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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116                                                  公司简称:奥锐特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0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实际有权参与股数为准计算。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6,183,234股,库存股2,777,219股,若以此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37,158,045.1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5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5年3月修订)》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5年以现金为对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2,627,238股,支付现金55,124,396.68元(不含交易费用)。据此,公司2025年度预计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为192,282,441.78元,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2.80%。

  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预案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特色复杂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和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

  1、全球医药行业发展状况

  随着全球人口总量的增长和社会老龄化程度的提高,人类对生命健康事业愈发重视。同时,各个国家与地区医疗保障体制不断完善,尤其是新兴国家的经济快速增长拉动了这些国家的药品需求和社会医疗卫生支出,也推动了全球医药行业的发展。

  根据医药咨询机构IQVIA Institute发布的全球药品使用报告:Global Medicine Use Trends 2026: Therapy Drivers, Spending Levels, and Policy Evolution,预计到2030年,全球药品使用量将以年均2.7%的速度增长,与过去五年的增速相当。基于按限定日剂量(DDD)推算的药品运输量模型,全球药品使用量在过去五年间增加了4,410亿个限定日剂量,预计到2030年将以每年2.7%的速度增长,较过去五年的增速(2.8%)略有下降,最终达到约4万亿的限定日剂量。增长主要由亚太地区、中国、印度和拉丁美洲的药品使用量提升驱动,这些地区人口增长、药品可及性提高,以及持续的医疗体系投资共同推动了用药量的攀升。到2030年,亚太地区与中国合计贡献全球用药量增长的一半以上,中国用药量增速预计将低于前五年水平。发达国家市场药品使用量预计将保持温和增长,西欧、日本和北美地区至2030年的增幅均低于2%,反映出成熟市场特征及人口增长放缓的趋势。

  2、中国医药行业发展状况

  医药制造行业与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其下游需求主要与人口数量、老龄化程度及疾病演变等因素相关。近年来,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由2018年的28,228元增长至2025年的43,377元,消费升级加速;与此同时,截至2025年末,全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32,338万人,其中65岁以上人口22,365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1,307万人和342万人,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随着新医保目录落地、医保支付方式进一步完善以及带量采购的制度化和常态化等多种政策的推行,医保收支结构逐步优化,控费成效显著。整体看,我国医药消费的基本盘仍然稳健。

  受医保控费、带量采购制度化和常态化等因素影响,近年来医药制造业收入和利润出现小幅波动。2025年,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企业营业收入为24,870.00亿元,同比下降1.2%;营业成本为14,362.40亿元,同比下降1.3%;利润总额为3,490.00亿元,同比增长2.7%。

  医药行业是对政策依赖较高的行业。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政策的推进、带量采购政策的落地执行等均对行业产生了深刻影响。近年来,中国医药行业政策进一步强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方面的改革,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同时对创新药的临床试验立项、设计以及开展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积极推动仿制药发展,鼓励优质中医药企业发展。

  2026年3月,随着“十五五”规划纲要的发布,我国医药行业的发展方向进一步明确,健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机制、健康中国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等政策持续优化推进。2026年3月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优化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治理,推动创新药和医疗器械高质量发展。

  3、中国原料药行业发展状况

  原料药作为药品生产的核心物质基础,直接决定着药效和安全性,在医药产业链中占据着不可替代的战略地位。中国凭借完整的工业体系和成本优势,自2010年起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原料药生产国和出口国,在抗生素、维生素、解热镇痛药等领域占据主导地位,占据了全球约30%的产能。

  从市场规模来看,全球原料药市场呈现出稳健增长态势。2024年全球原料药市场规模达到2,261亿美元,同比增长5.3%。在全球格局中,中国与印度凭借成本优势占据重要位置,而欧美国家则主导高端生物制剂相关原料药市场。

  中国原料药产业的规模优势体现在多个维度。产能方面,2017年我国化学原料药产能达到峰值348万吨,此后经过环保整治和结构调整,2021年起恢复增长势头。进出口方面,2024年我国原料药进出口总额达537.9亿美元,其中出口额429.8亿美元,同比增长5.1%;进口额108.1亿美元,同比增长7.9%。然而,深入分析出口结构可以发现,我国原料药产业正面临“量增价减”的挑战。2024年原料药出口量同比增长19.4%,创历史新高,但出口单价同比下降12%。这一现象主要源于大宗产品如抗生素类、激素类等原料药价格普遍下跌。

  尽管中国原料药产业规模位居全球首位,但在从“原料药大国”向“原料药强国”转型的过程中,仍面临诸多挑战。技术研发投入不足是制约行业升级的首要瓶颈。我国在低端化学原料药领域虽然具备成本优势,但在合成生物技术、共晶、连续结晶、不对称有机催化等前沿领域的研发投入较低,导致科技创新能力不足。与国际领先企业相比,中国原料药企业的研发强度普遍偏低,难以支撑高端原料药的突破性发展。

  国际市场的准入壁垒也对中国原料药企业构成挑战。美国、欧洲等成熟市场对原料药质量标准要求严格,企业为获得FDA、EMA等国际认证,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技术改造和质量体系升级。这对于资金实力有限的中小企业尤为困难,限制了它们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据统计,目前我国仅有少数头部企业能够全面符合国际最高质量标准,大多数企业仍局限于国内或标准较低的国际市场。

  环保合规压力与日俱增。随着各国对环境保护重视程度提高,原料药生产的环保要求日益严格。中国、美国、欧盟都出台了相关法规,要求制药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严格管理原材料和废物。这些环保要求虽然有利于行业长远发展,但在短期内大幅增加了企业的合规成本。特别是对于传统的大宗原料药生产企业,环保投入占总成本的比例显著上升,削弱了其价格竞争力。

  国际贸易环境的变化也给中国原料药产业带来不确定性。近年来,全球医药产业链区域化趋势明显,主要医药消费国纷纷采取措施降低对外部原料药的依赖。如欧盟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鼓励原料药本土化生产,印度则通过“原料药自给自足计划”提升自给率。这些趋势虽然短期内难以动摇中国原料药的全球地位,但长期来看可能改变全球供应格局,对中国原料药出口构成挑战。

  尽管面临诸多挑战,中国原料药产业仍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全球医药需求的持续增长为行业提供了广阔空间。随着全球人口老龄化加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以及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医药健康领域的多维度需求将持续释放。据预测,到2033年全球原料药市场规模将突破3,845亿美元,这一巨大市场容量为中国原料药企业提供了充足的发展空间。专利药集中到期将创造可观的市场机会。未来几年,大量原研重磅药物专利将到期,刺激仿制药大规模上市。由于仿制药价格显著低于原研药,其市场需求往往数倍于原研药,这将直接拉动对相应原料药的需求。中国原料药企业在仿制药原料药领域具有明显优势,有望从这一趋势中获益。特别是特色原料药,如心血管类、抗肿瘤类等专科用药原料药,预计将迎来需求高峰。

  对中国原料药企业而言,未来的成功将取决于创新能力的提升。加大研发投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开发高附加值产品,是企业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同时,积极参与国际竞争、获取高端认证、拓展CDMO业务,也是提升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在环保和质量管理方面,企业需要提前布局绿色工艺、完善质量体系,以应对日益严格的监管要求。

  在全球医药产业链重构的背景下,中国原料药产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唯有坚持创新驱动、绿色发展、质量为先的发展理念,才能实现从“原料药大国”向“原料药强国”的跨越,为全球医药健康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公司主要从事特色复杂原料药、医药中间体和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制药企业。

  1、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

  公司的原料药和中间体目前已从传统的小分子药物拓展到多肽药物和寡核苷酸药物。其中小分子类原料药和中间体主要为呼吸系统、心血管、抗感染、神经系统、抗肿瘤和女性健康类产品;TIDES(多肽/寡核苷酸)原料药主要为糖尿病、减重、减脂和罕见病等产品。

  公司原料药和中间体工艺复杂、产品质量要求高,进入壁垒较高。客户主要为国际大型制药公司,业务遍及欧洲、南美、北美和亚洲各地。通过长期服务于国外知名制药企业,公司对规范医药市场有了更深的理解,通过了包括NMPA、FDA、BGV、WHO、ANVISA等监管机构的认证,建立了独具竞争力的自主品牌,成为国内出口特色原料药较多的企业之一。

  2、制剂

  公司利用自身原料药的优势在国内市场发展制剂。截至报告期末,已上市的制剂品种如下: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9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61%;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4.3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43%。

  截至2025年年底,公司资产总额为42.22亿元,较期初增长8.89%;负债总额为15.64亿元,较期初增长1.20%;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6.58亿元,较期初增长13.98%;资产负债率为37.05%。公司的资产流动性、偿债能力、现金流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健康。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公告编号:2026-022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管理层(高级管理层)评估、管理重要性议题以提供分析、建议供决策层讨论,以确保董事会进行监督;执行层(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定期向管理层汇报ESG工作成果。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决策层(董事会)监督公司的ESG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评估,对ESG相关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适时提出指导意见。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6-017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基于实际发展需要,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但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收益受汇率及利率波动影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其他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原料药和中间体产品出口业务占比较高,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日常经营需要,拟适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降低汇兑损益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控能力。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金额限定在公司风险敞口限额以内,与外汇风险敞口相匹配。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金额在任一时点累计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含本数)(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外汇掉期、组合收支产品中配套的相应外汇衍生品等。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12个月内。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拟开展的外汇交易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但仍存在潜在的履约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5、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制度》(原制度名《远期外汇交易管理制度》),对有关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原则、风险监控与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

  2、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3、公司将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和有效期内,慎重选择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只允许与经国家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为目的,有利于公司资金的流动性及安全性。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处理。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6-018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2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81,212.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数量8,121,200张,共计募集资金812,120,000.00元,扣除剩余承销及保荐费(承销及保荐费不含税金额合计8,810,735.85元,已用自有资金预付的377,358.49元)8,433,377.36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803,686,622.6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837,835.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00,471,428.30元,上述款项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验〔2024〕32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63,922.07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6,196.5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6,125.07万元,利息收入净额71.52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6,331.2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6,125.07万元,利息收入净额206.16万元,其中2025年度利息收入净额134.64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80,253.3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0.15万元,已注销结转。

  综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80,253.30万元,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办法于2025年8月29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三届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4年8月8日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于2024年8月8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奥锐特)、海通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求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之和的尾数若不一致的,系由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结余0.15万元,已全部注销结转。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奥锐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奥锐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原计划补充流动资金17,000.00万元中,包含了应付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费用,故调整后投资总额安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15,835.14万元进行列示。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6-020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1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000股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406,195,234股减少至406,183,234股,注册资本由406,195,234元减少至406,183,234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以上事实,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工商手续等事宜。

  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6-012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0.34元(含税)

  ● 本次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为分配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显示,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9,210,068.0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62,805,044.21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数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确定。

  基于公司2025年度稳定的经营情况、良好的现金流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愿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现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0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实际有权参与股数为准计算。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6,183,234股,库存股2,777,219股,若以此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37,158,045.1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5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5年3月修订)》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5年以现金为对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2,627,238股,支付现金55,124,396.68元(不含交易费用)。据此,公司2025年度预计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为192,282,441.78元,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2.80%。

  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利润分配相关数据及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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