报酬为361.96万元(税前),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部分报酬为报告期基本年薪及前一报告期的绩效年薪。
2.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非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公司向非独立董事发放年度工作薪酬,每人标准8万元(税前),在公司及关联方领取报酬的非独立董事不发放年度工作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分为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按照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考核和兑现。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考核,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确定高管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根据绩效考核成绩加权计算高管年薪数。为避免公司高管人员过分追求短期效益最大化,引导其关注公司长远发展,高管人员年薪结构中包括递延支付部分。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7票(全体非独立董事回避),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中关于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确认及2026年津贴方案的议案》
鉴于独立董事的薪酬与其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独立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委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根据公司股东会通过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方案》,公司向独立董事发放年度工作津贴,每人标准8万元,根据实际履职期限按月发放。公司独立董事领取的年度工作津贴合计为32万元(税前),津贴发放标准、发放额度及发放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独立董事2026年度津贴方案:公司继续向独立董事发放年度工作津贴,每人10万元(税前),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根据实际履职期限按月发放,公司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回避4票(全体独立董事回避),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2026年拟继续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全部人员缴纳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保险期限为1年。根据公司内控程序,前述服务性采购方案经批准后,授权公司经营层按公司服务性采购相关规定确定服务供应商。
鉴于本议案与全体董事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在董事会召开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4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并予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4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及《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十九)审议通过《公司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且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4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审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4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国资监管部门出台的《所出资企业公司章程指引》等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公司本次修改《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后《公司章程》的条款酌情进行必要的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4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及修订后全文《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4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及修订后全文《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4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及修订后全文《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4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及修订后全文《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4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及修订后全文《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与全体董事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4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及修订后全文《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制定)。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推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届期满,将组织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林小河先生、余宗远先生、林新利先生、王嵘先生、林燕榕女士 5人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含职工代表董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公司股东推荐的5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程序及任职资格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
表决结果:公司董事会对上述5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林小河: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余宗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林新利: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王 嵘: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林燕榕: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具体内容及候选人简历详见2026年4月14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人选情况详见2026年4月14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推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届期满,将组织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推荐陈礼辉先生、冯玲女士、叶莲女士3人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公司董事会推荐的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程序及任职资格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与能力,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关资料应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在股东会选举时,公司董事会应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情况做出说明。
表决结果:公司董事会对上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陈礼辉: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冯 玲: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叶 莲: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具体内容及候选人简历详见2026年4月14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及相关独立董事提名人、候选人的声明。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6年5月8日14:30在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并对重大事项进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4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以上第(二)(三)(五)(七)(八)(九)(十四之部分)(十五)(十六)(二十一)(二十二)(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2026-010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8日
至2026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6年4月10日公司十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内容详见2026年4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议案12、议案1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0,股东即董事林小河先生、余宗远先生、潘其星先生、林燕榕女士应回避表决;议案12及议案15,股东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林小河先生、余宗远先生、潘其星先生、林燕榕女士、余建明先生、梁明富先生、程欣先生应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应不迟于2026年5月7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8日14:30前。
(三)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 171 号新都会花园广场 16 层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 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徐慧镕、林晓虹
联系电话:0591-83367773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2026-008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十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等公司治理制度修订的议案及《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公司目前董事会构成及任职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拟对董事会组成进行调整,同时,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出资企业公司章程指引》,优化公司党委相关描述,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一)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董事会组成调整情况
(1)调整前: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4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至2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
(2)调整后: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
(3)本次调整后,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交所相关规定,治理结构合法合规。
2.公司党委描述优化
根据福建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公司章程指引》,对公司党委产生方式、任期、主要职责等描述进行优化。
(二)《公司章程》相应内容修订对照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仅为条款编号调整。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授权事项
公司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公司本次修改《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后《公司章程》的条款酌情进行必要的修改。
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二、关于修订或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或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上述修订或制定的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第1项、第5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第2项至第4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生效。上述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
(ESG)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
2、本《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每年度召开董事会审议年度 ESG 报告及相关重要事项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公司内控制度手册》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14号指引》)规定的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请在表格下方备注说明涉及《14号指引》的议题名称,以及是否按照《14号指引》第七条规定,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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