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6-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对外投资项目的议案》,原拟投建的“年产5万吨氢氧化镁、5万吨碱式碳酸镁、1万吨氧化锆、1,000吨硼酸锌、1,000吨五硼酸铵和100吨钛酸钡产品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用分阶段建设方式,包括当前阶段建设内容与中长期规划部分。鉴于面临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本项目相关产品的行业产能过剩、盈利能力承压,同时公司锂电池用超细勃姆石产品的下游需求旺盛,市场前景良好,为充分利用本项目现有闲置产能、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把握新能源产业发展机遇,公司拟对本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变更前项目概况
2020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开展项目建设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安徽壹石通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石通化学”)在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盐化工业园投资建设本项目。本项目原计划总投资111,342.39万元,采用分阶段建设方式, 包括当前阶段建设内容与中长期规划部分。其中,中长期规划部分由公司结合下游市场发展及行业供需情况确定。
截至目前,本项目现阶段建设规划的“年产2万吨氢氧化镁、500吨硼酸锌、500吨五硼酸铵产品项目”,已完成部分产线建设,包括1万吨氢氧化镁、500吨硼酸锌、500吨五硼酸铵产线,累计已投入资金17,596.82万元。本项目中长期建设规划的剩余部分项目,尚未投入建设。
二、项目变更内容
公司拟将原建设项目“年产5万吨氢氧化镁、5万吨碱式碳酸镁、1万吨氧化锆、1,000吨硼酸锌、1,000吨五硼酸铵和100吨钛酸钡产品项目”调整为“年产6,000吨锂电池用超细勃姆石、500吨硼酸锌、500吨五硼酸铵产品项目”,相应投资金额同时变更,实施地点、实施主体保持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内容调整后,项目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将根据合规要求相应调整。除本项目调整外,公司子公司壹石通化学在定远县盐化工业园实施建设的其他项目,仍按原计划实施。
三、变更原因
本次项目建设内容变更,是基于所处行业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所作出的审慎决策。本项目原规划建设的相关产品因行业产能过剩、价格持续走低,致使盈利水平下降;而公司锂电池用超细(小粒径)勃姆石当前下游需求旺盛,市场前景良好,公司相关产能利用率较高。因此,公司对本项目作出如上调整变更,通过改造现有产线,充分利用闲置产能、提升投资效率。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现有闲置产能,缩短投资周期、降低建设成本,提升公司整体资源利用效率。同时有利于公司顺应新能源行业发展趋势,扩大锂电池用小粒径勃姆石产能,持续巩固公司在全球勃姆石市场的龙头地位,增强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对外投资项目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对本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变更。鉴于原项目系经公司上市前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重大投资项目,本次变更涉及原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总额的重大调整,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六、风险提示
本次项目变更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存在项目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等风险,公司将通过长期降本增效、技术创新、战略采购及优化客户结构等方式积极应对相关风险。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决策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6-017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方案》相关规定,采用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综合评价法,对拟选聘单位进行评价打分,形成了初步选聘考核结果。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同意,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设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作为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天职国际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司法鉴定业务、信息系统审计业务等多项业务,并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90人,注册会计师1,09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99人,拥有员工8,000余人。天职国际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12亿元。
2、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天职国际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提取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3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天职国际的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国家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且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9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为公司配备了专门的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大型中央企业、上市公司以及相关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和现场负责人均由资深合伙人和高级经理担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且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周春阳,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张辰,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罡,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2、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综合确定。天职国际关于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费用的报价共计7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3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选聘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2026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方案,采用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综合评价法,对拟选聘单位进行评价考核。
2026年4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作为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2026年度续聘天职国际为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续聘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6-014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第四季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对第四季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对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进行的减值测试,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为609.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表中的数值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考虑前瞻性信息,使用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及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确认减值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92.84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项目进行减值测试,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本次需计提存货跌价损失316.87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合计609.71万元,导致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609.71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第四季度的经营成果,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2025年第四季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数据,已经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6-020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一、本次授权事宜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数量、种类及上市地点
本次授权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授权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本次授权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六)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股票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以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发布的新规定、证券监管部门出台的新要求,以及其他政策或市场发生的新变化,相应调整发行具体方案;
9、决定并聘请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办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难以实施,以及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时,决定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发行方案;
11、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
(七)授权期限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经公司年度股东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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