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7 证券简称:百奥泰 公告编号:2026-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奥泰”或“公司”)拟向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普药业”)转让所持有的贝塔宁?(枸橼酸倍维巴肽注射液)(以下简称“目标药品”)品种权益及相关资产与业务,并签署《贝塔宁?(枸橼酸倍维巴肽注射液)制剂及原料药品种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目标药品转让的总金额(含税)为人民币4.5亿元,款项分五期支付,在完成MAH转移及生产转移获批后支付完全部款项;销售分成按照目标药品年度净销售额的个位数百分比计算,最长分成期间自起始日起满10年。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交易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药品监管审批环节不能获得通过等不确定性风险,可能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此外,本次转让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转让所产生的收益需以会计师审计金额为准。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谨慎投资。
一、 交易概况
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与经营战略聚焦,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药品品种权益及相关资产与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乐普药业转让所持有的贝塔宁?(枸橼酸倍维巴肽注射液)品种权益及相关资产与业务,并签署《贝塔宁?(枸橼酸倍维巴肽注射液)制剂及原料药品种转让协议》。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转让事项涉及变更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尚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005664681555
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于力强
注册资本:5620.3903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6日
注册地址:河南省项城市平安大道东段216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化妆品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药品委托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食品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9.0901%,乐普(深圳)国际发展中心有限公司持股0.9099%
乐普药业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乐普药业资信情况较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类别
本次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类别。
(二)交易标的具体情况
药品名称:枸橼酸倍维巴肽注射液
中文商品名称:贝塔宁?
英文商品名称:BETAGRIN?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ml:20m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1类
处方药/非处方药:处方药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40030
适应症:用于进行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术(包括进行冠状动脉内支架置入术)的急性冠脉综合征患者,以降低急性闭塞、支架内血栓、无复流和慢血流发生的风险。
上市许可持有人: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所涉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权益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 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交易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
五、 协议主要条款
甲方(受让方):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一)转让标的及其内容
转让方合法持有贝塔宁??(枸橼酸倍维巴肽注射液)的药品上市许可证、药品与原料药相关知识产权、生产技术及商业化权益,受让方具备承接目标药品品种并进行商业化运营的资质与能力,转让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全部目标药品与原料药品种权益及相关资产与业务转让给受让方。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目标药品转让的总金额(含税)为人民币4.5亿元。款项分五期支付,在完成MAH转移及生产转移获批后支付完全部款项。
(三)销售分成
销售分成按照目标药品制剂的年度净销售额的个位数百分比计算。
分成期间:起算起始日为自本协议签署且受让方取得目标药品全部商业化权益开始之日,最长分成期间自起始日起满10年。
(四)过渡期安排
双方同意,本次转让采取分阶段、渐进式交割方式,确保药品供应连续性及商业运营平稳过渡,根据转让程序分阶段进行,双方可按实际执行情况协商调整。
双方签署《独家商业化协议》,同意自主协议签署之日起,目标药品的全部商业化权益转移至受让方,在目标药品MAH变更至受让方前,双方以目标药品独家商业化授权许可的方式实现商业化权益转移,即由受让方独家负责目标药品的商业化活动,转让方负责生产供应并配合受让方开展商业化工作。
(五)违约责任
一般违约情形下,违约方按违约行为发生时所处的付款里程碑的应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一的比例逐日单利计算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第三方索赔,罚款或罚金,因维权而产生的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诉讼费等各类费用,间接损失。
重大违约情形下,守约方有权选择要求以下一项或多项救济措施:(1)终止本协议;(2)违约方应支付本协议交易3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第三方索赔,罚款或罚金,因维权而产生的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诉讼费等各类费用,间接损失。(3)守约方不要求终止本协议的,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按照届时双方协商一致的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重大违约情形下,受让方可以在要求转让方继续履行合同的同时要求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全部损失。
六、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为优化资产配置并聚焦公司核心业务领域,公司拟将贝塔宁?(枸橼酸倍维巴肽注射液)的相关权益转让给乐普药业。2025年度贝塔宁?的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总收入比重小,本次对外转让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在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资产运营效率的同时,有利于推动资源进一步向核心业务集中。本次交易预计将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及核心战略落地提供有力保障。
本次交易遵循市场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定价公平、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对公司损益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七、 风险提示
协议已对协议金额、生效条件、过渡期安排、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协议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本次交易事项可能会因为政策环境变化、药品监管部门审批环节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及时对协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177 证券简称:百奥泰 公告编号:2026-017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3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30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国际生物岛螺旋二路18号百奥泰创新中心一楼展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30日
至2026年4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6年4月23日17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发送至邮箱IR@bio-thera.com或者通过信函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信函预约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三)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和签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签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交通及食宿费用。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三)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鱼丹、宋姗珊
联系电话:020-3220 3528
电子邮箱:IR@bio-thera.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国际生物岛螺旋二路18号
特此公告。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77 证券简称:百奥泰 公告编号:2026-019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奥泰”或“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投资金额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19年11月20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1月14日《关于同意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2号)注册同意,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65,6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76,199,783.7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494123_G03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注:以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按照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统计。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1)募集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将闲置部分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自有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4、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1)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2)自有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其他生产经营计划。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最近12个月内(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注:
1. 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为最近12个月内滚动使用后的累计金额。
2. 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为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3.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二、 审议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经审议,本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2、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3、 公司财务部将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内审人员、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4、 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切实做好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储存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并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 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百奥泰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同时,提醒公司在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正常经营。
特此公告。
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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