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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化工》有关规定,将公司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销售均价)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采购均价)

  

  三、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结果对其中存在的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和固定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公司计提减值损失4,864.19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25.59万元,资产减值损失4,889.78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计提减值准备。

  (四)本次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方法和确认标准

  1、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账龄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864.19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4,864.19万元。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经理层2026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议案》,其中董事的薪酬方案因涉及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的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的执行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2026年度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津贴标准为人民币7万元/年/人(含税);

  (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不额外领取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依照《公司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发放薪资。

  经理层成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构成。其中基本年薪,按月固定发放;绩效年薪不低于年度薪酬基准的60%,次年依据考核兑现;任期激励薪酬,按照《经理层成员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根据约定兑现任期激励薪酬。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上述人员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4日   10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4日

  至2026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6年4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的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股东可使用电子邮件(board@hwasu.com)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注明联系电话),电子邮件请在2026年5月13日下午17:00前发送到公司上述邮箱(登记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为准)。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得立

  联系电话:0550-2168237

  电子邮箱:board@hwasu.com

  邮政编码:233290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炉桥镇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二)注意事项

  本次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2026年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未来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不超过60.65亿元,用于办理固定资产、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各种贷款及融资业务。具体授信额度最终以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将本着审慎原则,灵活高效运用相关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分别与各相关银行及其他机构签署融资相关授信文件,并授权财务部门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有关银行及其他机构办理贷款融资等手续。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是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有利于公司高效筹集资金,增强公司经营能力,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净利润-153,657,788.74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657,788.7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74,602,983.27元。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由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657,788.74元,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由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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