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6-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东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2日(周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永康市哈尔斯路1号印象展厅3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会表决的议案

  

  2、特别说明和提示

  上述议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文宗瑜、蔡海静、张旭勇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届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请发传真或邮件后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

  2026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钱江新城高德置地A3座26层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巧蓉

  联系电话:0571-86978641

  传真:0571-86978623

  电子邮箱:zqb@haers.com

  5、会议费用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15”,投票简称为“哈哈投票”;

  2、本次股东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签署相关文件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本单位/本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委托股东签名(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委托股东股份类别: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为止。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参会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请附上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股东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6-034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44,847.2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4,591.02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56.23万元。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26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3,543,99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0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4,899,999.3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1,868,768.38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3,031,230.9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3月1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6)第332C00006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46,430.52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44,591.0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86.88万元(不含税),其中发行费用中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858.41万元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328.47万元已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256.23万元(不含税),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拟置换金额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哈尔斯公司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截至2026年4月3日止哈尔斯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3、《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6-035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

  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26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3,543,99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0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4,899,999.3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1,868,768.38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3,031,230.9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3月1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6)第332C00006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基于实际情况,公司存在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主要原因如下:

  (一)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员工薪酬支付、社保代扣、个人所得税缴纳等应通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直接办理,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二)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为加快公司票据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以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信用证、保函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涉款项。

  (三)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需使用外币进行支付的情形,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进行现汇支付。同时,由于海关及税务的税款支出需由公司与海关或税务绑定的银行账户统一支付,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四)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报销费用等小额零星支出,发生频繁且零碎或者一次支付请款明细可能涉及多个项目,既包括募投项目,也包括非募投项目,不便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先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四、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支付流程,将拟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等方式垫付的募投项目相关款项提交付款申请。财务中心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上的信息进行款项支付。

  (二)公司财务中心建立募投项目核算台账,汇总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定期统计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公司财务中心定期将前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等方式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上述置换事项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完毕。

  (三)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是基于相关规定及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有合理原因,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针对该事项公司已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6-037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锁定期及额外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锁定期及额外锁定期已于2026年3月30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及持有人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情况,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锁定期及额外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

  1、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3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6日、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4年5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5,570,000股公司股票已过户至“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3.27元/股。

  3、2024年5月27日,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4、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受让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第一批)的议案》。因公司已实施完毕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根据公司《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受让价格由3.27元/股调整为3.17元/股,并对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进行分配。

  5、2024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990,000股公司股票已过户至“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3.17元/股。

  6、2025年3月5日,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为加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合规运作水平,提高管理委员会运作效率,选举潘诗然女士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同日召开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会议,选举沈康先生为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为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7、2025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受让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第二批)的议案》。因公司已实施完成了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2024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受让股份的价格由3.17元/股调整为2.92元/股,并同意对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进行(第二批)分配。

  8、2025 年10 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638,629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10月9日过户至“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2.92元/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锁定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及考核情况如下表所示: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综上,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锁定期及额外锁定期届满后可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份额的50%,即解锁股票数量为99.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777%。结合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达标情况,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8人,对应可解锁并分配的股票数量为95.5万股。其余因持有人2025年个人层面绩效评分不完全达标等原因不能解锁并分配的标的股票权益,依据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对应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决定其处置方式。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锁定期和额外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锁定期及额外锁定期届满后至存续期届满前,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第一批次已解锁股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指标,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锁定期和额外锁定期届满解锁条件已成就,符合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6-032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公司经营团队始终坚定战略目标,攻坚克难,推动营业收入实现同比正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能实现同比增长,主要原因是一季度人民币兑美元汇率阶段性升值,直接大幅压缩了出口业务的毛利空间导致。

  本期毛利率恢复,主要得益于公司海外供应链本地化体系搭建完成及泰国基地标准化流程的持续推进,尽管海外基地当下生产成本仍高于国内,但已进入稳步下降阶段。展望未来,随着产能利用率进一步提升、标准化流程持续优化及人才本地化战略深入实施,泰国基地成本有望进一步下降。

  与此同时,值得关注的是,随着国内团队在线上运营、产品开发、渠道布局及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核心能力日益成熟,品牌战略红利有望在未来逐步显现,成为驱动公司业绩增长的新动能。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60.40%,主要系报告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较年初增加151.63%,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款项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45.16%,主要系预付部分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较年初增加5494.2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基于战略发展需要,以IPO配售方式取得德盈控股2.68%股份影响所致;

  5、资本公积较年初增加219.48%,主要系报告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本溢价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773.82%,主要系本期受美元汇率下行影响,导致汇兑损失上升所致;2、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82%,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到政府补贴收入增加所致;3、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12.39%,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保理费用支出增加所致;4、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257.61%,主要系本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增加所致5、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59.12%,主要系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所致;6、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27.75%,主要系本期利润下降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8.17%,主要系报告期内到账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477.89%,主要系本报告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再融资事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26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93,543,990股,新增股票于2026年4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2、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

  公司于2026年4月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238,950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20%,其中,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66元/股,最低价为7.6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093,515.7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5年9月2日至2026年3月31日。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吕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汝来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旭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吕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汝来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旭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