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6-015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奥锐特”)
●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30,000万元(包括已发生且延续至 2026年的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5日,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1、公司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不等于实际担保金额,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以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总额以具体担保合同约定的金额为准。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孙)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
2、担保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委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
3、上述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的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有效。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具体实施相关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表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5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预计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的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为预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行为,是在综合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且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29%;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2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6-016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
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4月15日,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综合授信额度的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审议。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可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质押贷款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具体的授信合同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子公司执行董事或子公司执行董事授权人士,办理在授信额度内的银行授信具体申请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具体授信业务。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6-019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本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5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对公司现行的部分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 19 号文》”),明确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不涉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也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6-011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彭志恩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年年度股东会需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九)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发展质量,规范公司运作,提高科学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对部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中《外汇衍生品交易制度》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含15项子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1至15项子议案。
上述1至15项子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1至9项子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执行情况详见《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十三)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合理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水平及其支付方式,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按照8万元/年(含税)的标准领取薪酬,不参与公司绩效考核,按季度发放。
2、内部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内部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其他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向内部董事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水平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
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若有)等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50%。
本议案含15项子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1至15项子议案。
上述1至15项子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1至9项子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8)。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社会治理(ESG)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22)及其全文。
(二十)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暨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全文。
(二十一)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2026年5月任期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及建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彭志恩先生、褚义舟先生、褚定军先生、邱培静女士、王国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二十五)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2026年5月任期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及建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提名苏为科先生、陈应春先生和钟永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二十六)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决定于2026年5月7日下午14:00—16:00在公司行政大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3)。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6-023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八都工业园区隆兴路1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7日
至2026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分别在公司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5.01-5.09、6.01-6.09、7、10.01-10.05、11.01-11.0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01、5.02、5.03、5.04、5.06、6.01、6.02、6.03、6.04、6.0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桐本投资有限公司、天台铂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天台铂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5.01、6.01议案;褚义舟回避表决5.02、6.02议案;褚定军回避表决5.03、6.03议案;邱培静回避表决5.04、6.04议案;李金亮回避表决5.06、6.06议案。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道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该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入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股东授权委托书(连同其它授权文件)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送至本公司登记地点,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二)参会登记时间:
2026年4月28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天台县八都工业园区隆兴路1号奥锐特药业,证券法务部办公室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6年5月7日下午13:5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王才兵
联系电话:0576-83170900
传真:0576-83170900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八都工业园区隆兴路1号,公司证券法务部
邮政编码:317200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6-014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 商业银行及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稳健型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公司及子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选择风险可控的委托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预期收益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为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稳健型理财产品。
(五)实施方式和授权
该事项经由董事会通过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六)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均是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稳健型理财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委托理财是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稳健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规定对委托理财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6-013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致同”)
●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前三个年度审计费用及变化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由董事会与拟聘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6-021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2026年5月届满到期。公司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彭志恩先生、褚义舟先生、褚定军先生、邱培静女士、王国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含职工代表董事);陈应春先生、苏为科先生和钟永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钟永成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将与公司后续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说明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完成了董事候选人的诚信档案查询工作。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存在相关规定所要求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已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所有董事候选人任职条件、工作经历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职的要求。其中,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与独立性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与能力。公司已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关材料,且已获无异议通过。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以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相关信息。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彭志恩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4年7月毕业于南开大学化学系。1994年7月至1998年2月,任北京玻璃钢研究设计院工程师;1998年3月至2002年10月,任上海迪赛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部副总经理;2002年11月至2018年8月任上海奥锐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5年至今历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2、褚义舟先生,195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83年9月至1987年7月,任天台山河中学教师、副校长;1987年8月至1993年7月,任天台中学教师;1994年8月至1998年2月,任天台有机化工厂厂长;1998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副董事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3、褚定军先生,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7年7月至1998年11月,任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1998年11月至今历任公司研发主管、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4、邱培静女士,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8年9月至1992年9月,任上海第六制药厂API工艺研发设计员;1992年9月至1999年1月,任上海集成药厂技术科工程师;1999年2月至2002年6月,任浙江省仙居制药厂二分厂副总工程师;2002年7月至2003年11月,任上海迪赛诺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项目部及销售部经理;2003年11月至2016年12月,任上海奥锐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17年8月,任上海奥磊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5、王国平先生,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3年7月至2005至9月任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2005年10月至2015年7月,任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6月至2020年5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应春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九三学社,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2003年11月至今任四川大学华西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新型手性催化剂的设计、合成及不对称催化反应研究以及生理活性物质的设计、合成等方面的工作。重点在手性有机小分子以及金属配合物催化的不对称合成领域开展研究并获得了系列成果,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SCI论文200余篇,参与《Cinchona Alkaloids in Synthesis & Catalysis: Ligands,Immobilization and Organocatalysis》《Asymmetric Organocatalysis》《Organocatalytic Ring-Forming Reactions》等多部英文专著章节的撰写工作。曾荣获四川省第九届青年科技奖、2011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2011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2012 Thieme Journal Award、2012 Asia Core Program Lectureship Award等奖项/称号,入选2014年科技部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青年领军人才、2015年四川省卫生计生领军人才、2016年科技部第二批万人计划青年领军人才。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2、苏为科先生,196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民革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省特级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历任浙江工学院有机化学教研室助教,浙江工业大学有机化工教研室讲师,副教授,现任浙江工业大学教授。现任教育部化学化工学部委员、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执行主任、国家化学原料药合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绿色化学制药国家和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主任、教育部绿色制药工艺与装备重点实验室主任、浙江省一流学科药学学科负责人、浙江省新药创制科技服务平台负责人、绿色制药浙江省工程实验室主任。2021年12月至今,担任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8月至今,担任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3、钟永成先生,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拥有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职称证书。1991年3月至1999年9月任温岭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所长, 1999年9月至2002年6月任台州天一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2002年7月至今,任浙江中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3年2月至今,担任浙江海宏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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