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6-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3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6年4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公司独立董事文灏、张慧德、郭东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中财务部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XYZH/2026BJAG1B0359),2025年度财务数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关键控制点、高风险领域得到有效控制,公司的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并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XYZH/2026BJAG1B0360)。
6、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及职务,依照公司的薪酬及激励考核制度核算,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四、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商誉、合同履约成本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76,853,726.37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87,419,376.98元,减去2025年分配现金红利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4,273,103.35元。
由于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报表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董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法规、规章制度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9、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10、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费用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1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总经理张燕女士的提名,决定聘任黄轶芳、张宇彤为公司副总经理,刘蒙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1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6年5月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4)。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6-008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4,273,103.35元,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5年度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产品介绍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持续聚焦于红外焦平面探测器芯片、红外热成像整机及以红外热成像为核心的综合光电系统、完整装备系统总体、传统非ZMDY及信息化DY四大业务板块。
1、红外焦平面探测器芯片板块
公司全面发展制冷与非制冷红外探测器科研生产,兼顾推进国防领域、新兴民用消费、工业检测、医疗检测、智能物联和智能驾驶等多领域应用。
目前公司已具备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红外探测器芯片研制与批产能力,构建了覆盖非制冷、碲镉汞及二类超晶格等主流技术路线的“中国红外芯”生产线,红外芯片产品品类丰富,覆盖多种面阵规格、多种像元尺寸及多种波段组合,是目前国内规模化红外核心芯片研发生产与解决方案提供商,也是同时具备制冷和非制冷红外探测器芯片批产线的民营企业。在国防领域,公司自产的高端红外探测器已广泛应用于国内多个重点型号装备;在民用领域,依托晶圆级封装技术,公司的非制冷探测器已在消费电子、智能家居、工业检测、警用装备、汽车辅助驾驶、智能物联及应急救援等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并通过平台化战略加速红外热成像技术在民用领域的普及与市场化应用。
2、红外热成像整机及以红外热成像为核心的综合光电系统板块
作为公司传统优势板块,公司以高端化、系统化、集成化为发展方向,建立了雷达、激光、精密机械、先进电子、通讯、人工智能、陀螺稳定伺服、目标检测跟踪等数十个专业研究室,全面开展综合光电系统及高端型号产品的科研生产工作,已实现红外夜视、侦察、制导、对抗等多层次应用,并承担了国家多个重点型号产品的科研生产工作。同时,依托红外探测器产业化优势及多领域的技术研发优势,公司积极拓展红外热成像技术在物联网、汽车辅助驾驶、智能空调、住宅安防、户外夜视、防火监测、手机及人脸支付、突发公共卫生安全等新兴场景的应用。
3、完整装备系统总体板块
公司坚持“高科技、高门槛、高层次”的发展理念,组建了具备全系统专业建制和完备组织架构的装备系统总体研究院,专注于研制生产先进的完整装备系统总体产品。
作为向国家提供重点型号系统总体产品的民营企业,公司研制成功某型号完整装备系统并取得该类系统总体科研生产资质,在该完整装备系统总体型号项目实现首次批量订货后,公司于“十四五”收官之年签订大批量采购协议且为该型号项目当年度的独家供应商,并在报告期内完成全部数量的生产入库,成功实现了“十四五”攻坚任务的如期交付。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致力于为国家研发“高、精、尖”核心技术和产品,服务国防装备建设。随着多个中标型号项目陆续落地,该板块业务实现了从单一到多领域的跨越式发展,公司型号项目业务比重将逐步向完整装备系统总体倾斜,持续为公司贡献新的收入和利润增长。
4、传统非ZMDY、信息化DY板块
公司全资子公司汉丹机电主要从事非ZMDY及DB装备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配备于J队、WJ及公安队伍,在同行业处于龙头地位。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由采购部负责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物资、材料的采购业务。采购部负责组织采购合同评审,依据给定的采购标准、技术、工艺文件和验收规范以及需求部门的采购计划实施采购。公司及各子公司均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以及公司规章制度实行供方分类,供应商的评定、选择和重新评价,采购信息,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产品的验证,入库和发放管理等一系列工作。为规范采购工作流程、提高采购工作效率,采购部制定了《采购工作细则》《招投标采购的工作规定》《供应商管理规定》等文件,明确规定了采购要求和流程。
2、生产模式
营销部门根据市场调查分析或者与顾客草签的合同、协议书等,与有关部门形成与产品有关的要求草案,并组织评审,形成项目合同或市场任务书,负责将评审通过后的项目合同、协议书或市场任务书等送达科研生产管理部予以实施。公司以客户的需求作为关注焦点,以市场为驱动、以全员市场意识作为运营宗旨,以把客户的需求转化成盈利的商机作为市场理念,形成了以满足市场需求和提高客户满意度为导向的研发、生产及售后服务机制。营销部门会同研发、生产等部门,对公司产品实现过程情况与顾客进行沟通,以充分了解顾客的要求,完善产品要求的评审,采购、工艺、生产、质量、检验、售后等部门紧紧围绕满足客户要求高效有序开展工作。
3、销售模式
销售部门负责识别顾客需求和期望,组织合同评审,签订销售合同,下达合同产品生产任务,办理交付出库手续,保障销售回款,建立销售资料档案。生产部门负责合同产品的生产,保障客户产品的交付及交期,接受客户的相关咨询。
在国防领域,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方式取得的型号项目,后续根据客户要求签订相关合同,销售对象主要是J队各装备使用单位、承制装备的总体厂家、J工科研院所。在国外市场,公司与具有相关出口权的J贸公司形成了战略合作关系,在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产品通过上述J贸公司对外销售。
在民用领域,公司与行业内诸多头部企业形成战略合作,为其供应优质的红外探测器芯片、机芯模组及整机产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1、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同步修订《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25年6月5日,公司完成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后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完成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2、2025年6月15日,公司“高性能红外焦平面芯片全链条关键技术及产业化”项目通过了科技成果评价,评价专家组认为该项目科技成果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其中部分技术居国际领先水平。该项目成果在国防及民用领域得到广泛应用,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为我国国防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
3、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5日、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2025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SCP381号)及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1223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注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4、2025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某型号红外观测仪的《中标通知书》,公司为该型号红外观测仪第一中标单位。本次中标的某型号红外观测仪,是公司传统优势红外热成像整机产品在新型号项目上的又一次竞标胜出,体现了公司在红外热成像芯片及整机领域独特的创新竞争优势。公司此次在整机品类的重大中标,充分证明了公司在红外技术路线上的产品性能、可靠性和性价比获得了核心客户的高度认可, 是对公司研发实力与产业化能力的权威认证,为后续获取更多同类订单奠定坚实基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到某重大型号国内完整装备系统总体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5、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及同步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完成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二)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1、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公司设立了子公司武汉芯火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襄阳市汉达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2、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轩辕智驾科技有限公司收到赛力斯集团旗下重庆蓝电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供应链体系的《外部联系函》,确认轩辕智驾被认定为蓝电汽车E68项目红外测温摄像头的开发供应商,并获得独家定点资格。作为国内领先的车载红外热成像系统提供商,公司已与广汽、东风、一汽等头部车企开展深度合作,也不断加速拓展乘用车及商用车领域的其他车企合作,致力于将车载红外感知技术转化为实用、可靠的安全产品,公司也将持续扩大公司产品线在汽车上的运用,成为全方位车载安全解决方案提供商。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立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6-009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商誉、合同履约成本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对公司2025年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商誉、合同履约成本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0,084,811.89元和资产减值损失258,714,020.64元。明细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进行了说明。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等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采用一般方法(三阶段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时,根据历史还款数据并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公司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债务人所处行业、逾期信息、应收款项账龄等。
1)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公司根据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账龄、款项性质、信用风险敞口、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为基础,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分组。对于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公司判断账龄为其信用风险主要影响因素,因此,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以此为基础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注:关联方应收款项系指对武汉市高德电气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由最终控制方控制、共同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以及属于关联方范围内的销售或提供服务形成的应收账款。
2)应收票据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公司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a.承兑人为上市的商业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评价该类款项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不确认预期信用损失;b.承兑人为非上市的商业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参照公司应收账款政策确认预期损失率计提损失准备,与应收账款的组合划分相同。
3)其他应收款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公司基于其他应收款交易对象类别、款项账龄等共同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不同的组合,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公司按照共同风险特征类型不同,确定以下组合:
4)应收款项融资依据信用风险特征确定组合的依据
公司管理企业流动性的过程中会在部分应收票据到期前进行贴现或背书转让,并基于公司已将相关应收票据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相关交易对手之后终止确认已贴现或背书的应收票据。公司管理该类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故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应收款项融资中列示。
公司将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经评估,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在短期内履行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应收款项融资信用风险极低,无需计提预期信用减值准备。
(3)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减值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例如客户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客户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逾期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公司对应收该客户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库存商品与发出商品根据订单、市场状况以及库龄情况来判断产品未来变现的预期,对能够直接实现销售的,根据产品市场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原材料、在产品根据订单、市场状况以及库龄情况等判断能否直接领用加工为存货,对无法领用的原材料、在产品,根据其材料的变现价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公司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①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
公司在进行减值测试时,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回收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5、商誉减值
公司对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自购买日起将其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338,798,832.53元,已在财务报表中反映,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公司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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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6-010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公司2025年度未分配利润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76,853,726.37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87,419,376.98元,减去2025年分配现金红利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4,273,103.35元。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由于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报表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基于上述指标,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2025年,母公司报表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464,273,103.35元,合并报表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508,915,717.09元。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二)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三)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因公司在2025年度母公司报表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不符合2025年度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故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四、其他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同时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正值。2025年度公司子公司向母公司实施现金分红3亿元。公司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公司力求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尽快达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和加大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五、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法规、规章制度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部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禁止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6-011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开展。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流动资金较为充足,导致公司自有资金短期内出现闲置。
(二)投资目的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额度
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运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不涉及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五)决议有效期
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资金来源
公司(含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七)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八)信息披露
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以上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内资金只能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2、公司计划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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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财政部联合发布《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52号)的要求,通过财政部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以及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具体2026年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何文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郭东超先生,199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梁功业先生,201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的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通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审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 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6-013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黄轶芳、张宇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刘蒙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经审查,黄轶芳、张宇彤、刘蒙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管理能力,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惩戒或其他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黄轶芳先生简历
黄轶芳先生,1980年12月出生,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武汉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黄轶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附件:张宇彤先生简历
张宇彤先生,1977年10月24日出生,本科毕业于湖北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硕士毕业于武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2010年至2020年担任吉奥时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20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张宇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附件:刘蒙先生简历
刘蒙先生,1987年4月出生,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公司研发中心副主任,现任公司研发中心主任。
刘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6-014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6年5月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此次会议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2026年4月2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6号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以上提案的相关内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6号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锐、胡旭
邮政编码:430205
电话:027-81298268
传真:027-81298289
2、与会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加。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相关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
2、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14”,投票简称为:“高德投票”;
2、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6-015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证券时报·e公司APP、网站”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访问网址(https://www.egsea.com/live/detail/1778.html)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燕女士,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黄轶芳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丽玲女士,独立董事张慧德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现就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15:00前通过上述指定平台的“网友互动”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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