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红塔红土信息产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红塔红土信息产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条款,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6年3月8日。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4月10日期间对本基金进行了财产清算,清算报告全文于2026年4月16日在本公司网站(www.htamc.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因此,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26年4月16日终止。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22,693,650.20元,清算资金将于2026年4月16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具体到账时间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基金的账户注销等业务。投资人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666-916)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6日
红塔红土信息产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红塔红土信息产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自2026年3月9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报告全文于2026年4月16日在本公司网站(www.htamc.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1-666-916(免长途话费)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并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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