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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90      证券简称:亚通精工       公告编号:2026-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4月13日和2026年4月14日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南洋银行”)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在保证责任期间内,为新亚通在南洋银行和光大银行的本金金额共计不超过14,500万元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担保事项无反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供应链金融等,公司及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有效期自公司本次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25-029号、2025-034号和2025-041号的公告。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一

  债权人: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保证人: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莱州新亚通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保证额度:债务本金6,500万元及其他应付款项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主债权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除本合同被担保主债权的本金外,还包括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如有)、承诺费(如有)、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费、执行费、拍卖费、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过户费、差旅费、债权人垫付的税或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二)协议二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保证人: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受信人:莱州新亚通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保证额度:债务本金8,000万元及其他应付款项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合并范围内公司的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同时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95,299.06万元(全部为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33%,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

  特此公告。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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