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6-00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65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总体业务概况
公司是国内大型的循环经济型环保公用企业,业务板块已从热电联产协同处置固废,拓展到“热电联产+固废(危废)资源化+环境监测治理”产业。通过异地复制(并购)模式,公司业务已拓展至浙江、江苏、江西、山东和湖北五省。公司所经营的“热电联产+固废(危废)资源化+环境监测治理”产业属于节约能源、改善环境、增强园区基础设施功能的高新产业,具有良好的环境和社会效益。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与“十五五”谋划的关键之年。报告期内,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主题和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拓宽业务范围,致力于打造成为国内一流、行业领先的“科技型能源及环境治理综合服务商”。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54亿元,同比增长1.93%;实现利润总额4.38亿元,同比增长3.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3亿元,同比减少15.68%。
(二)公司各业务板块发展情况
1、热电联产业务
公司热电联产业务主要产品为清洁热能和清洁电能,通过为所在工业园区内的企业提供集中供热服务的同时,产出的电力在满足生产自用后向外出售。
本报告期内,公司铂瑞万载二期扩建项目和常安能源二期二阶段项目分别于7月份和10月份建成,两个项目投产后可增加装机容量43兆瓦,锅炉蒸发量360吨/小时。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热电联产业务尚有待建项目1个,为湖北宜城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项目预期建设2炉1机,预增装机容量12兆瓦,锅炉蒸发量200吨/小时。截至本报告期末,湖北宜城项目核准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其他前期审批工作中。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热电联产业务板块已建成的总生产规模为三十六炉二十四机,总装机容量383兆瓦,锅炉蒸发量4,600吨/小时。
公司热电联产板块已建成项目情况
截至日期:2025年12月31日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节能降碳号召,致力于绿色能源供应,积极探索多燃料替代项目,持续推进智慧电厂项目落地。2025年12月,公司首个智慧电厂试点项目在子公司江苏热电顺利完成一阶段整体验收。项目投运后,显著降低了运行人员劳动强度,系统自动投入率超97%,单炉操作频次由日均2000余次降至50次以下,机组运行稳定性持续提升,多项排放指标优于国家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智慧电厂二阶段项目正按计划稳步推进。
2、固废(危废)资源化业务
公司的固废(危废)资源化业务主要是对污泥和含有色金属的一般固废(危废)进行资源化回收利用。
(1)含有色金属一般固废(危废)资源化回收利用业务
公司含有色金属固废(危废)资源化利用业务是以含有色金属的废料为原料,综合回收锡、铜、金、银、铂、钯等有色金属和稀贵金属的资源综合利用业务。
报告期内,子公司遂昌汇金及汇金环保持续深耕有色金属资源化回收利用业务,不断优化产业链布局,提升核心环节自主可控能力。公司持续强化原材料采购管理,提升运营效率与资源保障能力,有效应对原材料供应波动等外部挑战,保障生产经营平稳有序,进一步夯实公司在有色金属综合利用领域的竞争优势。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下属孙公司汇金环保一般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回收项目,环评批复为10万吨/年,一期5万吨/年的生产线已于2022年年初投运,二期项目相关前期手续正在有序推进,目前处于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阶段。子公司遂昌汇金及汇金环保合计拥有证载危废处置能力6.7万吨/年。
2025年度,有色金属回收利用业务实现销售精锡5,891吨,黄金277千克,白银17,363千克,电解铜3,603吨。
(2)污泥资源化利用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参股孙公司紫石固废固废资源化项目规划污泥处理能力为500吨/天,现一期项目300吨/天已投运,报告期内共处置污泥3.90万吨。
3、环境监测治理业务
公司环境监测治理业务主要是进行二噁英监测设备销售及租赁。
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研究院围绕二噁英在线监测,积极拓展市场、推进技术创新、强化项目管理,顺利完成多项技术研发与项目交付。
公司专注的二噁英监测行业作为环境监测领域的高端细分赛道,兼具高门槛与强政策驱动属性。二噁英作为一级致癌物被纳入《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垃圾焚烧、化工、钢铁等行业排放标准趋严,推动监测频次及精度升级。鉴于监测周期、政策力度及成本等因素,用户企业主动监测意愿不强,监测需求释放滞后。
此外,在“3060”碳达峰、碳中和的远景目标下和相关政策的推动下,公司积极开展碳排放配额的核查履约等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参与碳排放交易,交易碳配额32.62万吨,交易总金额1,972.55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履约清缴后的碳排放配额(CEA)结余量为95.56万吨。
2025年,公司持续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拓展循环经济,实现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以园区基地为依托,围绕下游用户需求,搭建“节能+”、“环保+”的综合服务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在稳健运营现有项目的同时,积极拓展新项目、研发新技术,稳步推进多燃料替代、智慧电厂等项目建设与试运行,在改善环境质量、优化能源结构的过程中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努力将公司打造成国内循环经济产业领域的卓越企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R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富阳基地拆迁补偿款收取进度情况:公司积极推进拆迁协调工作,力争早日取得全部拆迁补偿款。2025年1月,母公司收到拆迁补偿款3,631.45万元;2025年2月,汇丰纸业收到拆迁补偿款3,068.93万元;2025年7月,汇丰纸业收到拆迁补偿款2,045.96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共计收到拆迁补偿款21.12亿元,母公司尚有1.51亿元未收到,汇丰纸业、新材料和清园生态已收到全部拆迁补偿款。
2、子公司常安能源补缴税款事项:2025年8月,子公司常安能源根据相关要求开展自查后,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共计2,251.52万元,本次补缴不涉及行政处罚。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6-003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3,321,538.6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1,230,019.05元,提取任意公积金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22,927,755.62元,公司总股本为865,000,000股。
3、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5年12月31日已发行的总股本86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4、2025年度公司未实施中期分红,预计年度累计分红金额为 86,500,000.00 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2.54%。
三、 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1、 公司不会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 公司相关财务指标
3、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四、 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6-004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孙公司日常运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2026年度公司预计为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34,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下属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2,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02,000.00万元;以上额度包含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不包含前期已审议未到期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范围主要为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
在上述审批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对超出上述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注:常州市新港热电有限公司简称“新港热电”,南通常安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常安能源”,江苏富春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简称“江苏热电”,浙江富春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新能源公司”,舟山富春环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舟山供应链”,浙江遂昌汇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简称“遂昌汇金”,浙江汇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汇金环保”,湖北富宜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湖北富宜”,铂瑞能源(新干)有限公司简称“铂瑞新干”。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常州市新港热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常州市新港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剑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724414540E
成立日期:2000-10-2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常州新北区春江镇圩塘江边化工区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蒸汽生产供应;供热、供水(不含饮用水)服务;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品)、灰渣、五金、交电、建筑材料、仪器仪表、公路运输设备及配件的销售;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新港热电100%股权。
新港热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二)南通常安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南通常安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献忠
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1091491959G
成立日期:2014-01-2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海安市城东镇姚池路(东)18号
经营范围:热电生产;蒸汽发电(凭许可证经营);煤渣、煤灰销售;污泥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常安能源100%股权。
常安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三)江苏富春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富春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海华
注册资本:26,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13020277007
成立日期:2014-05-2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溧阳市溧城镇腾飞路99号
经营范围:热电联产,发电电力业务,蒸汽、热水生产,热能转换副产品销售,热电技术咨询,粉煤灰生产、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江苏热电100%股权。
江苏热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四)浙江富春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富春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勇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586535589P
成立日期:2011-12-29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灵桥镇春永路188号第18幢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新能源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建筑材料、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保温材料销售;实业投资。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新能源公司100%股权。
新能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五)舟山富春环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舟山富春环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勇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MAC53LDD6E
成立日期:2022-11-2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5-78100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舟山供应链100%股权。
舟山供应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六)浙江遂昌汇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遂昌汇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华棣
注册资本:8,572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3573993054X
成立日期:2011-05-1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工业园区毛田区块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再生资源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再生资源销售;贵金属冶炼;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遂昌汇金94%股权。
遂昌汇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七)浙江汇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汇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华棣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3MA2E0HWH25
成立日期:2018-11-2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云峰街道工业园区龙板山区块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贵金属冶炼;金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间接持有汇金环保94%股权。
汇金环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八)湖北富宜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湖北富宜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楼军
注册资本:11,55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84MAK0ED6H28
成立日期:2025-11-1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经济开发区高新科技产业园3号楼1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再生资源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湖北富宜能源有限公司70%股权。
湖北富宜能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主要财务状况
(九)铂瑞能源(新干)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铂瑞能源(新干)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旭东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4MA35K3JY3C
成立日期:2016-08-1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盐化工业城
经营范围:热力生产和供应、火力发电、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处理、再生物质回收与批发、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铂瑞新干100%股权。
铂瑞新干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孙公司日常运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同意2026年度为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34,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下属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2,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02,0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范围主要为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在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340,000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277,000万元,对孙公司担保63,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104,240.22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4.9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6-012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3cs7TvEZ2)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17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公司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万娇女士,独立董事周夏飞女士,总经理周宇峰先生,财务总监刘琪先生,董事会秘书胡斌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胡斌
电话:0571-63553779
传真:0571-63553789
邮箱:hubin@zhefuet.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6-005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决策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富春环保”)及子公司现对2026年与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江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参股公司台州临港热电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7,025.37万元,2026年度与上述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975.00万元。
本事项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6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万娇、孙臻、章旭东、刘犇、黄永昆、吴震林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3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三)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10月23日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327,068.761853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湖滨东路1399号
法定代表人:万义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74425365XQ
经营范围:管理运营本企业资产及股权、投资兴办实业、国内贸易、物业管理、自有房租赁、房地产开发、园林景观绿化及开发、环保工程、市政工程;信息及技术咨询服务(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市政集团总资产1,662.56亿元,净资产518.48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6.12亿元,实现净利润6.7亿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市政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本公司与市政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市政集团是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南昌市人民政府授权经营的大型国有企业。在2025年“中国企业500强”排名中位列第366位,居江西省内第5位;在“中国服务业500强”中列第126位,居江西省内第1位。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7年1月24日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18,6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
法定代表人:孙庆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143715249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移动电话机、移动通信设备、市话通信电缆、光缆、无氧铜杆、铜丝、电磁线、电缆交接箱、分线盒、模块和PE、PVC塑料粒子、通信配套设备及专用电源设备、通信线路器材、光通信器件及设备制造、销售。 黄金、白银、矿产品销售;金属材料批发、零售;移动通信技术、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旅客票务代理;日用百货销售;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富春江集团总资产156.05亿元,净资产41.41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9.99亿元,实现净利润1.1亿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富春江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本公司与富春江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及支付能力分析
富春江集团为全国文明单位,且连续多年入围全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民营制造业500强。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及支付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台州临港热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台州临港热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5月22日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11,8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东海第四大道33号
法定代表人:潘鸣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25972002151
经营范围:发电、蒸汽和热水(不含饮用水)供应,煤炭、煤渣煤灰销售,机电设备、建材销售,机电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临港热电总资产3.30亿元,净资产2.77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3亿元,实现净利润2711.59万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刘仁军先生经公司委派担任台州临港热电有限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本公司与台州临港热电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和支付能力分析
台州临港热电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49%的联营企业,公司通过委派董事及高管深度参与其经营决策与管理。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和支付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和交易。交易定价参考采购发生时同类商品销售主体或劳务提供主体的报价,以及关联方向其他客户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交易价格,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协议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业务发生时按笔分别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从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以及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属于公司生产经营中的正常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及管理成本,增加利润来源,保障员工健康权益,提高经营效率。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于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进行的,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开展公司主营业务,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6-006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次方案是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人(含税),独立董事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任职的,不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确定薪酬待遇。
三、审议程序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4月9日,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认为公司拟定的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6-008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认真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不断提升公司质量,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 聚焦循环经济主业,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紧扣国家“双碳”战略部署、循环经济发展相关政策要求,严格遵循监管层“坚守主业、做优实业”核心导向,以打造国内一流科技型能源环保综合治理服务商为战略目标,坚定践行“一轴双翼”发展路径,持续巩固热电联产主业根基,将“稳存量、优结构、提效率”作为经营发展核心任务,深耕核心市场区域,以“异地复制、标准化运营”模式拓展业务,推进相关基地升级扩建,完善园区综合能源服务网络,强化精细化管理、严控成本,推动主业发展提质增效。同时,精准把握固(危)废资源化处置产业发展机遇,推动业务从“单一加工”向“掌控原料、统筹产业链上下游”、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双提升”转变,深挖业务附加值,加快在建项目投产,布局新兴业务,培育新利润增长点,筑牢公司高质量发展的产业根基。
二、 强化科技创新,培育环保领域新质生产力
落实国家环保产业创新发展相关政策,响应资本市场对新质生产力的价值认可,构建完善的科创体系,深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聚焦固(危)废高效处置、稀贵金属回收、环保装备智能升级、节能降碳等关键技术攻关,建立“研发-中试-产业化”全流程转化机制,推动科研成果落地应用;紧扣“双碳”目标推进绿色转型,实施机组节能降碳与智慧化升级,拓展绿电配套、碳资产管理等业务,搭建生产运营、环保监测、客户服务一体化智慧平台,逐步实现从传统环保服务商向科技型环保企业转型,提升核心竞争力与行业影响力。
三、 坚持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严格遵循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监管规定,响应监管层“全面强化上市公司合规治理”的要求,结合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特点,厘清党委、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权责边界,形成各司其职、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对照有关独立董事、股东回报、董高薪酬等最新规定,在内部治理机制中细化落实相关要求。持续完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内部控制制度及合规管理相关制度,建立常态化合规风险排查与内控审计机制,加强董事、高管及核心岗位员工履职培训,保障独立董事独立履职,强化风险防控,坚守合规经营底线,持续提升公司治理规范化水平,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四、 提升信息披露质量,高效传递公司价值
落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管理办法及监管指引,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披原则,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构建高效合规的信披体系,优化信披内容与形式,提升信披针对性、简明性与可读性;搭建业绩说明会、互动易、现场调研等多渠道投资者沟通机制,主动披露公司经营、项目、环保等核心信息,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持续深化ESG管理,定期编制并披露ESG报告,系统展现公司环境、社会责任与治理成效,推动公司内在价值与市场价值精准匹配,增强市场认同感与信心。
五、 健全股东回报机制,共享发展红利
响应监管层“稳定分红预期、提升分红水平”的导向,结合公司国有控股属性与经营现金流状况,严格执行长期股东回报规划,构建持续、稳定、积极的现金分红机制,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发展投入的前提下,保障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建立股东回报与公司业绩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多元化回报方式;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精准传递公司价值,培育长期价值投资理念,平衡公司长期发展与股东短期回报,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推动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协同提升。
公司将以本行动方案为指引,坚守主业、深耕创新、规范治理、回报股东,全力实现公司质量与投资者回报双提升,为资本市场稳健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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