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6-00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62,128,24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5年,公司发展进入战略升级与结构优化并行推进的重要阶段。公司围绕“绿色化学+合成生物学”两大技术路径,面向“美好生活”和“先进制造”两大终端市场方向,持续提升工艺开发、工程转化和产业化运营能力。按经营结构划分,公司已形成以食品添加剂及配料和专用化学品为核心、以基础化工与公用工程平台为支撑的业务体系,发展重心进一步由单一产品扩张向平台能力驱动和高质量增长转变。
报告期内,随着定远循环经济产业园相关产能逐步释放,公司产业底座能力进一步夯实。围绕合成氨、硫酸、烧碱、双氧水、氯化亚砜、生物质锅炉等核心产品和装置,公司形成了以煤化工、硫化工、氯碱化工及生物质综合利用为基础的制造平台。上述平台主要承担原料保障、成本优化、公用工程支撑、能量梯级利用以及安全环保承载等功能,是公司推进多品类制造、开展新产品导入和实现产业协同的重要基础。相关体系之间通过资源耦合和循环利用实现协同运行,为公司经营韧性和业务拓展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此基础上,食品添加剂及配料业务是公司当前经营的重要支撑,主要产品包括三氯蔗糖、安赛蜜、甲基麦芽酚、乙基麦芽酚、甲基环戊烯醇酮(MCP)及佳乐麝香溶液等,广泛应用于食品饮料、烘焙、调味品及日化等领域。日化香料业务,近年来也呈较快增长趋势,佳乐麝香逐步扩产放量成为主要生产商,以其为原料的下游高附加值日化香料也在逐步研发和商业化进程中。公司依托长期积累的工艺优化、工程放大和质量控制能力,持续提升核心产品的规模化制造水平和稳定供应能力,相关产品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围绕全球消费者对健康、风味和功能配料的持续需求,公司食品添加剂及配料业务正在由传统合成甜味剂和香料,逐步向天然甜味剂、功能性糖类及其他营养健康配料延伸。在巩固安赛蜜、三氯蔗糖等核心产品竞争优势的同时,公司积极布局莱鲍迪苷M、酶改甜菊糖苷、D-阿洛酮糖及部分生物合成香料等新产品方向,推动形成化学合成与生物制造协同发展的产品格局。该布局既顺应食品工业向健康化、功能化、风味升级发展的趋势,也有助于提升公司产品结构的丰富度和抗周期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合成生物学相关产业化进展持续推进。酶改甜菊糖苷项目建成投产并实现良好经济效益,圆柚酮和红没药醇已完成产业化和市场导入。公司基于同一技术平台,正持续推动产品方向由稀有糖向萜类香料、黄酮类甜味剂、天然活性成分等多品类、多应用端延伸,体现出平台技术在菌种构建、酶催化、发酵转化及分离纯化等环节的综合应用能力。随着D-阿洛酮糖获批新食品原料,公司前期完成的工艺开发和产能储备亦具备了进一步产业化落地的条件。
专用化学品业务方面,公司依托既有制造平台、提纯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持续向电子化学品、新能源材料及精细化工中间体等高附加值领域拓展。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推进电子级双氧水、电子级碱类、电池级硫酸等湿电子化学品,以及双氯磺酰亚胺酸(LiFSI前驱体)等新能源材料的产业化和市场导入;同时,公司在呋喃铵盐、乙酰乙酸甲酯、吡啶盐酸盐等精细化工中间体方面保持稳定经营。相关产品主要服务于半导体、新能源及其他高端制造领域,是公司顺应产业升级趋势、培育新增长点的重要方向。
除上述核心业务外,公司基础化工产品主要包括液氨、双氧水、甲醛、硫酸、硝酸、双乙烯酮、氯化亚砜、季戊四醇、双季戊四醇、糠醛、二甲胺,以及新增的离子膜烧碱、离子膜钾碱等。基础化工产品一方面构成公司产业链协同和制造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亦为公司提供稳定的经营基础和区域市场支撑。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JR/T 0020—2024),公司所属行业为“C14食品制造业”。在行业分类基础上,公司产品已覆盖食品制造和专用化学品制造等多个领域。其中,食品添加剂及配料业务主要包括高倍甜味剂、天然甜味剂、功能性糖类及香精香料等;专用化学品业务主要包括电子化学品、新能源材料及精细化工中间体等。总体来看,公司已形成以基础化工与公用工程平台为底座、以食品添加剂及配料和专用化学品为核心发展方向的业务格局,具备较强的产业协同能力和持续拓展能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五节“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1)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滁州金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美国金禾有限责任公司;
(4)金之穗(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金禾实业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6)滁州金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7)来安县金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8)安徽金轩科技有限公司;
(9)定远县金轩新能源有限公司;
(10)安徽金禾合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11)安徽金禾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12)金禾益康(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3)上海金昱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安徽金禾绿碳科技有限公司;
(15)金禾亚洲(新加坡)有限公司;
(16)安徽金轩微电子有限公司;
(17)滁州金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8)滁州金聿科技有限公司;
(19)安徽金显聚合科技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5.75%以上,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层面控制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等各项流程;业务层面控制的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发管理、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与传递、对子公司的管理等各项流程和高风险领域。其中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子公司的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①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②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③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④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6-017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同比下滑,主要受核心甜味剂产品利润下滑影响。该部分产品仍面临市场供需失衡及竞争加剧压力,虽然销量同比增长,但市场价格承压,行业整体利润空间收窄。大宗化学品板块表现相对稳健,部分产品价格上涨带动销量提升,同比有所改善。
同时,公司布局的合成生物学、电子化学品等新兴业务板块,当前仍处于产能逐步释放、市场持续拓展的培育阶段,业务规模与盈利水平尚未实现稳定规模化贡献。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供需变化,优化产品结构与成本控制,加快新兴业务商业化进程,力争经营业绩稳步改善。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6-015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5年12月31日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5年度可能发生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具体如下表: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特征,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以上会计政策,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461,659.99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682,443.45元,合计确认信用减值损失8,144,103.44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存货进行了清查和分析,拟对可能发生减值的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基于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算存货可变现净值,并按照存货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以上会计政策,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7,663,407.91元,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损失57,663,407.91元。
(2)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固定资产检查测试,检查其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该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公司2025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2,560,227.60元,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2,560,227.60元。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情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我们同意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有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8,367,738.95元,导致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减少78,367,738.95元。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基于审慎的判断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纵利润的情形。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6-008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经营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来安县金晨包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晨包装”)、滁州金瑞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水泥”)、南京金禾益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禾益康”)、滁州金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辰置业”)、滁州金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祥物流”)、来安县祥瑞运输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瑞运输”)、安徽祥腾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腾运输”)、元酉(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酉生物”)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3,300万元,交易类型包括向关联人采购商品、销售产品以及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运输服务等。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金晨包装、金瑞水泥、金禾益康、金辰置业、金祥物流、祥瑞运输、祥腾运输、元酉生物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2,849.57万元。
金晨包装、金瑞水泥、金辰置业、金禾益康、金祥物流、祥瑞运输、祥腾运输、元酉生物为公司关联方,且上述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故上述交易事项为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已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如下的审议程序:
1、202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联董事杨乐回避了表决。
3、此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与交易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1、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说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根据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预计,并参考往年发生的金额,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2025年度实际发生额是根据实际业务进展情况等因素确认。
2025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如下:
(1)向金晨包装采购塑料编织袋减少,系公司部分固体产品销量下降所致;
(2)向金瑞水泥采购水泥、石粉减少,系公司通过市场化采购方式优化供应商结构,减少了对金瑞水泥的采购需求所致;
(3)向金瑞水泥销售粉煤灰减少,系公司调整客户结构,向其他客户销售增加所致;
(4)向金禾益康销售甜味剂及代加工费减少,系其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所致;
(5)接受金辰置业酒店服务减少,系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调整服务采购安排所致;
(6)接受金祥物流、祥腾运输服务减少,系公司产品销售不及预期,运输需求相应降低所致。
2、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说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主要系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个别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总额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来安县金晨包装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来安县金晨包装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08月21日
法定代表人:刘义平
经营范围:塑料编织袋、纸板桶、镀锌桶、缠绕膜、塑料内膜包装物制造和销售;包装原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金晨包装总资产3,096.58万元,流动资产2,217.56万元,负债总额2,333.67万元,所有者权益762.91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78.15万元,净利润-16.49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系
本公司参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45%股权,为其第二大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经公司现场核实,金晨包装生产经营正常,能够按质按量提供稳定的供货,具备向公司交付合同约定产品的履约能力。
经核查,金晨包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滁州金瑞水泥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滁州金瑞水泥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水口镇西王村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06月03日
法定代表人:杭学文
经营范围:水泥及制品制造、销售;混凝土制造销售;水泥原材料加工、销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金瑞水泥总资产20,968.68万元,流动资产17,121.66万元,负债总额9,279.74万元,所有者权益11,688.94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095.94万元,净利润-1,252.89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经公司现场核实,金瑞水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按质按量提供稳定的供货以及支付货款的能力,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经核查,金瑞水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滁州金辰置业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滁州金辰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09月05日
法定代表人:杨迎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装饰、装潢;餐饮、住宿服务;室内休闲健身、游泳场所、歌舞厅娱乐服务;体育用品、日用百货、食品、服装、鞋帽、箱包、卷烟零售;房屋租赁;普通货物仓储(除危化品外)。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金辰置业总资产39,742.68万元,流动资产23,958.81万元,负债总额2,277.86万元,所有者权益37,464.82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453.17万元,净利润3,226.09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经公司现场核实,金辰置业生产经营正常,能够为公司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服务,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经核查,金辰置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南京金禾益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南京金禾益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注册资本:6994.7916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16日
法定代表人:杨乐
经营范围:生物科技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食品、食物添加剂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食品、食品添加剂、香精香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金禾益康总资产15,657.21万元,流动资产8,906.88万元,负债总额3,442.63万元,所有者权益12,214.58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033.69万元,净利润1,989.63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系
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杨乐先生控制的下属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经公司现场核实,金禾益康生产经营正常,资金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支付能力。
经核查,金禾益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元酉(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元酉(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44.3964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05月05日
法定代表人:李爽
经营范围: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农药技术研发;化妆品零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元酉生物资产2,799.62万元,流动资产2,468.31万元,负债总额51.35万元,所有者权益2,748.27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10万元,净利润-295.71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系
本公司董事长杨乐先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经公司现场核实,元酉生物生产经营正常,资金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支付能力。
经核查,元酉生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滁州金祥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滁州金祥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经济开发区环城西路北6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30日
法定代表人:杨杰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住宿服务;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歌舞娱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停车场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审批的项目);日用百货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装卸搬运;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健身休闲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金祥物流总资产9,578.85万元,流动资产2,143.62万元,负债总额2,260.45万元,所有者权益7,318.40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711.13万元,净利润275.10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经公司现场核实,金祥物流生产经营正常,资金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支付能力。
经核查,金祥物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来安县祥瑞运输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来安县祥瑞运输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东大街132号
注册资本:60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0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王飞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2类2项;2类3项;3类;3类;4类1项;4类2项;5类1项;6类1项;8类;危险废物);化工产品购销(不含危险化学品);保险兼业代理;机动车维修经营。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祥瑞运输总资产11,917.34万元,流动资产4,575.48万元,负债总额8,913.96万元,所有者权益3,003.38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337.51万元,净利润711.72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经公司现场核实,祥瑞运输生产经营正常,资金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支付能力。
经核查,祥瑞运输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安徽祥腾运输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安徽祥腾运输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盐化工业园泉盛路东侧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4月12日
法定代表人:王莉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祥腾运输总资产4,111.90万元,流动资产1,511.81万元,负债总额3,608.70万元,所有者权益503.20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674.51万元,净利润331.28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经公司现场核实,祥腾运输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经核查,祥腾运输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及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采购产品、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运输服务的价格系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2、协议签署情况
截至2026年4月13日,关联交易各方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分别签订了协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的交易行为,在公司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将会持续在公平、互惠的基础上与其开展合作。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并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的2026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购销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6-01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认购基金
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金配置,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投资能力和风险控制体系,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青岛聚德未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青岛聚德”或“基金”)份额,青岛聚德投资方向聚焦于能源行业长期发展方向,重点布局高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核心配套设备等核心技术优势与成长潜力的优质标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标准。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投资基金份额认购,不在该基金、该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他有限合伙人处任职。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名称:上海鸿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3422757179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庙镇窑桥村社南756号1幢8108室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杨志春
成立日期:2015年6月4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上海鸿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杨志春。
关联关系:上海鸿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经查询,上海鸿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私募基金管理人上海鸿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28151。
2、其他有限合伙人
(1)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253917765N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888号信雅达科技大厦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1996年7月22日
注册资本:46,631.8309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耿俊岭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软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云计算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数字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安全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截至2025年9月30日披露的前十大股东):
控股股东:杭州信雅达电子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郭华强
关联关系: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其他个人有限合伙人
上述自然人与公司及公司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上述自然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名称:青岛聚德未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26年2月25日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MAK8FC136W
5、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北京东路118号紫城商务楼17层417室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存续期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七年,其中自交割日起前三年为投资期,后四年和延长期(如有)为退出期。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根据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延长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合伙企业延长的经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二年。
8、基金规模:目标规模人民币9,300万元,基金各合伙人拟认缴出资总金额为9,3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9、出资方式:全部为货币方式出资。
10、出资进度:全体合伙人应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的《出资缴款通知书》,在约定的出资截止日前一次性足额缴纳其各自认缴出资的份额。
11、投资方向:聚焦于能源行业长期发展方向,重点布局高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核心配套设备等核心技术优势与成长潜力的优质标的。
12、登记备案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基金尚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13、上市公司对基金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本基金确认和计量,进行核算处理。
(二)管理模式
1、执行事务合伙人
全体合伙人委托普通合伙人上海鸿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执行合伙事务,负责合伙企业投资业务以及其他合伙事务之管理、运营等事项,该等职权由普通合伙人直接行使或通过其委派的代表行使。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所规定的对于合伙企业事务的独占及排他的执行权。
2、合伙人会议
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组成,合伙人会议为合伙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如下事项: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组织形式;决定解散或提前清算合伙企业;更换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对普通合伙人进行除名;除独立授权给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事项之相关内容外,合伙协议其他内容的修改;延长合伙企业的退出期,但延长原则上不超过二年,本协议约定的情况除外;本合伙企业从事关联交易;决定合伙企业的非现金分配方案;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3、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1)普通合伙人
1)普通合伙人的权利:对于其认缴的出资,享有与有限合伙人相同的财产权利以及按照本协议约定取得收益分配的权利;依据本协议的约定享有对合伙企业合伙事务(包括合伙企业投资业务)的管理权、决策权及执行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收取管理费和业绩报酬;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召集并主持合伙人会议;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分配合伙企业清算的剩余财产;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2)普通合伙人的义务: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企业缴付出资;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合伙企业谋求最大利益;作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投资业务以及其他合伙事务之管理、运营;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全体合伙人提交财务报告;依据本协议的约定为全体合伙人提供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的便利;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关联人不应被要求返还任何合伙人的出资,也不对合伙人的投资收益保底;所有出资返还及投资回报均应源自合伙企业的可用资产。
(2)有限合伙人
1)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取收益分配;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参加合伙人会议;依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取合伙企业财务报告;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对有限合伙人拟转让的合伙权益享有优先购买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分配合伙企业清算的剩余财产;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2)有限合伙人的义务: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企业缴付出资;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除非法律或本协议另有约定,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或代表合伙企业签署文件,或从事其他对合伙企业形成约束的行为;行使除名、更换、选定其他合伙人的权利时,应遵守本协议的明确约定;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三)决策模式
本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项目的投资及退出进行专业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聘任。投资决策委员会每名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决策均应经过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含)以上的同意。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公司对于基金拟投资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四)收益分配
1、取得现金收入时的分配:
(1)除非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取得的现金收入不得用于再投资(闲置资金管理除外);
(2)合伙企业投资的单个项目实现退出的可分配收入,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通过,合伙企业可按如下方式与步骤向全体合伙人进行收益分配:
(a)合伙企业应当首先将可分配收入向全体合伙人按照其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每个合伙人收回其全部实缴出资额;
(b)向全体合伙人分配,直至对全体合伙人就其依据本项取得的累计分配金额实现该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的6%/年(单利)的年化投资收益率(从每次提款通知的到账日和该有限合伙人实际缴付该期出资之日二者中较晚者为准,分别起算到该分配时点为止);
(c)如有剩余,为追赶普通合伙人回报,即100%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根据本项取得的累计金额等于该有限合伙人依据上述第(b)项取得的累计优先回报/80%×20%的金额。为避免歧义,普通合伙人基于其实缴出资额所获分配的部分不计算在本项累计数之内;
(d)向全体合伙人按上述第(a)、(b)、(c)项分配后如仍有剩余,按如下方式与顺序分配:
(i)向普通合伙人分配其中的20%作为业绩报酬;
(ii)向全体有限合伙人按其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剩余的80%。
2、非现金分配
(1)在有限合伙清算之前,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尽其合理努力将有限合伙的投资变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则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向合伙人会议提交非现金方式分配的方案,并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后进行分配。在非现金分配时,如所分配的非现金资产为公开交易的有价证券,则以分配完成之日前十(10)个证券交易日内该等有价证券的平均收盘价确定其价值;对于其他非现金资产,应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如果合伙人会议对非现金资产的分配协商一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有限合伙企业进行非现金分配时,执行事务合伙人应负责协助各合伙人办理所分配资产的转让登记手续,并协助各合伙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受让该等资产所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接受非现金分配的有限合伙人亦可将其分配到的非现金资产委托普通合伙人按其指示进行处分,具体委托事宜由普通合伙人和相关的有限合伙人另行协商。
(五)退出机制
执行事务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时,可以依法选择适用的退出策略,包括但不限于:
(1)上市:被投资企业在境内或海外证券交易场所寻求上市,合伙企业出售该上市公司股票;
(2)转让:向被投资企业的股东或其他适当的投资者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
(3)出售企业:与被投资企业的所有其他股东一起向境内或境外第三方出售整个企业;
(4)换股:合伙企业可向某上市公司出售合伙企业在被投资企业的股权以换取合伙企业收益;
(5)清算:被投资企业进行清算。
(6)投资决策委员会认为适当的其它方式。
上述内容以最终签订的有限合伙相关协议为准。
四、本次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充分依托专业投资机构的成熟投资体系、行业资源优势、专业投研能力及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开展对外投资,优化公司闲置自有资金配置,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资金增值渠道,实现资金保值增值。本次投资聚焦能源行业长期发展方向,重点布局高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核心配套设备等具备核心技术优势与成长潜力的优质标的,借助专业机构在相关领域的产业积累与研究优势,前瞻性跟踪行业技术演进、市场格局及上下游产业动态,进一步拓宽公司在相关领域的产业视野。
本次投资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不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本次投资基金,对该基金不具有控制权,本次投资基金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设立基金事项尚需进行基金备案,后续能否完成募集计划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报周期;投资可能受到外部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对外投资过程中将受政策、税收、经济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亦可能面临投资基金投资标的选择不当、决策失误、投资失败及亏损等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进展情况,防范、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并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五、其他事项
公司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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