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保理融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事项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保理融资的期限、融资费率、合作机构等内容以单项保理合同的约定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一)业务概述: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部分公司向其他企业提供产品、服务等一系列活动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合作机构,合作机构根据保理融资业务合同的约定向公司支付保理融资款。
(二)拟合作机构: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具体合作机构根据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
(三)业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事项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四)保理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业务期限内循环使用)。
(五)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六)保理融资费率: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开展保理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
三、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相关机构、确定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事项之日止。
(二)授权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保理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和稳定的分红决策与监督机制,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股东回报,增加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性和可持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是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发展所处阶段、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规模、现金流量状况、经营资金需求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效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基本原则
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投资者的意见。
三、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二)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条件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为: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母公司报表口径)并且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母公司报表口径);
(2)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的后续持续经营;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或者人民币1亿元。
2、现金分红比例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60%。
3、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利润分配
公司应当及时行使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股东权利,确保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实行与公司一致的财务会计制度;子公司每年现金分红的金额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60%,确保公司有能力实施当年的现金分红方案,并确保该等分红款在公司向股东进行分红前支付给公司。
(三)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五)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盈利状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或股利分配预案,并经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或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决策机制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批准。
董事会在制定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最低比例和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股东会就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投资者电话、邮件、投资者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就此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年度盈利而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在召开股东会时,除设置现场会议方式外,还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同时,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
五、股东回报规划调整的决策机制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可以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对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应由董事会向股东会提出,并按照本规则第四条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
六、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84,087,243.47元,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97,698,258.47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2,483,11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1,738,177.7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87.1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2025年度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公司上市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计算口径为2024年和2025年。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认为本方案符合《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热威”)、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威汽零”)、江山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热威”)、杭州热威工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威工业”)等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55亿元的担保。包括公司为安吉热威、热威汽零、江山热威及热威工业等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14.50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互相担保额度人民币6.05亿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553.96万元。
●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计划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计划基本情况
(一)2026年度担保计划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及时顺利开展业务及向金融机构融资事项顺利实施,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55亿元的担保。包括公司为安吉热威、热威汽零、江山热威及热威工业等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14.50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互相担保额度人民币6.05亿元。
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本次担保额度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
(二)2026年度担保计划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额度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2026年度担保计划具体情况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注: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
在担保预计额度内,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
2、开展票据池业务
为加强公司及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的统筹和信息化管理,盘活沉淀票据,实现资源共享,提升票据管理职能,同时,充分发挥票据作用,降低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涉及票据、存单、理财等质押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6.05亿元。
二、被担保方情况介绍
(一)安吉热威
(二)热威汽零
(三)江山热威
(四)热威工业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预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际新增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及支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整体发展战略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以上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公平合理,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2026年度担保计划中所有被担保主体其经营状况稳定,具有担保履约能力。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为满足公司部分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使其能够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会议同意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事项,并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具体负责处理上述担保事宜,适用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担保情况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59,700万元(含票据池互相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7.45%,均为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章方杰,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丽尚国潮、大庆华科、联翔股份、凌云光、科润智控、物产环能、和泰机电、北矿检测、赛意信息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兰君,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热威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陈世薇,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菲达环保、爱朋医疗、中马传动、富春环保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度相关审计业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不含税金额)为113.21万元(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4.9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8.30万元)。在公司2026年度审计范围不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预计2026年度审计费用较2025年度应无重大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一般情况,以及上年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投入时间和公司资产规模变化确定 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聘期为1年;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与审计机构签署相关合同。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建业路576号总部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6日
至2026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7、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参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出席会议;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行使表决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参会人员需现场出示上述证件原件;
3、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电子邮件以2026年4月30日17点以前收到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
2026年4月30日13:00-15:00
(三)会议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建业路576号总部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亮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建业路576号
电话:0571-86697018
Email:IR@e-heatwell.com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事项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所需资金,现根据公司经营目标与资金计划安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票据池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二、相关期限及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与相关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具体文件及办理贷款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预计银行授信额度事项时为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减少未来外币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在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累计不超过1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的额度。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 已履行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及《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影响。公司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公司计划在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任意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累计不超过1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为顺利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1亿元人民币(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品种与交易方式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交割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真实的进出口业务为依据,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及《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减少未来外币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业务风险分析
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在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财务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2、公司及子公司与交易银行签订条款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强化对公司远期外汇交易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执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规定和风险管理制度,密切关注市场走势,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合约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严重逾期现象。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业务为依托,且不开展以投机或套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公司已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范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具有较强的外汇风险管控能力,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指南,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财务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15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建业路576号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3日通过邮件及书面文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
会议由董事长楼冠良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潘磊)》《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曾晰)》《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旭琰)》《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胡春荣,已离任)》《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姜银珠,已离任)》。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已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吕越斌已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吕越斌、钱锋、张亮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本报告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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