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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6-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壹石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2022年7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41号)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610,850.00股,发行价为54.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0,985,9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9,700,000.00元,余额为人民币931,285,900.00元,另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481,198.7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9,804,701.21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23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41314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30,882,517.19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686,833,239.68元,本年度使用111,478,221.01元,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2,571,056.50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830,882,517.19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04,209,198.87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0.00元进行现金管理,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29,804,701.21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25,287,014.85元,系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协定存款结息以及活期存款账户结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755946566410816(已注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175268567467(已注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营业部52120180803116857、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县支行1229000104002147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营业部8112301011600862632(已注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188771005485(已注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175271082386、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66681008874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路证券营业部887829000208共计九个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2022年9月28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蚌埠壹石通电子通信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壹石通”)、安徽壹石通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石通新能源”)、重庆壹石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壹石通”)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均已开立募集资金项目专项账户。2022年10月11日,本公司、蚌埠壹石通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壹石通新能源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4月27日,本公司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重庆壹石通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2024年10月22日,本公司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2024年10月28日,本公司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路证券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2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20,000,000.00元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事项。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4年10月1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低风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5年10月1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年产20,000吨锂电池涂覆用勃姆石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661.1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年产15,000吨电子功能粉体材料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595.9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年产15,000吨电子功能粉体材料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5年9月,即延期不超过3个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年产15,000 吨电子功能粉体材料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5年9月30日已结项。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对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中的“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6年12月,即延期不超过12个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壹石通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壹石通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2025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附件: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年产15,000吨电子功能粉体材料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595.9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截至期末,该项目投入进度为93.63%。此进度系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以及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一并计入未使用金额后计算得出。“年产15,000吨电子功能粉体材料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年度尚未产生效益。

  [注2]“年产20,000吨锂电池涂覆用勃姆石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661.1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截至期末,该项目投入进度为88.24%。此进度系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以及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一并计入未使用金额后计算得出。

  [注3]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与拟使用募集资金差异系扣除发行费用所致。

  [注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6-011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15日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线上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学鑫先生提议召开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于2026年4月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落实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积极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应有的作用,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和各项业务的合规开展。公司董事会一致审议同意《202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2025年度公司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决议以及在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公司董事会一致审议同意《2025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积极回报投资者,保障投资者权益,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一致审议同意该方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一致审议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披露的“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结合业务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及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制定了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全体董事一致认可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于2026年4月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赋予的各项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2025年度公司所需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分析与判断,并做出合理决策,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持续提升。公司董事会一致审议同意该报告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于2026年4月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度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服务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价,编制了《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一致审议同意该报告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于2026年4月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执行的公司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编制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一致审议同意该报告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于2026年4月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预计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全资子公司安徽壹石通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重庆壹石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拟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为该授信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申请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有助于满足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促进相关经营主体持续、稳健发展,对公司扩大整体业务规模起到积极作用。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一致审议同意该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使用,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一致审议同意该报告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于2026年4月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公司为了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配置使用效率,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开展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对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中的“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整体投资规模和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一致审议同意该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于2026年4月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第四季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5年第四季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减值测试,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为609.71万元。公司董事会一致审议同意该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于2026年4月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内部控制的实际运行情况,编制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根据该报告的自我评价结果,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基础保障,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董事会一致审议同意该报告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于2026年4月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预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连续12个月内的最高时点余额),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一致审议同意该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于2026年4月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6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共计7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公司董事会一致审议同意该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于2026年4月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董事会2025年度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专项意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对公司2025年内任期届满(2019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2日)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明发先生,以及公司在任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文利先生、陈矜女士、储育明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2025年度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2025年度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与地区薪酬水平,拟定了公司董事2026年年度薪酬和津贴政策。

  表决结果:0票同意,9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因本议案的全部董事作为关联方均需回避表决,全体董事仅审议同意直接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本议案已于2026年4月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已执行的公司高管绩效薪酬动态调整机制,拟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3位董事蒋学鑫先生、鲍克成先生、黄尧先生作为薪酬关联方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于2026年4月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听取汇报。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为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融资与对外担保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并新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一致审议同意该议案内容。

  本次修订及制定的部分制度全文将于2026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项下部分子议案已于2026年4月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项下部分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公司依据2025年度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工作实践,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了《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体董事认为该报告较为详实,与公司股东、合作伙伴、员工等各方分享了公司在社会、环境和公司治理方面所取得的进步和对未来的展望,有利于增进投资者等相关方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同。公司董事会一致审议同意该报告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及《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于2026年4月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管理,鉴于公司在2026年新增合肥韬普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实际业务开展需要,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公司董事会一致审议同意该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于2026年4月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对外投资项目的议案》

  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拟将原建设项目“年产5万吨氢氧化镁、5万吨碱式碳酸镁、1万吨氧化锆、1,000吨硼酸锌、1,000吨五硼酸铵和100吨钛酸钡产品项目”调整为“年产6,000吨锂电池用超细勃姆石、500吨硼酸锌、500吨五硼酸铵产品项目”,相应投资金额同时变更,实施地点、实施主体保持不变。本次变更是基于行业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决策。通过对现有产线进行改建,能够充分利用现有闲置产能、缩短投资周期、降低建设成本,提升公司整体资源利用效率。公司董事会一致审议同意该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对外投资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审议同意,于2026年5月12日(周二)召集举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报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6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全体董事对上述报告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6-021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文件要求,公司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6-015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年度授信

  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石通”或“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拟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预计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全资子公司安徽壹石通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石通新能源”)、重庆壹石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壹石通”)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拟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壹石通拟为该授信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壹石通申请授信情况

  壹石通拟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预计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授信融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本次授信方式均为信用免担保,授信额度可在授信期间内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具体授信金额和授信期限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最终综合授信协议为准,本次银行授信累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

  (二)授信及担保情况

  壹石通新能源、重庆壹石通拟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授信融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以上授信事项拟由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1,000.00万元,担保期限根据授信融资的实际合理需求而定,具体以与相关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上述相关子公司拟向各相关银行申请授信的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事项

  1、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CEO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具体授信担保事项,并签署与授信担保相关的协议等文件。

  2、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内,授权公司CEO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具体调整上述被担保人之间的担保额度使用。

  3、上述预计的授信担保额度及授信申请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同时,截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中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相应自动失效。

  (四)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安徽壹石通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重庆壹石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前述被担保人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授信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尚未签署,主要内容将由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授信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授信及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申请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有助于满足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促进相关经营主体持续、稳健发展,对公司扩大整体业务规模起到积极作用。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无对外担保(不包含对子公司、孙公司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18,300.00万元(不含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担保总额是指已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尚未使用的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6.11%、33.69%;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申请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有助于满足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促进相关经营主体持续、稳健发展,对公司扩大整体业务规模起到积极作用。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6-019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且兼顾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 投资金额: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下同)本次拟进行委托理财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连续12个月内的最高时点余额),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审议程序: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日、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所投资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属于安全性高且兼顾流动性的投资品种,但其收益率受到市场影响,可能发生波动;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相关产品,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预期。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有效期

  公司本次拟进行委托理财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连续12个月内的最高时点余额),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拟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且兼顾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拟进行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实施方式

  为便于后期工作高效开展,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CEO及其转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限、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日、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所投资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属于安全性高且兼顾流动性的投资品种,但其收益率受到金融市场影响,可能发生波动。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相关产品,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若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建立委托理财台账,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管理,并做好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计监督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流程、实际操作、资金使用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管理中心及时做好台账管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于安全性高且兼顾流动性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能够获取更高的财务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上述投资行为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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