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2、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8日,公司通过公告栏张贴的方式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11月29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121)。

  3、2024年12月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126)。

  4、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2024年12月10日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以10.0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激励条件的75名激励对象授予395.7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5、202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调整事由、调整方法和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2025年5月13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200,000.00股后的112,766,39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上述方案已于2025年5月19日实施完毕。

  基于前述事由,根据本激励计划“第十章 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相关规定: 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二) 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3)缩股

  P=P0÷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缩股比例;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4)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票面金额。

  (5)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做调整。

  (三)调整结果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0.09元/股变为9.99元/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需作废,具体情况如下:

  202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8人考核指标未完全达标,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2.6175万股取消归属;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退休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1.70万股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4.3175万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9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或退休,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且部分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其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方法及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及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七、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

  3、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66人。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为119.3925万股,授予价格为9.99元/股(调整后)。

  3、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达成,同意为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4年12月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1、 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3、 授予价格:10.09元/股(调整前)。

  4、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 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5、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9个月。

  6、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5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四)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五)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5年、2026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如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层面的考核结果取决于公司层面实际达成率(公司层面实际达成率R=各考核年度公司实际完成值/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值),对应的公司归属系数如下:

  

  注: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实际达成率(R),以实际达成率高的为准。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公司层面实际达成率未达到86%,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据归属前最近一次考核结果确认归属系数。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E”五个考核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在当期公司层面实际达成率达到86%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 本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2、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8日,公司通过公告栏张贴的方式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11月29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121)。

  3、2024年12月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126)。

  4、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2024年12月10日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以10.0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激励条件的75名激励对象授予395.7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5、202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5月19日实施完毕,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相应调整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10.09元/股变为9.99元/股。

  2、202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8人考核指标未完全达标,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2.6175万股取消归属;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退休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1.70万股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4.3175万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 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 董事会关于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202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2、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5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7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12月10日,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3月10日至2027年3月10日,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3、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满足。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6】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9.3925】万股,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统一办理归属及相关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 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4、 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处理

  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作废失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五、本激励计划授予归属的具体情况

  1、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限制性股票归属人员:【66】人

  3、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年12月10日

  4、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119.3925】万股

  5、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9.99元/股(调整后)

  6、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及对象: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及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满足归属条件,其作为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向【66】名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归属119.3925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时,根据相关规定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七、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内公司董事会秘书佘砚先生、财务总监陶珏女士通过金华宏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间接减持6.3万股、10.5万股,除此以外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八、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方法及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及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九、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119.3925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总股本不发生变化。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

  3、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14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了关于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陆宝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陶珏女士回避表决。关联董事陆宝宏先生、陆灿先生、佘砚先生、陶珏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陶珏女士回避表决。关联董事陆宝宏先生、陆灿先生、佘砚先生、陶珏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3、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陶珏女士回避表决。关联董事陆宝宏先生、陆灿先生、佘砚先生、陶珏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