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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6-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投资收益受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未达到预期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日常经营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4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结合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

  在确保日常经营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4、投资期限

  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依据规则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可能会面临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未达到预期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合理预计各项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6-014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

  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公司总部及各业务板块的业绩考核均未达标,公司董事会拟注销剩余部分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4月29日至2023年5月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5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3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同时以2023年5月22日为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79名激励对象授予1,503.18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20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

  6、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7、2024年6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6月7日办理完毕。

  8、2024年7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集中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已办理完毕集中行权手续。

  9、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0、2024年9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9月4日办理完毕。

  11、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2、2025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5月6日办理完毕。

  13、202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专项审核报告》(上会师报字(2026)第5016号):

  “经审核,公司总部/各业务板块2025年度实际业绩情况均未达到2025年的业绩考核目标。”

  因此,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公司总部及各业务板块均未达标,公司总部/业务层面行权比例为0%,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299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51.714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全部实施完毕。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激励管理办法》《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就本次注销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议批准程序,符合《激励管理办法》《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决议;

  3、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4、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6-015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

  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4日、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为2025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15日。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将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7月15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5-016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等资产进行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确定了需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合计2,211,136.76元,相关明细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与计提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应收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公司基于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在每个账龄期间,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和账龄分析法孰高原则来计提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法采用迁徙法进行测算,用历史逾期情况计算迁徙率,再用迁徙率计算历史损失率,根据当前信息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损失率进行调整,进而得出确定的预期损失率,最终计算出坏账准备金额。

  公司2025年度应收票据计提坏账损失-687,825.24元、应收账款计提坏账损失-20,719,305.80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损失1,521,951.10元、合同资产计提减值损失-727,041.11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计提坏账损失-1,045,232.39元、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减值损失595,139.55元、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损失-243,000.00元。

  2、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与计提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1)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2)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各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5年度计提各项存货跌价损失21,361,421.06元。

  3、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与计提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公司2025年度固定资产计提减值损失2,155,029.59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防范风险能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年1-12月,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211,136.76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2,211,136.76元。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6-017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刘长文先生,独立董事周文举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安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菁女士,具体出席人员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6-018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2026年4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综合楼一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王蕾、张坚、周文举、钟斌、李婀珏、俞纪明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其中上述提案7.00、9.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5.00、8.00至10.00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4.00至6.00、8.00至10.00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2026年5月18日16:00前到达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综合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综合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1801。

  (2)会议联系电话:021-69896737。

  (3)会议传真:021-69926163。

  (4)会议联系人:万正行。

  (5)联系邮箱:step@stepelectric.com。

  5、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特别提示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27”,投票简称为“时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6-009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确认: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07,728.99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7,664,568.6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层面未分配利润为-995,105,255.6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73,111,481.80元。鉴于2025年末公司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情况,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结合上述指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但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3.2的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以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有关规定:“(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不具备分红条件,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及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长远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故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备查文件

  1、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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