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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编号:临2026-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豁免要约收购的情形。

  ● 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10,775,8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文健

  注册资本:2,457,092.9283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9月12日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1号楼91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中铁广场A座

  经营范围:土木工程建筑和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的总承包;上述项目勘测、设计、施工、建设监理、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的分项承包;土木工程专用机械设备、器材、构件、钢梁、钢结构、建筑材料的研制、生产、销售、租赁;在新建铁路线正式验收交付运营前的临时性客、货运输业务及相关服务;承包本行业的国外工程,境内外资工程;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源开发,物贸物流;进出口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汽车销售;电子产品及通信信号设备、交电、建筑五金、水暖器材、日用百货的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5年5月8日,公司发布《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铁)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资金下限为不低于1.6亿元人民币(含),上限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含),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中国中铁自有资金和股票增持专项贷款,中国中铁已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出具的《股票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其提供不超过3亿元且不高于实际增持交易价款90%的股票增持专项贷款,专项用于增持中铁工业A股股票,期限不超过3年。

  2026年4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中铁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中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2025年6月26日至2026年4月13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9,414,2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本次增持后,中国中铁持有公司股份1,110,775,8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持股比例已触及5%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中国中铁履行前期披露的增持计划,本次增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豁免要约收购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中国中铁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铁工业

  股票代码:60052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1号楼918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中国中铁广场A座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持股比例增至50.00%)

  签署日期:2026年4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者减少其在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所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基于对中铁工业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投资信心,促进中铁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资本市场和中铁工业股价稳定,中国中铁对中铁工业进行增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按照2025年5月8日中铁工业披露的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本次增持工作。若将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有其他持股计划或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

  2026年4月13日。

  二、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股票增持专项贷款。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年6月26日至2026年4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具体如下:

  

  四、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2025年10月14日至2026年4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卖出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买入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文健

  签署日期:2026 年4月13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以上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文健

  签署日期:2026年4月13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文健

  签署日期:2026年 4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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