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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6-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4月13日在永康市哈尔斯路1号印象展厅3楼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董事吕丽珍女士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强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蔡海静女士、张旭勇先生、文宗瑜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公司独立董事蔡海静女士、张旭勇先生、文宗瑜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暨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现有及未来投资资金需求、经营资金周转等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及经营资金需求,制定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具体的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暨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审议通过《2025年度高管薪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吕强先生、吴子富先生、欧阳波先生、吕丽珍女士、吴汝来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或等值其他货币,以实际汇率为准)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口贸易融资(打包贷款、进出口押汇、开立信用证等)、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理业务、保函、信贷证明等。以上授信额度为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累计最高金额,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

  本次综合授信的适用期限为自本授信事项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该等授信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同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

  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与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审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和选择合作金融机构。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与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待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与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以实际海外贸易结汇需求与生产经营过程中原材料采购需求为基础的,是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原则,以降低汇率、利率、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开展,不存在风险投机行为。在保证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有效运行的前提下,公司开展上述业务可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提示公司关注金融衍生品交易与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开展的风险,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金融衍生品交易与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与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与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与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而做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及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十三)审议通过《三年战略规划报告(2026年-2028年)》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战略委员会名称及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董事会同意将“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同意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条款,对委员会的职责进行补充,并将其更名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制定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

  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监管要求,切实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维护全体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持续提升公司管理层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办理前述事项变更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及相关文件签署等全部事宜。本次《公司章程》中相关修订条款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股票增值权的授予日为2024年12月26日,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5年12月25日届满,于2025年12月26日进入第一个行权期,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经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有2人,可行权股票增值权数量60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子富先生、吴汝来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2026年4月15日为授予日,同意以4.46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36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书。

  (二十三)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5月12日(周二)15:00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哈尔斯公司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截至2026年4月3日止哈尔斯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有合理原因,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针对该事项公司已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自有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由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自有资金的公告》。

  二、 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5、 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6、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7、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与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8、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9、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10、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11、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12、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6-022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暨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

  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审议程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暨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70,202,859.5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0,806,457.5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10,080,645.75元,加之期初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1,078,906,061.20元,减去已分配股利115,907,275.7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的利润为1,053,724,597.24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82,790,275.52元。

  三、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结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安排、谋求全体股东与公司共同的长期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2025年公司股份回购金额74,970,215元。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74,970,215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6.79%。

  四、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根据上表相关指标,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62,082,386.05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为贯彻落实全球化战略,加强综合抗风险能力与智能制造水平,抢占行业快速发展的市场机遇与国内外潜在增长预期较高的战略客户,公司先期以自有资金加快推进了海外基地建设与“未来智创”建设项目(一期)的投入,为保障生产建设稳定性与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需留有一定的资金满足日常生产需要及储备。

  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以及未来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生产经营资金使用,提高抵抗资金周转风险的能力,保证公司快速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

  2024年、2025年度公司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269,302.70元、269,302.70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080%、0.0067%。

  五、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

  为简化分红程序,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让投资者更及时地分享公司经营成果与成长红利,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综合考虑盈利水平及经营资金需求,制定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具体的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安排如下:

  (一)中期利润分配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公司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后续发展。

  (二)中期利润分配上限

  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中期分红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中期利润分配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及经营资金需求,制定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具体的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6-024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 公司2025年主要经营情况

  2025年是公司以“深耕生根、使命必达、骏驰海外”为号角,全面深化“三百四化五局”战略布局的奋进之年。面对风云激荡的市场格局与技术浪潮,全体哈尔斯人以志为鞍、以行为鞭,于智能制造升级中夯实根基,于全球化拓疆中扬帆远航,于品牌跃升中点亮星辰,于变革创新中谋篇破局。海外团队的汗、供应链的勤、国际团队的稳、国内团队的闯、中后台的脑,在多重挑战中实现关键突破,在风暴中淬炼的确定性,为未来三年战略增长打下坚实根基,从“机会成长”转向“系统成长”。

  报告期内,营收端,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同比略有回调,主要源于外销收入同比略降,海外销售端受国际贸易政策环境的阶段性影响,部分客户据此调整了备货节奏与定价策略。国内收入则同比增长,主要得益于自有品牌电商增长及渠道业务企稳。

  成本端,毛利率较同期下降,综合毛利率下降的具体影响因素包括:1)泰国基地尚处于产能爬坡期,单位成本短期承压,但随着产能持续释放、本地供应链能力逐步提升及其他产业配套不断完善显现,单位成本有望回归合理水平;2)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升值,对以美元结算的出口业务毛利率形成一定挤压;3)关税政策调整带来短期扰动,而伴随泰国基地产能爬坡、产能支持能力提升,关税影响正逐渐减弱。总体而言,这些因素更多属于阶段性运营挑战与外部环境波动,并非长期趋势性问题。

  费用端,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同比增长,主要受以下几点因素影响:1)渠道战略投入增长。国内线上渠道通过电商平台提升产品触达率与市场覆盖;海外品牌积极布局亚马逊等电商渠道,伴随着销售规模以及平台佣金/推广费用单价上升,渠道及平台费用相应增加;2)为了更好的服务业务,新增或调派销售人员常驻海外基地对接客户需求,致使人工费用增加;3)公司加大与IP联名合作投入,以强化品牌差异化竞争力,导致设计等费用增长。研发费用同比增加,主要因泰国基地布局新产能,导致模具开发需求阶段性增加,该增长具有短期过渡性质,随着产能转移完成,后续研发费用将回归常态水平。管理费用同比增加,主要系海外基地团队组建初期,以及阶段性国内员工跨境支援所致,随着泰国基地运营步入正轨、人员本地化程度提升,管理费用率有望逐步优化。财务费用同比增加,主要受汇率市场波动所致。

  1)增长驱动力加速转型,国内营销体系全面焕新

  公司适时启动深度组织变革,重构品牌、产品、渠道与团队四大引擎,推动国内自有品牌从“规模驱动”向“价值驱动”的加速转型,摆脱低价走量模式,以产品力、品牌力与渠道效率构建新增长引擎。为支撑战略落地,公司启动深度组织变革,全面焕新国内营销体系,重构品牌、产品、渠道与团队四大核心引擎。战术上以大单品突破、产品快速响应、渠道高效适配打开市场;战略上持续完善高端化、场景化产品矩阵,夯实长期竞争力。

  哈尔斯品牌线上全域渠道实现高质量增长,线上整体GMV同比增长超30%,其中抖音、视频号等新渠道同比增长超100%。同时抢抓即时零售风口,线下渠道布局京东秒送、淘宝闪购等平台,截至年末开拓门店近200家,销售额破百万元,有效提升终端触达与品牌曝光。

  产品结构升级成效突出:钛杯新品上市首月销售额破百万,跻身行业前三,带动高客单产品占比提升超200%,成为价值转型标杆;萌宠儿童杯系列年销售额突破千万级,夯实细分场景竞争力。

  2)新消费驱动全域深耕,海内外协同共振

  国内渠道业务通过“一企一策”、专项政策配套与项目组保障,深化与核心商、核心渠道的品牌共建,巩固渠道基本盘。线上深耕主流电商平台,大力拓展抖音、视频号等内容电商,实现新渠道高速增长。重点发力潮玩及下沉渠道,推动业务从试点验证迈向规模增长,加快拓展核心平台,通过推出独家联名款、优先供货、定制化物料等专项政策强化渠道粘性。线上同步联合线下门店开展“杯壶+场景”绑定营销,实现品牌破圈与用户渗透,打造未来重要增长极,形成线上造势、线下承接的全域联动格局,持续提升渠道运营效率与市场覆盖能力。

  在联名合作方面,公司构建了四大IP矩阵。一是国家级IP,与新华社出版社联名推出“必胜水杯”,传递正能量品牌主张;二是地域文化IP,与哈尔滨文旅联名,借势冰雪文旅热度打造地域特色产品;三是经典IP,携手故宫、奇妙萌可、迷你特工队等,覆盖多年龄段消费群体;四是深度品牌合作,与B.Duck小黄鸭建立长期深度合作,强化年轻化、潮流化品牌形象。通过多元化IP联名策略,持续为渠道赋能,提升产品溢价能力与终端动销效率。

  海外市场尤其在欧洲,SIGG品牌凭借百年历史积淀与本土化运营团队,搭建起成熟完善的经销体系与零售网络,依托全球化运营网络实现对市场趋势与消费需求的快速洞察、高效响应。目前 SIGG 已成长为德国亚马逊水具品类第二、儿童饮具品类第一品牌,线上竞争力稳居行业前列。同时线下渠道稳步拓展,大连锁客户合作持续深化,国内外渠道协同发力,全球化市场格局进一步巩固。

  3)产品矩阵持续优化,场景化、创新力与核心工艺全面提升

  公司以场景化布局为核心,构建覆盖商务、户外、通勤、校园、礼赠五大场景的产品矩阵,以技术创新与材质升级为支撑,强化“同价质更优、同价品更高”的核心竞争力。钢杯、钛杯、塑杯、玻杯分品类协同发力,聚焦功能、健康、设计与高端价值,精准匹配线上线下多元消费需求。同时大力提升CMF设计能力,与国内顶尖机构合作搭建国际化色彩体系,组建专业CMF团队,多款创新工艺新品在广交会获得高度认可,有效带动订单转化。产品创新多点爆发,鸿蒙智选智能泡茶杯、儿童猫狗杯、星芒杯、马踏祥云钛杯、SIGG联名钛杯等新品广受市场认可,新华社、尔滨礼物等联名系列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带动高客单产品占比显著提升。持续研发投入为产品领先与长期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不断巩固市场核心优势。

  4)全球制造布局落地见效,供应链韧性与精益运营全面提升

  面对全球贸易格局变动及关税政策等外部挑战,公司前瞻布局海外制造体系,泰国新工厂如期建成并全面投产,以“哈尔斯速度”在八个月内高效完成核心客户产品从中国基地向泰国基地的战略转产,实现跨区域协同、研产销一体化高效落地,获得核心客户高度认可,进一步巩固战略互信。此次全球供应链重构,公司成功构建了中国+东南亚双基地支撑体系,泰国基地同步带动本地上游配套完善,逐步形成区域链主地位,显著提升供应链安全与抗风险能力,标志着公司从“中国制造”正式迈向“全球制造”。

  5)外贸业务平稳,业务结构质量提升

  尽管2025年外部政治经济环境充满不确定性,公司外贸业务依然保持平稳发展,业务结构质量提升。主要大客户采购份额稳中有升,非美业务订单同比增长,目标市场第二梯队客户增长显著。特别是在新兴市场,公司加大对RCEP区域的资源投入并取得实质性突破,客户结构持续优化,整体客户组合更加健康多元。

  6)客户根基深厚,服务体系完善,合作持续升级

  公司凭借在客户供应商评价体系中的优异成绩,与头部大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为支撑深度协作,组建业务、研发、供应链、可持续发展等跨职能专项服务小组,精准洞察需求、快速响应变化。

  依托行业良好声誉,公司持续积累优质客户资源:通过市场洞察锁定目标市场与核心客户,以多元化渠道拓展二梯队客户、培育高潜客户。针对不同客户特点精准施策,面向大客户,强化市场部在产品创新、设计提案与营销策划方面的能力,积极响应产品推荐需求;面向中小客户,以模块化研发设计与精益生产迎合其“小批量、多批次”特点,保障品质交付。多措并举推动客户结构向健康多元持续优化。

  7)研发创新底蕴深厚,专利与标准引领行业发展

  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创新驱动,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凭借深厚的技术积累与前瞻布局,在专利布局、标准制定、产品创新及工艺设计上保持行业领先优势。报告期内,新增专利申请132件,获得授权专利80件,创新成果稳步落地、持续转化。其中,多功能杯柄结构(US18/594002)、智能数显弹跳吸管杯(CN202110786408.6)、钛基钎料合金粒制备工艺(CN202311107159.9)等多项创新成果加速转化应用,有效推动产品品质与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

  在标准建设方面,公司积极主导和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全力推动行业规范化与高质量发展。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主导或参与发布标准47项,年内新增发布5项,其中国家标准1项、行业标准1项、团体标准3项;目前在研标准12项,其中国际标准1项、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2项、团体标准7项。由公司牵头制定的QB/T 8110-2025《儿童杯壶》行业标准正式发布实施,进一步完善杯壶产品标准体系,切实保障儿童使用安全,推动行业技术水平向国际先进看齐。凭借在标准化领域的突出贡献,公司荣获“标准化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标准化工作达到国内先进、行业领先水平,为行业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示范引领作用。

  2、 公司主营业务

  作为国内领先的杯壶制造与品牌运营商,公司在报告期内保持了主营业务的稳定发展,专注于保温器皿的生产与销售。公司产品线涵盖了多种保温杯、保温壶和焖烧罐,针对不同用户需求和使用场景进行了精心设计。近年来,公司在保温器皿功能方面,不断向智能技术靠近,开发了多款受市场欢迎的智能保温器皿;材质方面,完成了从不锈钢到钛的拓展;工艺方面,公司实现了内胆喷涂陶瓷漆、外表面纳米砂纹漆等技术的突破;功能方面,推出多款具有显温、糖分检测、心率测量、饮水记录、喝水提醒等智能化功能的产品,为用户带来全新的使用体验。除了真空保温产品,公司还积极延展到非真空品类,如铝杯、玻璃杯和 Tritan 杯等,满足市场的多样化需求。

  3、公司主要业务模式

  OEM业务:公司深耕OEM业务领域,专注于海外市场拓展与深化,致力于成为全球知名品牌商的可靠合作伙伴。凭借在制造和技术研发方面的专业优势,公司为合作伙伴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助力品牌商在全球市场中脱颖而出。公司与全球知名品牌商建立了紧密且稳固的合作关系,这种合作贯穿产品开发和创新的全链条。品牌商提供的前沿产品概念和设计理念,正逐渐成为引领市场潮流的关键。公司凭借专业的技术团队,将这些概念和理念精准转化为实际产品,确保每一件产品都能完美呈现品牌的精神与品质。这种从概念到成品的一站式服务,不仅大幅缩短了产品上市时间,还显著提升了市场响应速度和灵活性。未来,公司的OEM业务将朝着更加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更加创新的产品和服务以及更加广阔的市场前景迈进。公司将继续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优化服务流程,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和优化服务,公司有信心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为合作伙伴创造更多价值,共同开创保温杯消费品时代。

  ODM业务:公司依托强大的研发设计能力与深厚的制造底蕴,专注于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从产品创意到量产交付的全流程ODM解决方案。凭借对市场趋势的敏锐洞察和持续的技术创新,公司自主研发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方案,涵盖结构创新、材料应用及功能设计等多个维度,为客户提供兼具差异化竞争力与成本效益的产品选择。在合作模式上,公司秉承敏捷响应的理念,根据客户的品牌定位与市场需求,通过整合工业设计、工程研发与智能制造的全链条能力,公司帮助客户快速实现产品迭代,有效降低研发成本与市场风险,显著缩短新品开发周期。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在设计研发领域的资源投入,构建更加开放协同的创新生态,深化与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通过不断提升原创设计能力、优化产品开发流程、强化智能制造水平,为客户创造差异化的市场竞争优势,共同推动行业向更高品质、更具创新性的方向迈进。

  品牌业务:公司以哈尔斯和SIGG两大品牌为核心,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卓越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其对品质生活的不懈追求。凭借深厚的制造底蕴,公司在产品的材料选择、工艺制作以及成品检验等各个环节,均严格遵循高标准和高要求,确保每一件产品都能达到甚至超越消费者的期望。同时,通过线上与线下渠道的深度融合与协同,公司能够广泛触达各类消费者群体,灵活应对市场变化,并快速响应消费者需求。这种全渠道布局使公司在国内及欧洲杯壶市场中占据重要份额,并持续巩固其市场地位。随着对国内和欧洲市场的进一步拓展,公司将继续深入分析市场趋势、消费者行为以及竞争对手动态,以此为基础制定精准的品牌发展策略。未来,公司将继续专注于产品与营销策略的创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通过持续的创新与优化,公司将致力于塑造一个更加强大且富有影响力的品牌形象,为消费者创造更多价值,引领杯壶行业高速发展。

  3、 公司主要品牌

  ①哈尔斯

  品牌商标:

  

  全球领先的中国杯壶专家

  公司始终专注于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钛,以及铝、塑料、玻璃等多种材质杯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一直以来,哈尔斯秉持着专注、专业、专家的理念,以打造中国精品杯壶为己任,致力于成为“中国杯壶专家”。产品线已覆盖户外、时尚、儿童、商务、家居及智能六大核心系列,满足不同场景下的饮水与生活方式需求。

  

  ②SIGG

  品牌商标:

  

  THE ART OF HYDRATION. EXCELLENCE SINCE 1908.

  SIGG于1908年创立于瑞士,是100多年来持之以恒的给消费者带来健康的饮水器皿并持续创新的品牌,以环保、耐用、瑞士精工的水壶系列产品享誉世界。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再融资事项

  (1)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及文件,上述有关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的议案亦经过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5年1月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下发了《关于受理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决定予以受理。

  (3)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及文件,上述有关公司修订调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的部分议案亦经过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2025年7月1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向公司下发了《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5)2025年9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公司下发了《关于同意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2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2026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管理和使用。

  (7)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3,543,99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4,899,999.3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1,868,768.38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3,031,230.92元。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3月1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6)第332C000069号)。

  (8) 2026年4月3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3,543,990股在深圳交易所成功上市,公司总股本由466,267,732股增加至559,811,722股。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事项

  (1)公司于2025年4月8日收到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吕丽珍女士、欧阳波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并于4月9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增持主体吕丽珍女士、欧阳波先生计划自2025年4月9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增持计划不设置固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2)公司于2025年5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欧阳波先生出具的《关于持有公司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书》,并于5月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增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公告》。欧阳波先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50,000股,增持后其持有公司股份14,093,8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02%;增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吕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3,874,4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01%。

  (3)公司于2025年7月9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进展公告》,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为:欧阳波先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50,000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815,000元(不含税费),欧阳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093,8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0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3,874,48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48.01%。

  (4)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吕丽珍女士、欧阳波先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765,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16%,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6,021,777.50元(不含税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4,389,48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48.12%。实际增持股份金额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下限,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

  3、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项

  (1)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修订《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总股本等条款。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66,379,732元变更为人民币466,267,732元;公司股份总数由466,379,732股变更为466,267,732股。公司在取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后于2025年4月8日披露了《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4、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

  (1)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吕强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公司回购部分股份的函》,吕强先生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等因素,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2)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00元/股(含),回购股份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3)2025年4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3,2025-044)。

  (4)2025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1.00元/股(含)调整为10.85元/股(含)。

  (5)2025年9月2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37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14元/股,最低价为8.0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0,99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6)2025年9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公司自2025年9月2日首次回购之日起至2025年9月26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845,550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04%。

  (7)2025年11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截至2025年11月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337,550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00%。

  (8)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407,150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02%。

  (9)2026年3月3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238,950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20%,其中,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66元/股,最低价为7.6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093,515.7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6-025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

  与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目的:为提高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应对外汇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以及不锈钢等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增强财务稳健性。

  2、 交易品种及工具:金融衍生品,包括外汇衍生品以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3、 交易金额:不超过13,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以实际汇率为准,下同),该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使用。

  4、审议程序:202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与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风险提示:在金融衍生品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价格波动、内部控制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技术及操作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审慎操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保障采购与销售环节结算价格稳定性,增强生产经营的规划预见性,防控和应对外汇汇率、利率以及不锈钢、镍等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国际贸易收入占比较大,美元和欧元是销售环节主要结算币种,其汇率、利率的波动产生的汇兑损益和财务费用,将对公司的业绩表现造成一定影响。

  公司开展主营业务需采购大量不锈钢卷及分条钢,进行原材料期货品种套期保值业务同样旨在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公司不做投机性交易,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2、交易金额:不超过13,000万美元(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 交易方式:一是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利率互换、货币互换等套期保值工具;二是与公司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商品期货,包括不锈钢及原材料镍(镍含量须符合国家产品标准)。交易场所限定于境内合法运营的期货交易所,合作机构须为经监管批准的境内期货公司。

  4、 交易期限:自本次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审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和选择合作金融机构。

  5、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与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但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 价格波动风险:外汇金融衍生品投资合约的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投资损益。原材料现货与期货交易价格波动亦可能造成交易损失。

  2、 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 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或投入金额过大,造成未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实际损失。

  4、 履约风险:因市场、业务环境不可预期的变化,导致交易规模、期限与预测有所偏差,产生的延期交割或合约一方到期无法履约造成的违约风险。

  5、 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 风控措施

  1、 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和金融衍生产品,选取结构简单、风险可控、流动性强的金融衍生品开展相关业务,严格控制期货头寸,保持与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及预期相匹配,持续优化衍生品交易规划、期限组合,保障公司利益。

  2、 严格按照授权额度范围进行操作,控制金融衍生品交易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期货保证金,合理调度金融衍生品业务所需资金。按照公司已经制定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开展相关业务,严格执行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流程和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

  3、 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的情况下,或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最大限度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4、 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对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或合规性审计。

  5、 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加强排产调度的科学性和预见性。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与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待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与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以实际海外贸易结汇需求与生产经营过程中原材料采购需求为基础的,是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原则,以降低汇率、利率、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开展,不存在风险投机行为。在保证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有效运行的前提下,公司开展上述业务可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提示公司关注金融衍生品交易与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开展的风险,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金融衍生品交易与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与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4、《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与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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