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设立二级子公司名称:江苏海利口腔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海利口腔”)
●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盛生物”)持股51%、邹春洋持股44%、谢守良持股5%。
● 海利口腔设立完成后,且于瑞盛生物收购扬州、常州七家口腔连锁公司完成工商过户后,海利口腔拟受让瑞盛生物、邹春洋、谢守良各自持有的扬州、常州七家口腔连锁公司合计100%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海利口腔将直接持有扬州、常州七家口腔连锁公司合计100%的股权,瑞盛生物、邹春洋、谢守良通过直接持有海利口腔股权的方式间接各自持有扬州、常州七家口腔连锁公司51%、44%、5%的股权。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瑞盛生物收购扬州、常州七家口腔连锁公司的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未全部完成,本次拟设立的二级子公司亦尚未办理工商登记等手续,存在程序风险,相关资产的交割、过户等事项是否能最终顺利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本次交易概述
(一) 基本情况
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对口腔连锁公司的统一管理,提高运营效率,控股子公司瑞盛生物拟在江苏省常州市与邹春洋、谢守良合资设立江苏海利口腔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作为未来对口腔连锁公司业务的管理平台公司。其中瑞盛生物持股51%、邹春洋持股44%、谢守良持股5%,为瑞盛生物控股子公司、公司二级子公司。
海利口腔设立完成后,且于瑞盛生物收购扬州、常州七家口腔连锁公司(即扬州金铂利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扬州金铂利口腔门诊有限公司、仪征市金铂利市口口腔门诊有限公司、常州武进金铂利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常州天宁龙洋金铂利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溧阳金铂利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溧阳溧城金铂利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完成工商过户后,海利口腔拟受让瑞盛生物、邹春洋、谢守良各自持有的扬州、常州七家口腔连锁公司合计100%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海利口腔将直接持有扬州、常州七家口腔连锁公司合计100%的股权,瑞盛生物、邹春洋、谢守良通过直接持有海利口腔股权的方式间接各自持有扬州、常州七家口腔连锁公司51%、44%、5%的股权。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 拟设立二级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江苏海利口腔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 法定代表人:邹春洋
4、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5、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消毒器械销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放射卫生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诊所服务;养老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残疾康复训练服务(非医疗);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医用口罩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贸易代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品牌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 注册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武宜北路11-9号
7、 股权结构:瑞盛生物持股51%、邹春洋持股44%、谢守良持股5%
以上注册登记信息为拟申报信息,实际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邹春洋: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32092******8112,住所和通讯地址为南京市栖霞区合班村*宿舍*幢*室。
2、谢守良: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42022******7213,住所和通讯地址为湖北省阳新县木港镇**中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及瑞盛生物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 受让股权情况
海利口腔设立完成后,海利口腔拟受让瑞盛生物、邹春洋、谢守良各自持有的扬州、常州七家口腔连锁公司合计100%的股权,实现公司控股子公司瑞盛生物通过直接持有海利口腔51%股权的方式间接控制扬州、常州七家口腔连锁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瑞盛生物、邹春洋、谢守良分别直接持有扬州、常州七家口腔连锁公司51%、44%、5%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海利口腔直接持有扬州、常州七家口腔连锁公司各自100%股权,瑞盛生物、邹春洋、谢守良通过直接持有海利口腔股权的方式间接各自持有扬州、常州七家口腔连锁公司51%、44%、5%的股权。
有关扬州、常州七家口腔连锁公司标的公司的相关情况具体详见公司2026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扬州、常州七家口腔连锁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五、 交易协议拟签署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陕西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邹春洋
丙方:谢守良
(二)公司的设立
1、公司的名称为: 江苏海利口腔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为准)
2、公司的注册地址为: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武宜北路11-9号(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为准)
3、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4、公司的投资总额为1,505万元, 超出公司注册资本的投资额计入公司资本公积金, 其中瑞盛生物以现金方式投资767.55万元(占投资总额比例51%)、邹春洋以现金方式投资662.2万元(占投资总额比例44%)、谢守良以现金方式投资75.25万元(占投资总额比例5%);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元, 瑞盛生物以现金方式认缴765万元出资额(占出资比例51%), 邹春洋以现金方式认缴660万元出资额(占出资比例44%), 谢守良以现金方式认缴75万元出资额(占出资比例5%)。
(三)受让股权
海利口腔设立完成且瑞盛生物收购的相关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 海利口腔拟受让瑞盛生物、邹春洋、谢守良各自持有的扬州、常州七家口腔连锁公司合计100%的股权(“受让股权”)。受让股权将以扬州、常州七家口腔连锁公司注册资本为作价依据。
上述受让股权完成工商过户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 邹春洋、谢守良应将其合计持有之海利口腔49%的股权质押予瑞盛生物为其于《盈利补偿协议》(即瑞盛生物、邹春洋、谢守良就收购扬州、常州七家口腔连锁公司事宜签署的全部《盈利补偿协议》)项下的义务提供质押担保, 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完毕相关质押登记手续。邹春洋、谢守良、海利口腔应充分配合。
(四)股权转让限制
1、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或丙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质押、出售或处置。
2、在受制于前述前提下, 如果一方拟向第三方转让公司股权的, 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方, 其他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方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 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其他方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 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五)公司的治理结构
公司董事会由五(5)名董事组成, 其中甲方提名三(3)名董事, 乙方和丙方各提名一(1)名董事, 董事长应由甲方提名的董事担任。公司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 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属于股东会的职权事项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设经理一名, 由乙方提名的人员担任;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 由甲方提名的人员担任。
(六)合资期限
公司的经营期限为长期。经各方协商一致经营期限可以变更。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一方因违反本合同项下所约定的义务、所作出的陈述、保证及承诺, 即视为该方违约(“违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使本合同不能全部履行、不能部分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 并由此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将导致守约方最终不能取得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应当取得的利益, 该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预期取得的一切利益; 若本合同的各方均违约, 各方应各自承担其违约引起的那部分责任。
(八)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争议的任何一方有权在通知争议其他每一方后将争议提交原告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盖章或/及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六、 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 公司本次设立二级子公司并受让扬州、常州七家口腔连锁公司股权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对口腔医疗服务业务的统一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巩固公司对口腔连锁公司的控制地位,提升公司的业务整合能力,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 本次交易不涉及资金的额外投入,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 瑞盛生物收购扬州、常州七家口腔连锁公司的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未全部完成,本次拟设立的二级子公司亦尚未办理工商登记等手续,存在程序风险,相关资产的交割、过户等事项是否能最终顺利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拟签订《合资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9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26年4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收购常州两家口腔连锁公司股权相关价款支付安排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盛生物”)为进一步加快与常州的溧阳金铂利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阳金铂利”)和溧阳溧城金铂利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城金铂利”)的交割而调整有关股权相关价款支付安排,即针对溧阳金铂利和溧城金铂利两家公司的小股东游金光的股权转让款支付不再按原约定按三期支付,而是将第二期和第三期合并支付。瑞盛生物总计需支付给游金光的745万元不变,原拟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再支付的第三期股权转让款即111.75万元提前至和第二期合并支付。因原交易安排中游金光并不承担业绩承诺的盈利补偿责任,故本次价款支付安排的调整对瑞盛生物的收购不构成重大影响,具体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收购常州两家口腔连锁公司股权相关价款支付安排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二级子公司并受让扬州、常州七家口腔连锁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便于对口腔连锁公司的统一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同意控股子公司瑞盛生物与邹春洋、谢守良合资设立江苏海利口腔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海利口腔”),其中瑞盛生物持股51%、邹春洋持股44%、谢守良持股5%,为瑞盛生物控股子公司、公司二级子公司。海利口腔设立完成后,且于瑞盛生物收购扬州、常州七家口腔连锁公司完成工商过户后,海利口腔拟受让瑞盛生物、邹春洋、谢守良各自持有的扬州、常州七家口腔连锁公司合计100%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海利口腔将直接持有扬州、常州七家口腔连锁公司合计100%的股权,瑞盛生物、邹春洋、谢守良通过直接持有海利口腔股权的方式间接各自持有扬州、常州七家口腔连锁公司51%、44%、5%的股权。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上述对外投资及股权受让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变更等在内的任何手续并签署相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二级子公司并受让扬州、常州七家口腔连锁公司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财务核销的议案》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资产管理,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本次核销应收款项金额2,377,322.40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财务核销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2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财务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财务核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核销事项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资产管理,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本次核销应收款项金额2,377,322.40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其中,应收湖北襄大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款项于2018年至2019年形成,金额2,291,550元,该公司目前经营困难,已经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处于破产边缘,公司对其应收账款长期无法收回;剩余85,772.40元应收账款由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公司于2018年形成,账龄超过5年,该公司长期处于破产重整状态,公司对其应收账款长期无法收回。上述应收账款均由公司原“动保”业务形成,目前公司已经全面剥离了相关业务,后续追偿难度较大,因此上述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核销依据充分,具备核销条件,拟将已计提坏账准备2,377,322.40元进行财务核销。
二、本次核销事项的审议程序
本次核销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核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26年度损益产生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0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收购常州两家口腔
连锁公司股权相关价款支付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扬州、常州七家口腔连锁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陕西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盛生物”)以其自有资金收购扬州金铂利口腔医院有限公司、扬州金铂利口腔门诊有限公司、仪征市金铂利市口口腔门诊有限公司、常州武进金铂利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常州天宁龙洋金铂利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溧阳金铂利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溧阳溧城金铂利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七家口腔连锁公司各51%的股权,股权转让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12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扬州、常州七家口腔连锁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收购常州两家口腔连锁公司股权相关价款支付安排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瑞盛生物为进一步加快与常州的溧阳金铂利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阳金铂利”)和溧阳溧城金铂利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城金铂利”)的交割而调整有关股权相关价款支付安排,即针对溧阳金铂利和溧城金铂利两家公司的小股东游金光的股权转让款支付不再按原约定按三期支付,而是将第二期和第三期合并支付,具体调整如下:
● 溧阳金铂利(总价 13,311,000元股权转让款不变,但游金光分期支付的金额调整)
● 溧城金铂利(总价1,887,000元股权转让款不变,但游金光分期支付的金额调整)
因原交易安排中游金光并不承担业绩承诺的盈利补偿责任,故本次价款支付安排的调整对瑞盛生物收购口腔连锁公司股权的交易不构成重大影响,目前溧阳金铂利和溧城金铂利股权变更手续尚未办理,相关资产的交割、过户等事项是否能最终顺利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后续整合工作是否顺利完成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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