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6 证券简称:概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概伦电子”)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3703号)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380,445股,发行价格为28.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26,798,984.60元,扣除发行费用111,830,322.0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114,968,662.5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2日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90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58,720,738.8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账面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未包含2026年度1月销户结算产生的银行利息8,173.95元;
注2:包含以往报告期转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利息4,124,650.96元,未包含2026年度1月销户结算产生的银行利息8,173.9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概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概伦信息技术”)已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设专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和相关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概伦信息技术也已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所有募投项目均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截止报告期末,募投项目“补充营运资金”“战略投资与并购整合项目”“建模及仿真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设计工艺协同优化和存储EDA流程解决方案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已结项。
注2: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募投项目相关的所有募集资金账户均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况请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的储存方式主要为银行活期存款,同时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了结构性存款,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表格中的数据如有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建模及仿真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设计工艺协同优化和存储EDA流程解决方案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上述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日,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66,068,055.76元(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已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账面余额为0.00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合计166,059,881.81元已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注2: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6年1月完成销户,因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结息日为每季度末21日,对于2025年12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增银行存款利息8,173.95元,已于销户时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注3:表格中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概伦电子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概伦电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概伦电子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上述表格“战略投资与并购整合项目”于2023年完成全部募集资金投入,账户结存利息296.20万元一并投入该项目;
注2:上述表格“设计工艺协同优化和存储EDA流程解决方案建设项目”于2025年度完成全部募集资金投入,账户结存利息1,322.68万元一并投入该项目。
证券代码:688206 证券简称:概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6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及公司发展状况及经营目标,遵照公司相关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公司2025年薪酬情况,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最新薪酬发展趋势,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适用范围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 薪酬方案
(一) 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综合考虑独立董事更高的履职要求和工作强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建议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度的津贴标准与2025年度持平,均为人民币22万元/年。
2、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薪,由其任职单位发放薪酬。
3、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与岗位职责,结合公司薪酬制度及绩效考评情况领取薪酬。遵照公司相关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完成公司2026年年度经营业绩目标的前提下,建议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2026年度的薪酬标准,根据其在公司承担的具体职责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并结合公司2026年度业绩情况,在2025年度薪酬基础上进行浮动。
(二)除董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与岗位职责,结合公司薪酬制度及绩效考评情况领取薪酬。遵照公司相关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完成公司2026年年度经营业绩目标的基础上,建议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除董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的薪酬标准,根据其在公司承担的具体职责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并结合公司2026年度业绩情况,在2025年度薪酬基础上进行浮动。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审阅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审议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董事薪酬,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对上述议案进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除董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审议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阅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审议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除董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审议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五、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 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并予以发放。
3、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06 证券简称:概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9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概伦电子”或“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2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10)。
3、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批准公司以2023年2月22日为首次授予日,按照18.41元/股的首次授予价格,向177名激励对象授予694.08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2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
6、2024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18.41元/股调整为18.34元/股;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批准公司以2024年1月30日为预留授予日,按照18.34元/股的预留授予价格,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173.52万股限制性股票。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还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5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65,080股。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149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1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为1,188,912股及416,448股。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137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1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为1,044,986股及381,096股。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自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至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退休已不在公司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53,20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公司首次授予第三个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归属比例为80%,故对因2025年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62,982股予以作废;此外,6名激励对象因考核评级为“合格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1名激励对象因考核评级为“待提升D”,个人层面的归属比例为0%,故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5,846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综上所述,本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842,028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842,028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作为特聘专项法律顾问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一)公司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三)就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的规定;随着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06 证券简称:概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3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结合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025年度公司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1,277.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表格中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按单项或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按照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394.62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存货及合同履约成本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指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对存货及合同履约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计提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882.43万元。
三、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277.04万元,本次计提导致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1,277.04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06 证券简称:概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0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同时修订了《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本次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新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及修订后的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06证券简称:概伦电子公告编号:2026-017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8.34元/股调整为18.31元/股。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2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10)。
3、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3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批准公司以2023年2月22日为首次授予日,按照18.41元/股的首次授予价格,向177名激励对象授予694.08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2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
6、2024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18.41元/股调整为18.34元/股;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批准公司以2024年1月30日为预留授予日,按照18.34元/股的预留授予价格,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173.52万股限制性股票。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还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5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65,080股。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149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1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为1,188,912股及416,448股。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137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1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为1,044,986股及381,096股。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事由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7月11日实施完毕:本次利润分配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435,177,853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1,300,070股为基数,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433,877,783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016,333.49元(含税)。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 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18.34-0.03=18.31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18.34元/股调整为18.31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作为特聘专项法律顾问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
(一)公司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就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的规定;随着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06 证券简称:概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5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4,243,200.13 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7,716,919.78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截至董事会决议日,公司总股本435,177,853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1,300,070 股,可参与利润分配股数 433,877,783股,以此合计拟派发现金13,016,333.49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综上,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3,016,333.49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8.01%。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300,070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流通、回购股份、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注: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为69.18%,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为852,111,654.92元,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赞成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赞成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发展状况与资金情况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06 证券简称:概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1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张茹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根据非独立董事补选结果,相应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截至目前,公司共有8名董事,尚缺1名非独立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及推荐,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张茹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拟进行的调整,为保证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自股东会审议批准张茹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之日起,选举张茹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调整前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张茹女士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任职将在股东会选举其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后生效,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茹,1991年出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2013年10月至2015年6月,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审计员;2015年6月至2022年3月,历任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经理、咨询总监、合伙人;2022年4月至今,历任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业务总经理,现任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业务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茹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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