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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方安徽皖投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投工业”)函件,经皖投工业研究决定,推荐梁方(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人选,接替蒋园园履行相关职责,蒋园园不再担任董事等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对蒋园园在任职期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其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梁方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梁方,男,汉族,籍贯安徽合肥,1990年2月生,在职研究生。2012.07-2016.06在中国工商银行合肥牡丹支行工作;2016.06-2022.04在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分行任职;2022.04至今任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方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原名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华塑股份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6.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熊明峰,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铜峰电子(600237)、同庆楼(605108)、口子窖(603589)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汤小龙,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华塑股份(600935)、中鼎股份(000887)、口子窖(603589)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志伟,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华塑股份(600935)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洪志国,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瑞可达(688800)、喜悦智行(301198)、柏诚股份(601133)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汤小龙、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志伟、项目质量复核人洪志国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熊明峰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口头警示1次,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出具的警示函监管措施1次。除此之外,未受到其他刑事、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41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合计161万元。公司2026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财务审计工作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公司代码:600935                                                  公司简称:华塑股份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净利润-153,657,788.74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657,788.74元。鉴于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的情况,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5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274,602,983.27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目前公司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敬请投资者关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在国家“双碳”战略深化及行业监管趋严的背景下,我国氯碱行业结构性优化提速,产能扩张放缓,行业集中度提升,汞污染防治、节能降碳等相关政策落地,绿色低碳转型成为行业发展主线。政策引导下的产能出清与技术升级,倒逼中小企业加速退出市场,头部企业凭借规模效应与技术优势进一步抢占市场份额,行业竞争向良性化、集中化方向发展。根据最新产能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底,我国PVC现有产能2993万吨,产能净增长205万吨,其中,年内新增产能220万吨、退出产能15万吨,占当前全球PVC总量的47%左右。

  我国新能源领域快速发展,磷酸铁锂、三元锂电池及光伏、风电等新能源产业需求稳步提升,带动相关化工品耗碱量增长,为氯碱行业下游提供了新的增量支撑。2025年,我国PVC出口量382.32万吨,同比增长46.09%,创历史新高,有效缓解国内市场供应过剩压力。

  国内氯碱行业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头部企业竞争优势凸显,区域产业集群效应显著。华北地区依托雄厚的化工产业基础及完善的产业链配套体系,年内有多套乙烯法PVC装置集中投产,已成为国内乙烯法PVC产业的核心聚集区,依托技术升级提升产品附加值,进一步巩固区域竞争优势。西北地区依托丰富的煤炭、矿产资源优势,深化“煤-电-氯碱-PVC-水泥”一体化发展模式,加快绿色转型,通过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华东地区作为我国氯碱产品的核心消费市场,依托下游制造业集中与需求旺盛的产业优势,形成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发展的良好格局。

  公司主要从事以PVC和烧碱为核心的氯碱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业务。其业务涵盖原盐及灰岩开采、煤炭发电及电石制备、PVC及烧碱生产、“三废”综合利用、三氯氢硅和四氯化硅的生产与销售,以及PBAT的生产与销售等多个领域,成功构建起氯碱化工一体化循环经济体系。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PVC、烧碱、灰岩、电石渣水泥、石灰、三氯氢硅等。

  公司自成立以来便致力于循环经济与资源综合利用,依托自身拥有的优质电石灰岩和原盐资源优势,以及“两淮”地区丰富的煤炭资源,采用先进、高效、清洁的生产工艺,建成了以 PVC、烧碱为核心的“矿—煤—电—氯碱化工—可降解塑料—‘三废’综合利用”的一体化循环经济体系,在资源、成本、技术、规模、环保等多个方面具有较为明显的综合竞争优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末,公司资产总额95.21亿元,较2024年末减少7.76亿元,降幅7.53%;资产负债率37.50%,较2024年末下降5.12个百分点。实现营业收入46.61亿元,同比减少4.53亿元,降幅8.86%。完成利润总额-1.25亿元,同比减亏3.23亿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2026年4月2日以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无委托出席董事。

  会议由董事长路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听取。

  (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08)。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及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53,657,788.74元,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5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2026年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2026年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6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职工工资实施方案的议案》

  为持续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工作部署,创新薪酬管理体系,聚焦关键岗位、核心人才薪酬激励政策,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推动华塑股份高质量发展,制定该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津贴标准为人民币7万元/年/人(税前)。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不额外领取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本议案已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2026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董事段舒宝、王小勇为本方案的考核兑现对象,故回避表决,由公司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政策、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经营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投资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为防范风险,规范关联交易,强化管理,对公司关联方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等状况进行评估,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该议案涉及公司关联董事潘仁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薪酬的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激发公司董事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6)。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21]3335号)文件同意,本公司于2021年1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599.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3.9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080.06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1,888.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40,192.0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29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98号)文件同意,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87,336,24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9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99,999,998.76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075,032.46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924,966.3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5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5]230Z005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中小计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2.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净额为19,692.50万元,募集资金于2025年5月到账。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692.50万元,用于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0.3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11月23日,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惠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聘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原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有关持续督导职责。2024年10月21日,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惠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5年5月29日,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淮海支行及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

  3.2025年设立“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

  2025年9月26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及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4.2025年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5年9月25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惠黎支行及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原用于“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现变更为“年产5万吨PVC改性用纳米碳酸钙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过程中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由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用于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同时为方便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已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三、2025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附表2: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845.1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2880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上述资金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完成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70亿元,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截至2025年9月1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使用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0,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24,406.72万元已进行永久补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对“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进行调整,根据市场实际,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拟调整为年产10万吨固碱,并对剩余产能和烧碱深加工项目不再进行建设,并新增“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3万吨CPVC项目”进行调整为“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

  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9月9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29.99984MW 光伏发电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投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PVC改性用纳米碳酸钙项目(年产10万吨纳米碳酸钙项目一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华塑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塑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华塑股份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永久补充流动资产金额不包括相关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

  附表2: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附表3:

  202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表中小计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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