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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三)。

  存在对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需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任何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均视为对该相关议案的无效表决,不计入统计结果。

  委托需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进行投票的其他股东,需对本次股东会提案有明确投票意见指示。需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不得接受对本次股东会提案无明确投票意见指示的委托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容桂)科苑一路6号公司二楼1号视频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有合法性和完备性。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议案1、2、3、4、8、11、14需要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根据相关规则要求,议案1、2、3、4、8、9、11、12、14、15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并公开披露。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7日(9:00-12:00,13:30-17:00)。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5月7日17:00之前送达公司。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容桂)科苑一路6号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28305(信函请寄: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霍翠欣 收,并请注明“股东会现场出席登记”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霍翠欣

  联系电话:(0757)28385938

  传真:(0757)28385305

  电子邮箱:sw002676@vip.163.com

  5.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含授权委托书原件)提前半小时到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76”,投票简称为“顺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8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8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截至2026年4月27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

  1.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

  2.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请填写上持股数,如未填写,将被视为以委托人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

  4.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签章):              (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6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防范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上游原材料价格不规则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提高公司抵御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能力,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期限12个月,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2.  交易品种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原料期货品种,包括:聚丙烯(PP)和聚氯乙烯(PVC)。交易工具与交易场所为在国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期货合约。

  3.  2026年4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5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本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4.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波动风险、资金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会计风险、政策风险、技术风险等因素影响,造成公司交易损失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因和目的

  鉴于聚丙烯(PP)和聚氯乙烯(PVC)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主要原材料,其价格受市场的影响较大。为降低原材料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决定继续开展聚丙烯和聚氯乙烯的套期保值业务,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进行风险控制,以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公司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敞口基于原材料预购及产成品预售的数量、交易期限进行测算,以具体业务合同为依托,交易金额、交易期限与实际风险敞口相匹配。

  (二)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1.交易品种

  公司套期保值期货品种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原材料期货品种,包括:聚丙烯(PP)和聚氯乙烯(PVC)。

  2.  交易额度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3.  交易期限

  上述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4.  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5.  交易方式:在国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聚丙烯(PP)和聚氯乙烯(PVC)商品期货合约。

  6.  业务授权

  为规范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前提下,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根据决策结果由法定代表人授权总裁负责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7.  专业人员配备情况

  公司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从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拟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并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

  二、 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5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仅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交易,严格控制资金规模,但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变化方向与公司预测判断相背离的情况,造成套期保值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此外,在期货价格波动巨大时,甚至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期货相较货币资金存在一定流动性风险,可能出现合约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5.会计风险:公司期货交易持仓的公允价值随市场价格波动可能给公司财务报表带来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6.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7.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联络,内部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程序错误、通信失效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所需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操作,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生产需采购的数量,期货持仓量应不超过需要保值的数量,在此基础上以最大程度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2.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资金规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3.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范围、内部流程、风险管理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执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

  6.公司已配备专业团队,积极跟踪、研判市场及政策信息,并快速做出反应,降低政策风险。

  7.公司将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选配多条通道,降低技术风险。

  四、 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有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基于生产经营相关实际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在批准范围内适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地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锁定生产经营成本,稳定产品利润水平,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具备必要性。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制度,具有与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落实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措施,审慎操作。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具有可行性。

  六、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审计委员会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事项,并认真核查了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材料,现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作如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防范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上游原材料价格不规则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提高公司抵御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能力为目的,是保护正常经营利润的必要手段。公司已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

  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遵循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功能进行风险控制,以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期限12个月,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为了防范和控制外汇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其给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在保证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期限12个月,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7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2.  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交易场所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机构。

  3.  2026年4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5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4.  特别风险提示:本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海外业务和资产负债规模逐渐扩大,与日常经营及投融资活动相关的外汇增速加剧,目前国际外汇市场波动较为剧烈,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决定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通过与银行签订远期购汇、远期结汇、外汇掉期及其他外汇金融衍生产品等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购汇、结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购汇、结汇成本。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1.  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主要产品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防范和控制外汇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及衍生品交易,且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基础业务在种类、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2.  交易额度

  根据公司境外业务规模及实际需求情况,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7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主要占用公司在合作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额度。

  3.  使用期限

  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4.  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5.  交易对手

  经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6.  业务授权

  为规范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前提下,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根据决策结果由法定代表人授权财务负责人负责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7.  专业人员配备情况

  公司财务部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拟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计划并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

  二、 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5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 市场风险:当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可能产生因汇率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外汇衍生品价格波动,从而导致交易亏损的市场风险。

  2. 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 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4. 履约风险:因交易对手信用等级、履约能力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到期无法履约风险。

  5. 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6. 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7. 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为目的。

  2.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小组负责密切跟踪外汇衍生品交易、资金管理以及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定期向公司报告并及时执行应急措施。

  3.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仅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且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4.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出口项下的外币收款预测及进口项下的外币付款预测,或者外币银行借款等实际生产经营业务。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或外币付款预测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实物交割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5. 公司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以有效防范内部控制风险。

  6.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风险监控小组负责对外汇套期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及时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变动情况,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 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有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基于生产经营相关实际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适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具备必要性。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以有效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同时,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具有可行性。

  六、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事项,并认真核查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材料,现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作如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是保护正常经营利润的必要手段。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期限12个月,该交易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且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7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众华所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有着丰富的行业经验,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有着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控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众华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108万元,聘期1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80万元。另有3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4万元。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无生效判决。

  3. 诚信记录

  众华所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晶娃,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起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章玉峰,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起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依君,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起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拟聘任的众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3. 审计收费

  预计2026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8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20万元。相关费用与上年度相同,系按照众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于众华所的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进行了审议,以及对众华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并对其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众华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各项工作。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日以邮件送达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13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永祥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5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二〇二五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黄浩、王猛、曾燕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独立董事黄浩、王猛、曾燕回避表决本议案。

  4. 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5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5. 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6. 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5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 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26)第0449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2025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9,722,979.3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6,466,840.73元,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以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46,684.07元,加上期初未分配的利润136,948,289.77元,扣除报告期内分配的现金股利7,200,000.00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35,568,446.43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信心,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2025年度整体财务状况,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7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7,2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5年度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的具体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5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8.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5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关于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9.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5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同意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5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等值人民币70亿元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运营不断扩展需要,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根据公司财务部对资金计划的安排,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务的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2026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等值人民币7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可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商业汇票、商业汇票贴现、信用证、贸易融资、保理业务、项目贷款、银行保函、并购贷款、融资租赁、外汇套期保值等相关业务。具体综合授信计划如下: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为准。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到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就每笔申请银行授信及贷款事项进行审议,如单笔授信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则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授信终止时止。

  在不超过70亿元总融资额度(含新增授信、原有授信续期和原有存续授信)的前提下,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作为代理人,办理公司及子公司上述融资事项相关授信的业务,包括公司根据实际运营需要对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现有、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的授信额度进行调剂,以及对各综合授信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综合授信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进行调剂等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具体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到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5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2.2亿元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2026年度拟向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2.20亿元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1.20亿元担保额度,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亿元担保额度。担保额度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需求。同时,子公司在被担保的额度内可以向其他子公司以及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本担保额度包括本年度新增的担保额度、存量担保以及在本年内进行续保的额度。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公司(子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具体分配明细如下:

  

  上述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对于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在担保期限届满后,公司可在上述核定的额度内为该子公司提供续保。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到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在不超过12.20亿元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作为代理人,负责担保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担保协议、担保期限、担保范围等条款,根据公司实际融资需要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调整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现有、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实际担保额度,并签署相关具体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到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不得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处调剂获得担保额度,只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调剂获得担保额度。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5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2.2亿元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同意计提或转回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349.32万元及核销资产合计203,891.61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相应会计处理已反映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5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降低原材料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在保证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期限12个月,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为规范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前提下,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根据决策结果由法定代表人授权总裁负责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5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同时,公司编制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本议案附件为上述业务开展提供了充分的可行性分析依据,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了防范和控制外汇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其给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在保证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期限12个月,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7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为规范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确保本公司资产安全,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前提下,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根据决策结果由法定代表人授权财务负责人负责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5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同时,公司编制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本议案附件为上述业务开展提供了充分的可行性分析依据,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标的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健审〔2026〕3-90号),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伟科技”)2025年度业绩承诺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骏伟科技2025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34.93万元,完成率70.70%。骏伟科技未完成2025年度业绩承诺。

  受外部贸易环境及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变化,汽车行业竞争加剧等综合因素影响,骏伟科技核心外资客户进行供应链转移及客户订单收紧,导致骏伟科技主营业务受到一定冲击,业绩承诺期间整体经营情况不及预期,业绩出现下滑,因此骏伟科技未完成2025年度业绩承诺。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骏伟科技2025年度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的95%(即4,750万元),已触发业绩补偿条款。公司已书面通知转让方及最终持有人,要求其按照协议约定计算并支付当期业绩补偿款项人民币47,614,785.69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5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标的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7.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规范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6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8.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6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9.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拟变更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2026年4月)》及修订后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对照表(2026年4月)》及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2026年4月)》及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2.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内容及范围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均以3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5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3.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为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制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方案。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公司全体董事作为领薪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24.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顺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运营效率,同意公司对现有的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如下:

  

  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与进一步优化等事宜。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3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5.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及战略发展需要,经公司总裁提名,同意聘任谢锋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伏文平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对候选人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 聘任谢锋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3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2)聘任伏文平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3票同意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5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以上新任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简历及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财务负责人离任暨聘任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26. 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拟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公司承担管理或监督职责的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保费不超过人民币16万元/年,保险期限为一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27.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4:30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地点为公司二楼1号视频会议室〔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容桂)科苑一路6号〕,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会议将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提交公司股东会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4.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5.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6.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7.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8.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9.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0.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11.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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