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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612                    公司简称:威迈斯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已在本报告中描述,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1.1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2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专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域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主要产品包括车载电源的车载充电机、车载DC/DC变换器、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电驱系统的电机控制器、电驱总成,电动汽车通信控制器(以下简称“EVCC”)以及液冷充电桩模块等。

  2017年,公司成功量产车载电源集成产品,成为业内最早实现将车载充电机、车载DC/DC变换器和其他相关部件集成的厂商之一。公司车载电源集成产品是公司车载电源产品业务的主要构成,产品在功率密度、重量、体积、成本控制等核心指标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其中磁集成控制解耦技术、输出端口电路集成控制技术等磁集成相关技术已获得欧洲、美国、韩国、日本等26项境外专利。基于技术优势的加持,公司800V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已获得小鹏汽车、长安汽车、理想汽车、岚图汽车、智己汽车等客户的定点,其中小鹏P7+、小鹏G9、小鹏X9车型、理想MEGA车型,以及智己LS6、LS7车型、零跑C16纯电版车型等均已实现量产发货,并新增获得了理想汽车、长安汽车、小鹏汽车、上汽集团等重要客户的800V新项目定点。在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电驱系统集成化趋势下,公司也同步向电驱系统领域进行拓展。

  

  根据NE Times数据,2025年公司在中国乘用车车载充电机市场的市场份额为14.9%,排名第二;在第三方供货市场,2025年公司出货量占市场份额约为21.2%,自2020年以来持续保持排名第一。

  1、车载电源产品

  公司车载电源产品可分为车载充电机、车载DC/DC变换器和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其中,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在车载充电机、车载DC/DC变换器等前期独立式产品研发、量产的基础上,通过集成设计、共用功率器件、共用变压器、散热装置等零部件,达到减小体积、减轻重量、降低成本、提高可靠性等目的。公司围绕车载电源集成产品成功研发了3.3kW、6.6kW、11kW、22kW等不同功率等级的系列产品,以及144V、400V和800V等不同电压等级的系列产品,满足不同客户、不同车型的应用需求。

  目前公司主要的车载电源产品具体介绍如下:

  

  其中,车载电源集成产品是目前代表行业集成化和多功能化发展趋势的行业主流产品,也是公司具有核心技术优势的重点产品。在集成化方面,公司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在功率密度、重量、体积、成本控制等核心指标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在多功能化方面,公司车载电源集成产品支持逆变输出功能,可应用于V2X对外供电场景。

  公司研发出的第五代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在产品重量、体积、效率、EMC、输出功率等核心指标参数相较上一代产品均有所提高,由于公司采用升级的集成设计方案、引入智能化技术、面向制造,拓扑架构、模块电路、工艺路线多平台统一。公司第五代车载电源产品的功率密度较上一代产品提升11%,生产制造效率持续提升,成本进一步降低。小尺寸且轻量化既能满足空间、整车续航上有严格要求的客户需求,也符合目前新能源汽车行业整体的发展趋势。

  2、电驱系统产品

  目前,公司电驱系列包括电机控制器、电驱三合一总成产品和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均已量产出货。

  

  3、其他产品

  目前,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其他产品包括液冷充电桩模块和EVCC等,具体如下:

  

  其中,EVCC是新能源汽车出口必要的元器件,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5年全年新能源汽车出口261.5万辆,同比实现翻倍增长。随着新能源汽车出口增长,EVCC市场空间持续扩容;液冷充电桩模块系公司针对直流充电市场开发的创新产品,与现有交流充电的车载电源产品形成一定的互补性,满足新能源汽车市场多样化的充电需求;无线充电系统是伴随自动驾驶技术成熟后的未来潜在技术方向之一,自动驾驶与无线充电的结合,可增加新能源汽车应用的便捷性。

  2.2 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产定采,适度备货”的采购模式。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原材料库存等情况,制定原辅材料的采购计划。公司采购部门会根据市场整体供需情况、价格变动情况以及供应商的交货周期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对生产计划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建立适当的安全库存。

  公司建立了《采购控制程序》《采购成本管理程序》《供应商定点管理规范》等制度,对采购行为进行规范管理。为保证原材料库存充足,公司设置缺料预防及预警机制,储备相应的缓冲库存,防止由于客户突发性增加需求、供方市场原因导致的采购周期延长等不确定因素造成生产缺料,保障生产交付。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适度备货”的模式进行生产安排。生产管理部门主要根据销售部门的销售订单安排生产计划,同时会根据销售计划以及市场需求预测进行适量的备货。

  在具体生产安排上,公司采取自主生产为主、委托加工为辅的方式进行。其中,针对部分产品的表面贴装(SMT)、插件(DIP)等工序,公司实行委托外协厂商加工生产。公司与外协厂商签订了一系列协议,对质量要求、接收准则、过程控制要求、过程监视、服务要求、双方权利义务、知识产权说明等进行了规定。公司外协管理部对外协厂商的生产工艺、生产过程等进行监督和控制,确保外协加工物料的品质。公司主要生产流程如下: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下游客户主要为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境内外知名整车厂商。

  (1)订单获取方式

  公司主要通过同步开发的方式获取订单,即公司为新能源汽车整车厂新开发的车型项目协同开发配套的车载电源、电驱系统等相关产品,通过客户的测试认证之后开始批量生产并销售,即在量产销售前需要通过客户的同步开发的产品认证。

  公司若要参与下游新能源汽车整车厂新车型的配套车载电源和电驱系统等的同步开发,一般需要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目录,即通过客户的合格供应商认证。公司的主要客户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认证和管理机制,其对供应商认证的考核主要包括供应商的研发技术能力、生产制造能力、检测试验能力、质量管控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等,通过认证后的供应商才能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目录。公司通过客户的合格供应商资质认证后,才有资格参与客户新项目开发的招投标程序。

  综上,公司获取新客户订单主要涉及两方面的客户认证,一是合格供应商资质认证,二是同步开发的产品认证。

  (2)订单的主要结算方式

  在直销模式下,公司与整车厂商客户主要存在两种结算方式,包括寄售方式和非寄售方式。其中,在寄售方式下,公司根据客户要求将货物运送至其指定的VMI仓,并按月根据客户从VMI仓领用的产品情况与客户核对确认销售数量及结算金额,核对无误后确认销售收入;在非寄售方式下,公司按月根据产品的到货签收情况与客户核对确认销售数量及结算金额,核对无误后确认销售收入。

  4、研发模式

  鉴于公司车载电源、电驱系统产品系面向新能源汽车行业众多整车厂商、众多新开发车型的应用,具有需求定制化和多样化的特征,公司建立了以客户定制化需求为导向和以技术平台为基础相结合的研发模式。

  (1)以客户定制化需求为导向的同步开发模式

  公司的产品研发主要采用以客户定制化需求为导向的同步开发模式。公司研发活动主要是结合新能源汽车行业下游整车厂商新开发的具体车型项目的定制化需求,同步开发配套的车载电源和电驱系统等相关产品,通过客户的测试认证之后完成研发活动。同时,公司结合新能源汽车动力域产品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情况,与下游整车厂商保持紧密的技术交流,把握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技术动态以及客户潜在需求,进行前瞻性研发,储备创新性的技术和产品平台。

  (2)以技术平台为基础的产品开发模式

  公司围绕电力电子技术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应用,在硬件开发、软件开发、系统设计、测试验证、产品结构和生产工艺等方面构建了系统性的电力电子产品共性技术体系和扎实丰富的技术平台,并积累了17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支持满足目标产品的快速开发、量产,可高效满足众多客户、众多车型的多样化同步开发需求。

  

  其中,公司技术平台主要包括硬件开发、软件开发、系统设计、测试验证、产品结构和生产工艺等六大技术平台,具体情况如下:

  

  在前述技术平台的基础上,公司以电力电子产品共性技术为依托,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趋势在具体产品开发过程中进行综合应用、改进创新、提炼总结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的核心技术。

  公司产品平台是利用技术平台和核心技术研发完成的并经提炼总结的、符合客户共性需求的产品或产品方案储备,包括不同功率等级的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平台,不同电压等级的单电机控制器和双电机控制器产品平台,不同功率等级的电驱三合一总成产品平台、电驱多合一总成产品平台以及液冷充电桩模块产品平台等。

  在前述技术平台、核心技术以及产品平台基础上,公司在进行新车型同步开发时可快速的进行模块拆分重组以及改进创新,可高效满足众多客户、众多车型的多样化、定制化需求,从而提高开发效率、降低开发成本。

  2.3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所属行业

  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域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是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供应商。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6汽车制造业”中的“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处行业为“新能源汽车产业”之“新能源汽车装置、配件制造”之“新能源汽车车载充电机”、“新能源汽车DC/DC转换器”、“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等。

  (2)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

  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BEV)、增程式电动车(REEV)、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PHEV)及燃料电池汽车(FCEV)。目前,新能源汽车市场形成了以纯电动汽车为主、插电混合动力汽车和增程式电动车为辅的市场结构。

  1)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情况

  2025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持续增长,全球渗透率持续提升,新能源汽车行业进入了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根据SNE Research数据,2025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2,147.0万辆,同比增长21.5%。尽管存在区域分化、政策调整及供应链波动等挑战,但技术创新、碳排放管控法规的动态调整及“碳中和”目标驱动的长期趋势不可逆转。

  

  数据来源:SNE Research

  2)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情况

  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持续领跑汽车市场。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达1,662.6万辆和1,64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和28.2%,连续十一年蝉联全球第一;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7.9%,较去年同期提高7个百分点,行业电动化转型进入深化提质阶段。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与此同时,境外市场成为持续推动新能源汽车行业增长的重要增量来源,而中国凭借行业延续稳健高质量发展及境内车企的全球化布局提速的双轮驱动,在全球市场竞争中取得了显著优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5年新能源汽车出口261.5万辆,同比增长一倍。境外市场对境内新能源汽车品牌的认可度不断提升,新能源汽车出口优势有望进一步扩大。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在车载电源行业深耕多年,取得了领先的市场份额,积累了大量具有战略合作关系的整车厂客户资源。根据NE Times数据,2025年公司在中国乘用车车载充电机市场的市场份额为14.9%,排名第二;2025年公司在第三方供货市场出货量市场份额为21.2%,排名第一。公司目前的客户涵盖了理想汽车、小鹏汽车、零跑汽车等造车新势力整车厂;长安汽车、吉利汽车、奇瑞汽车、上汽集团、长城汽车等众多知名车企;东风日产、上汽奥迪等合资品牌,以及Stellantis集团、雷诺、阿斯顿马丁、法拉利等,是行业内最早实现向境外知名品牌整车厂商出口的境内厂商之一。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整车厂客户对整车轻量化、空间布局优化和充电时效等指标的要求不断提升,以及为满足消费者对车辆动力性、高能效、乘坐舒适性及充电便利性等方面的需求,整车厂客户对上游核心零部件产品的集成化、高压化及新材料的开发与使用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且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出口的增长,中国零部件企业与整车厂正在形成伴随式联合出海效应。

  (1)集成化

  车载电源、电驱系统产品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是新能源汽车实现小尺寸、轻量化和降成本的重要载体。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集成化趋势也越发明显,根据NE Times数据,2025年全年中国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OBC)装机中,二合一(OBC+DC/DC)与三合一(OBC+DC/DC+PDU)电源模块合计占比59.49%。在此基础上,行业厂商将OBC与电机、电控、减速器、DC/DC等核心部件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系统集成度与结构紧凑性,优化整车空间利用率与综合性能,多合一有望成为电驱动领域的主流趋势之一。

  (2)高压化与新材料应用

  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终端市场对新能源汽车补能效率、整车性能的需求持续升级,高压化成为新能源汽车及车载电源行业的主流发展趋势之一。相较于传统400V电压平台,800V高压架构可显著提升整车充电功率、优化电驱系统综合效率,是解决用户补能焦虑、推动新能源汽车技术升级的主要路径之一。而当前常规的电子元器件、机械零部件及基础绝缘材料等较难解决随着电压提升所带来的安全、热管理、成本等多方面问题,因此在封装设计、热管理与热估算设计、新材料有关功率模块的应用、新型绝缘材料的使用与工艺开发等高压化相关技术创新与实践成为了车载电源厂商发展的方向。在器件与材料升级层面,碳化硅(SiC)、氮化镓(GaN)等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凭借材料特性,正逐步尝试替代传统硅基器件,可提升电源转换效率与功率密度,强化系统性能并降低整机损耗。新材料、新器件的研发与产业化应用正成为驱动车载电源行业技术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之一。

  (3)全球化进程加速

  2025年,全球化产业布局提速,从产品出海向全链条出海转型。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出口261.5万辆,同比增长1倍。在出口规模持续扩大与产业不断升级的背景下,中国汽车出口也正在探索出海新模式,行业的全球化发展从早期的产品出口贸易模式,正逐步升级为“技术+产能+本土化服务”的全链条全球化运营模式,在有效规避地缘贸易壁垒的同时提升市场响应速度。随着国内整车厂加快海外布局,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整体正逐步在境外搭建本土化的销售服务与供应链配套体系,深度融入当地汽车产业生态,实现整车厂与汽车核心零部件厂商全球化战略的同频共振。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具体详见本节“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所述内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6-016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 投资金额:人民币65,000万元(含本数)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 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注:1、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向子公司威迪斯电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增资,用于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9,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芜湖威迈斯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用于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电驱总成产品生产基地项目”。

  (四)现金管理方式

  1、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3、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拟开展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 现金管理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 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 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6-021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本次激励计划中有3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考评等级为B,其当期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占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10%,即4,590股,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19,188,098股变更为419,183,508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19,188,098元变更为419,183,508元。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前述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相关手续。上述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内部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涉及修订及新制定的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制度公告,其中第1、2项的制度修订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6-018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此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以及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据业务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采购规模及套期保值业务预期成效等因素,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同时,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收支结算币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使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风险显著增加。为防范汇率大幅度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在不影响集团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能够提高公司积极应对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金额

  1、公司拟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9,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公司及其子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远期等衍生品合约,交易场所包括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或场外市场交易,交易品种仅限于与生产经营和贸易业务相关的产品及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铜、铝、镍等。

  2、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日元、新币、港币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衍生产品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在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此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原材料价格和外汇市场汇率的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原材料价格及汇率波动风险:市场行情波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

  2、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交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可能会造成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产生交易损失;

  3、资金风险:当市场价格出现巨幅变化时,可能存在因保证金不足、追加不及时被强平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者人为失误造成的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6、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7、政策风险:如果衍生品市场或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二)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

  1、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均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均为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原材料及外汇衍生品,遵循汇率风险中性的管理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

  2、公司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内部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业务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会加强对相关原材料市场和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的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率和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通过开展商品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规避原材料价格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有利于公司提高应对市场价格及汇率波动的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的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的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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