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6-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六枝PPP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 8月7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兴园林”)确认中标贵州省六枝特区关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扶贫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六枝PPP项目”)。2018年8月,六枝特区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六枝水务”)作为政府出资方代表,大兴园林作为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成立了六枝特区民兴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枝民兴环境”“项目公司”),三方共同参与实施六枝PPP项目。
根据《贵州省六枝特区关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扶贫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六枝民兴环境于2019年6月自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六枝特区支行获得长期项目贷款48,000万元(截至目前本金余额为 33,406.25万元),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本项目部分前置手续未能完成等原因,导致项目未能依据原PPP合同约定被正式确认进入整体运营期,进而影响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及时足额支付。受上述因素影响,2025年度六枝民兴环境已出现本金及利息逾期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逾期本金及利息均已偿还。六枝民兴环境目前借款以及公司为其借款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情形。具体内容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六枝水务、大兴园林与六枝民兴环境共同签署的《贵州省六枝特区关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扶贫PPP项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约定:自本协议约定的先决义务全部满足之日起,六枝水务应确保严格按照相关原则向六枝民兴环境支付运营补贴,每期应付的运营补贴金额等于六枝民兴环境当期需向贷款行偿还的贷款本金与利息之和。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政府出资方代表):六枝特区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社会资本方):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
丙方(项目公司):六枝特区民兴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一)甲方的先决义务
为确保本补充协议得以顺利履行,甲方承诺并负责协调政府方完成以下先决义务:
1、土地手续办理:甲方应保证于2026年3月20日前内拨付足额资金,并启动报批程序开始办理本项目涉及的关键资产(特别是汽车站)的合法土地权属证书或等效法律文件。
2、确认进入运营期: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五(15)】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原PPP合同约定,正式出具书面文件,确认本项目自【双方协商一致的日期】起进入整体运营期。
3、逾期利息支付保障:甲方应确保于2026年3月20日内,按照原PPP合同第14.7条的支付程序,向丙方支付一笔不少于人民币壹仟叁佰陆拾肆万柒仟壹佰元(?13,647,100.00)的款项,专项用于丙方立即清偿截至2025年12月30日已逾期的贷款利息。
4、完成工程结算审计:甲方应负责督促并确保政府方委托的审计机构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30)】个工作日内,就本项目的工程结算出具正式审计初稿。
5、甲方应完成上述第1至4条约定义务,这是本协议所述各项后续安排得以启动和执行的先决条件。
(二)过渡期运营补贴支付与贷款偿还保障机制
1、支付保障原则:自本协议约定的先决义务全部满足之日起,甲方应确保严格按照以下原则向丙方支付运营补贴 :
(1)支付金额:每期应付的运营补贴金额,应等于丙方当期需向贷款行偿还的贷款本金与利息之和(以贷款行出具的当期《还本付息通知书》为准)。
(2)支付时间:政府方向丙方支付每期运营补贴的日期,应不晚于贷款行规定的当期贷款本息还款日前【五(5)】个工作日,以确保丙方能够按时、足额向贷款行还款。
(3)在甲方保证足额对贷款行还本付息的情况下,丙方同意放弃新建项目运营维护服务费、存量项目运营维护服务费。
2、资金用途:丙方承诺,依据本协议收到的运营补贴,将优先用于偿还项目贷款本息。
(三)担保维持与违约救济
1、担保维持:三方确认,在瑞泽公司担保责任解除或置换前,其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应维持有效。未经相关各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独或联合贷款行采取任何可能导致该担保的效力、范围、条件发生不利变更,或增加担保人潜在责任的行为。
2、根本违约与救济:若因甲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先决义务,或未能按照约定的金额与时间支付运营补贴,导致丙方再次发生对贷款行的付息或还本逾期,则视为甲方根本违约,本协议自逾期事件发生之日起自动终止。同时,乙方及丙方有权立即恢复并主张原PPP合同项下在整体运营期内的全部权利,且该等权利的行使不以项目公司完成绩效考核为前提。本协议生效期限内,丙方不得再申请超过本项目还本付息金额以外的运营补贴。
(四)乙方权利保留、远期目标与退出路径
1、乙方权利保留:三方明确确认并同意,无论在本协议五年有效期内或有效期届满后,只要以下任一核心目标未实现,则乙方在本协议第一条中定义的全部“乙方的权利”持续保持完整,乙方及丙方均不放弃亦不被视为已放弃任何该等权利:
(1)瑞泽公司对本项目贷款的担保责任被合法解除或经乙方书面同意的方式完成置换;
(2)乙方投入丙方的资本金本金及经各方确认的合理回报已通过合法途径全部退还至乙方。
2、远期目标与乙方合作意向:各方同意,共同努力在本协议五年有效期内促成本条第一项目标的实现。乙方郑重声明,一旦本条第一项的目标均已达成,乙方愿意积极配合并以合理条件完成从丙方股东身份的退出(转为项目施工方等角色)。
3、甲方对应责任:为创造实现前述目标的条件,甲方承诺确保政府方持续履行本协议的支付义务,保障项目现金流健康,并积极协调相关机构推动担保解除/置换事宜。
(五)协议有效期及后续方案
本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若截至2030年12月31日,第(四)条第一项目标仍未实现,则本协议自动终止。协议终止后,各方恢复并严格履行原PPP合同在整体运营期内的全部权利义务。
四、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将有效缓解六枝PPP项目未来面临的还款压力,有助于逐步恢复项目正常融资秩序,为后续全面妥善解决担保及其他相关遗留问题奠定坚实基础,对公司优化债务结构、缓解流动性风险、保障经营稳定具有积极作用。
因本补充协议的履行存在先决条件,同时协议有效期较长,可能存在政府出资方代表无法履行约定的先决义务导致协议自动终止,或者可能存在政府出资方代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按期足额支付运营补贴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协议的后续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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