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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26-009

  债券代码:123126              债券简称:瑞丰转债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51,051,2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PVC助剂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即从事通用塑料PVC助剂业务,拥有三十余年的研发与制造经验。公司PVC助剂产品主要有ACR加工助剂和抗冲改性剂、MBS抗冲改性剂、MC抗冲改性剂,综合产能达20万吨。其中:公司ACR加工助剂和抗冲改性剂主要应用于PVC管材管件、木塑(WPC)地板、石塑(SPC)地板、PVC墙板、PVC片材、PVC发泡板等领域;公司MBS抗冲改性剂产品主要应用于PVC透明片材制品(医药包装、消费品包装等)、PVC管材制品、磁卡材料以及其他功能膜材料等领域;MC抗冲改性剂产品广泛应用于电线电缆、胶管、胶带、胶板、PVC型材管材等领域。PVC助剂产品主要用于上述领域下游制品的加工和改性,赋予制品优良的加工性、抗冲性和耐候性等性能。

  2、工程塑料助剂业务

  凭借多年塑料助剂行业经验,经过持续的科研创新,公司成功开发出适用于PC/ABS 合金材料的增韧改性剂(MBS-GM系列产品)、ABS高胶粉和ASA胶粉。相比通用塑料助剂相关产品,工程塑料助剂相关产品的技术壁垒更高,也有着更高的产品附加值。

  (1)PC/ABS增韧改性剂(MBS-GM系列产品):PC常与ABS等其他工程塑料品种共混制成合金材料,以使制品兼具PC和ABS的性能。PC/ABS合金具有耐高温、硬度高、抗冲击、轻量化等优势,广泛应用于汽车、家电、电子电气、机械等领域。公司产品主要用于该材料的增韧改性,由于技术壁垒较高,国内主要进口日本钟渊、美国陶氏、韩国LG等。目前公司该产品已实现批量销售,正在进一步开拓市场。

  (2)ABS高胶粉:苯乙烯、丙烯腈-丁二烯橡胶,核壳型聚合物。ABS高胶粉与SAN树脂作为主要原料掺混制成ABS树脂。ABS树脂凭借其优良的机械、力学、热学等性能而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子电气、机械和建材等领域。我国是ABS树脂的生产大国,但是ABS高胶粉的高端牌号产品技术要求较高、产能较小,国外进口商主要以韩国锦湖、巴斯夫等为主。目前公司该产品已实现批量销售,正在进一步开拓市场。

  (3)ASA胶粉:是一种由丙烯腈、苯乙烯、丙烯酸橡胶组成的三元聚合物,属于抗冲改性树脂。ASA胶粉与SAN树脂作为主要原料掺混制成ASA树脂。ASA树脂凭借其优异的耐候性、机械强度与韧性、耐高温与耐化学性等性能优势被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子电气及建筑等领域。受制于较高的技术门槛,国内ASA胶粉的产能较小,国际厂商主要有英力士、沙特基础工业、日本UMG、韩国锦湖、韩国LG等。

  工程塑料助剂业务是公司重点拓展的方向之一。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提升工程塑料助剂相关产品的性能指标,稳定生产,积极开拓销售市场,工程塑料助剂相关产品继续放量,增长较快,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702.6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75%。

  3、公司布局的新产品业务

  公司持续推进转型升级发展战略,除上述业务外,积极布局了以下业务(这些业务尚处于建设阶段、小批量出货阶段及研发阶段,未来在建设进度、市场推广和研发等方面有一定不确定性,短期内对公司业绩影响有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发行可转换债券的递延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7月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5号》(以下简称“会计类第5号”),对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关于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相关规定给予进一步的处理意见。会计类第5号明确,企业发行可转债时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满足递延所得税负债豁免确认条件,应就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其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后续计量时,随着可转换债券金融负债成分相关折价的摊销,相关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变动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出具《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瑞丰转债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跟踪评字[2025]0146号),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评定“瑞丰转债”信用等级为A。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除已披露事项外,无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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