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本次投资事项的股东会,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具体将另行适时提请召开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
及聘请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5名非独立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
1、 非独立董事:黎福超先生(董事长)、胡江学先生、王长顺先生、黎锋先生、孙有平先生
2、 独立董事:周凯红先生、朱霞女士、吴高先生
3、 职工代表董事:范帆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及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收到独立董事朱霞女士的书面声明:朱霞女士自愿放弃从公司领取独立董事薪酬,同时保证放弃独立董事薪酬将不影响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正常履职,不影响其今后在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内的正常履职,也不影响其因不当履职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公司将根据朱霞女士本人的声明,不为其发放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1、 战略委员会:黎福超(召集人)、王长顺、周凯红
2、 审计委员会:朱霞(召集人)、吴高、胡江学
3、 提名委员会:周凯红(召集人)、黎福超、吴高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吴高(召集人)、朱霞、胡江学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朱霞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王长顺先生
2、副总经理:黎锋先生、黎宾先生、范帆先生、刘坤明先生
3、董事会秘书:范帆先生
4、财务总监:邬金金女士
5、证券事务代表:卢丽女士
上述人员的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中,董事会秘书范帆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证券事务代表卢丽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且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公司联系方式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19571855667
传真:0773-3681002
电子邮箱:foto@glfoto.cn
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西城经济开发区秧塘工业园秧十八路福达股份前台
五、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1、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秦联先生、李万峰先生、蒋红芸女士因已连续两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换届后将不再在公司任职。秦联先生、李万峰先生、蒋红芸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张海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职务,离任后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海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90,000股,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吕桂莲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且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桂莲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439,600股,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推动公司规范运作与战略落地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附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长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生,南京理工大学毕业,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高级工程师。曾任青海曲轴厂技术副厂长,东风车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兼青海曲轴分公司总工程师,青海第一汽车修理厂常务副组长,青海东风曲轴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桂林曲轴公司总经理,襄阳曲轴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福达锻造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福达股份副总经理。现任福达股份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长顺先生持有公司1,454,00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黎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桂林空军学院,工程师。2009年10月进入福达公司,历任福达股份国际业务部副经理、上海福达总经理、福达股份总经理助理兼技术中心副主任、福达股份制造总监、福达锻造公司总经理、福达阿尔芬合资公司总经理、福达股份董事兼总经理、福达集团副总经理。现任福达集团董事、福达股份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黎锋先生持有公司6,084,000股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黎福超先生之子。黎锋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黎宾,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生,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FMBA在读,华东理工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毕业,本科学历。曾任柯马(上海)工程有限公司电气工程师,上海福达汽车零部件销售公司销售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福达股份总经理助理、新能源电驱科技分公司总经理。现任福达股份机器人事业部总经理,福达股份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黎宾先生持有公司1,965,600股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黎福超先生之子。黎宾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范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生,本科毕业于复旦大学管理科学专业,硕士毕业于英国爱丁堡大学金融与投资专业。历任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高级投资经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助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兼高级基金经理。现任福达股份机器人事业部董事长,福达股份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范帆先生持有公司400,00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刘坤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生,青海大学毕业,本科学历,工程师。具有丰富的齿轮加工经验,参与设计项目获得青海省机械厅科技进步二等奖、三等奖,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奖项,同时持有多项实用新型专利。历任青海华鼎齿轮箱有限公司技术员、车间技术主任、车间主任,青海装载机厂副厂长。2003年4月入职福达股份,曾任桂林福达齿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桂林福达驱动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福达股份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坤明先生持有公司250,00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邬金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生,本科毕业于上海海事大学,硕士毕业于日本东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EMBA在读,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历任广西九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项目经理;福达集团审计副经理;福达股份财务经理、财务副总监。现任福达股份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邬金金女士持有公司148,00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卢丽,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法律专业。2007年3月入职公司,历任办公室行政文员、证券部证券事务专员、证券部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证券部副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选举出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经全体新任董事一致同意,豁免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并一致推举黎福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过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9名,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黎福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完成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请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人员担任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1)战略委员会:黎福超(召集人)、王长顺、周凯红
(2)审计委员会:朱霞(召集人)、吴高、胡江学
(3)提名委员会:周凯红(召集人)、黎福超、吴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吴高(召集人)、朱霞、胡江学
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各委员会议事规则补足委员人数。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长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董事会同意聘任黎锋先生、黎宾先生、范帆先生、刘坤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同意聘任范帆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同意聘任邬金金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以上人员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完成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请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卢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完成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请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出建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及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出建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及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本次投资事项的股东会,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具体将另行适时提请召开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中设置1名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同意选举范帆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6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范帆先生简历:
范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生,本科毕业于复旦大学管理科学专业,硕士毕业于英国爱丁堡大学金融与投资专业。历任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高级投资经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助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兼高级基金经理。现任福达股份机器人事业部董事长,福达股份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范帆先生持有公司400,00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范帆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关于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16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桂林市西城经济开发区秧塘工业园秧十八路福达股份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说明: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645,650,651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有股份9,519,200股,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故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636,131,451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黎福超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 董事会秘书范帆先生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福达股份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确定第七届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四)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均为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2、议案8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黎福超、吕桂莲、王长顺、张海涛、黎宾、黎锋回避表决。
3、本次股东会还听取了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哲、王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
及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
1、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机器人关节模组有限公司(暂定名);
2、全资子公司平湖福达驱动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的新项目:新能源汽车电驱齿轮系统数智化制造建设项目、精密减速器数智化制造建设项目
● 投资金额:
1、设立桂林福达机器人关节模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
2、新能源汽车电驱齿轮系统数智化制造建设项目投资金额50,000万元、精密减速器数智化制造建设项目投资金额25,300万元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投资金额虽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但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对外投资事项(含本次投资)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因此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1、本次投资事项涉及的项目尚需履行政府主管部门立项核准或备案等前置审批手续,若国家或地方相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及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公司已对项目实施与管理进行合理规划,项目进度安排基于过往经验确定,若建设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或受原材料价格、劳动力成本、建设技术、施工组织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工期延长,存在实施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3、本次投资系基于公司战略、行业发展前景及客户需求作出的判断,其中从市场整体来看,精密减速器业务仍处于发展阶段,如遇市场环境变化、行业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本次投资的项目可能出现技术研发未能契合行业需求、市场拓展不及预期的风险,进而使得未来经营效益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1)设立子公司
为顺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与市场结构变化,进一步优化调整产品结构,巩固公司市场竞争优势,提升持续经营能力,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机器人关节模组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要从事关节模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2)投资建设新项目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与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投资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将在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超精密齿轮项目及机器人传动关节部件项目。为更好地推进上述投资项目,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设立全资子公司平湖福达驱动科技有限公司,该事项已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公司拟以平湖福达驱动科技有限公司为主体,使用自有自筹资金或外部融资资金,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电驱齿轮系统数智化制造建设项目(预计投资金额50,000万元)、精密减速器数智化制造建设项目(预计投资金额25,300万元)。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的相关事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过去12个月内,相关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对外投资累计金额(含本次)已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本次投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1、公司拟出资5,000万元在桂林设立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机器人关节模组有限公司(暂定名),主要从事关节模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2、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平湖福达驱动科技有限公司为主体,使用自筹资金或外部融资资金,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电驱齿轮系统数智化制造建设项目、精密减速器数智化制造建设项目。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情况
(1)新设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桂林福达机器人关节模组有限公司(暂定名)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桂林市临桂区秧十八路南侧、秧二十四路东侧福达新厂区内
经营范围: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高速精密齿轮传动装置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投资人/股东投资情况(单位:万元)
(3)标的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
该全资子公司设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执行董事为法定代表人。
上述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信息最终以当地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2、投资建设新项目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1
(2)项目基本情况2
(3)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平湖福达驱动科技有限公司为主体,使用自有自筹资金或外部融资资金,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电驱齿轮系统数智化制造建设项目、精密减速器数智化制造建设项目。
(4)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公司已依法取得该项目建设用地的不动产权证书,目前项目整体处于筹备阶段。
(5)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1)“新能源汽车电驱齿轮系统数智化制造建设项目”
目前,新能源汽车产业已成为国家支柱型产业,市场需求持续增长。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662.6万辆和1,649万辆,同比增长29%和28.2%,国内渗透率已超过50%。电驱系统作为新能源汽车核心动力部件,市场规模同步增长,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已与比亚迪汽车、奇瑞汽车、吉利汽车、理想汽车等主流新能源汽车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新能源电驱齿轮产品已顺利进入联合电子、舍弗勒、比亚迪、吉利汽车、上汽通用等整车厂及汽车零部件制造商的采购名录,并通过德国采埃孚、博世等全球知名供应商的审核,优质的客户资源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公司作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精密锻造、热处理、精密机加工等核心工艺领域积累了二十余年技术经验,掌握了高精度参数化建模技术、齿面接触与传动误差预控设计技术等核心技术,并引进了来自德国、法国、瑞士等国家的先进设备,组建了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的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高精密齿轮数智化生产线,强大的生产研发能力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可靠保障。因此,新能源汽车电驱齿轮系统数智化制造建设项目在市场空间、客户资源、技术研发与生产制造等方面均具备充分的实施可行性。
2)“精密减速器数智化制造建设项目”
目前,机器人产业已进入政策驱动与市场需求双轮驱动的高速增长期,为项目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市场基础。2024年全球工业机器人安装量达54.2万台,中国作为全球最大市场安装量达29.5万台,占全球54%。精密减速器作为机器人产业链的核心基础部件,行业长期发展空间明确。精密减速器具有技术壁垒高、产品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广阔、应用场景多元等特点,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与发展潜力。通过前期技术研发与市场培育,公司已在行星减速器领域实现技术突破,完成多系列产品的研发与验证,2025年实现小批量销售,市场开拓取得阶段性成果,为业务规模化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公司通过内生发展与对外投资双轮驱动,已完成10-30Nm减速器开发,为客户定制超10款精密减速器,上海设计试验中心和桂林装配线已投入使用,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撑。公司具备从材料研发、精密锻造、热处理、精密机加工到检测装配、质量追溯的全流程制造体系,为项目的顺利实施、量产爬坡与稳定运营提供了坚实的智造保障。因此,精密减速器数智化制造建设项目在市场空间、技术储备、量产能力等方面均具备充分的实施可行性。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公司拟使用自有自筹资金或外部融资资金投资建设。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事项符合国家产业导向与自身发展布局,具备较好市场空间与盈利潜力。本次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优化产品结构、扩大经营规模,增强盈利能力,开拓新的盈利增长点,在现有基础上继续推动新能源电驱齿轮业务成为公司第二战略曲线业务,同时进一步推进精密减速器等新兴零部件产品成长为公司第三战略曲线业务,对公司经营发展形成有力支撑,可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该项目尚处在初期阶段,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项目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四、连续十二个月对外投资累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含本次投资事项在内,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对外投资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39%。除本次投资项目外,其他投资包括:对外投资设立桂林福达驱动科技有限公司、平湖福达驱动科技有限公司、桂林福达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墨西哥福达发展有限公司,向上海意优智控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等事项。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事项涉及的项目尚需履行政府主管部门立项核准或备案等前置审批手续,若国家或地方相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及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公司已对项目实施与管理进行合理规划,项目进度安排基于过往经验确定,若建设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或受原材料价格、劳动力成本、建设技术、施工组织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工期延长,存在实施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3、本次投资系基于公司战略、行业发展前景及客户需求作出的判断,其中从市场整体来看,精密减速器业务仍处于发展阶段,如遇市场环境变化、行业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本次投资的项目可能出现技术研发未能契合行业需求、市场拓展不及预期的风险,进而使得未来经营效益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投资项目所涉及的投资总额、建设周期等数据均为计划数,并不构成对投资金额、业绩等的承诺。公司在确定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前已开展尽调工作,对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论证。公司将持续关注并推进本项目的市场开发、工程建设情况,同时做好经营管理,健全内部控制,积极防范和应对发展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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