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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议案》,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鉴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0万股作废失效;此外,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88.05万股作废失效。综上,公司本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92.05万股,有关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邹育兵先生作为征集人依法采取无偿方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二)2024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6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四)2024年6月15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五)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4年7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5年4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5年6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情况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方式”第二节第(二)项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0万股作废失效。

  (二)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而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与归属条件”第二节第(三)项规定,本激励计划设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准,对相应考核年度的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进行考核。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如下: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依据。

  2、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根据公司2025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及本激励计划营业收入考核指标口径,经计算,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未达到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所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触发值(Am)要求,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0%,因此,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88.05万股作废失效。

  综上,公司本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92.05万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0万股由公司作废;此外,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88.05万股由公司作废。综上,公司本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92.05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已履行必要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归属条件未成就及本次作废失效之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归属条件未成就及本次作废失效的原因以及作废失效的数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情况概述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4,406.71万元,未弥补亏损为84,406.71万元,实收股本为51,017.3053万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的主要原因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达84,406.71万元,主要系公司2023年、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所致。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25.78万元,主要是上半年产能利用率偏低,部分产品单位成本较高,综合毛利率下降所致;下半年随着新技术的应用生产成本降低,金属价格持续上涨,产品毛利率显著提升,叠加存货跌价准备同比大幅减少及技术出口合作项目的收入确认,公司下半年实现了扭亏为盈,全年虽仍处于亏损状态,但亏损幅度较上年同期大幅收窄。

  三、应对措施

  2026年,公司将继续聚焦主营业务,提升资源保障能力,提高运营效率,多措并举实现经营质量企稳回升,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主要措施如下:

  (一)构建绿色循环供应链,夯实资源保障基础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与循环经济号召,深度聚焦锂电产业资源综合利用领域,持续强化回收料分离提纯技术的产业化应用,着力打通废旧电池从回收到再制造的关键环节,实现节能环保与降本增效的协同发展。为进一步深化资源循环利用战略布局,公司将聚焦回收料供应端的多元化建设,积极拓展优质供应商资源,丰富回收料的品类及渠道来源,提升回收料在生产体系中的使用占比,将回收料的高效利用转化为企业的核心供应链优势,筑牢稳定、可持续的原料根基。

  为提升回收料的处理能力,公司已在子公司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现有产线开展技术改造,并计划在子公司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同步推行。但由于公司原有产线最初系基于矿料加工工艺设计,且生产目标聚焦于前驱体等产品产出,技改空间与产能提升幅度受到一定制约。为匹配公司在资源循环利用领域的战略升级,突破现有产线因初始设计带来的改造瓶颈,公司将大力推进回收再生产能的专业化、规模化建设。依托全新的回收料处理技术标准与工艺流程,公司拟通过子公司独立开展全新生产线的设计与建设工作,旨在系统性提升回收料的精细化处理能力与综合转化效率。新产线建成后,将显著增强公司在废旧电池及废料领域的资源消化能力,形成差异化的技术壁垒。目前,该项目已正式进入前期筹建阶段,相关工作正有序推进。此外,公司将同步推进碳酸锂原料段项目建设,贯通从锂矿石焙烧至硫酸锂溶液制备的完整工艺链条。通过新建产能与工艺升级的双轮驱动,进一步完善原料自供体系,为业务发展提供坚实的资源保障。

  (二)深化客户协同,提升运营效率

  2026年,公司将持续夯实经营基础、提升运营效能,深耕主业,推动各项业务稳健发展。公司将秉持互利共赢、长期共生的合作理念,进一步深化与核心客户的沟通协作,精准对接客户需求,持续优化产品供给与服务质量,切实提升客户满意度与粘性。同时,公司将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推进客户开发与产品认证工作,深化与重点客户的战略合作,增强订单的可见度与履约确定性,有效应对市场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在生产运营方面,公司将持续聚焦前驱体、硫酸盐、碳酸锂等核心产品,着力提升产销规模与质量水平。通过优化生产调度机制,合理配置各类资源,强化生产全流程质量管控,严格把控每一个环节的产品标准,为客户提供质量可靠、性能稳定、符合预期的高品质产品。同时,公司将推动产能利用率稳步提升,充分释放规模效应,持续强化成本管控能力,提升盈利水平,不断巩固并增强在关键材料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三)拓展多元应用场景,筑牢技术创新根基

  公司将坚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聚焦产品系列化开发与场景拓展,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优化研发管理体系。2026年,公司将加快开发适用于多元化应用场景的前驱体产品,覆盖消费电子(如钴酸锂电池)、小动力电池、电动工具,以及人形机器人、低空飞行器等新兴应用领域,结合不同场景的性能需求,优化产品配方与工艺,提升产品的适配性、稳定性与安全性,精准匹配市场多元化、个性化的需求,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同时,公司将有序推进高端芯片生产用高纯电子化学品的产品拓展和市场推广。聚焦高纯材料制备关键技术,持续攻克工艺难点,提升产品纯度与品质,积极拓展高端应用领域;持续在分离提纯技术领域深耕细作,优化工艺路线,提升分离效率与收率,降低制造成本,强化核心技术壁垒,为产品迭代升级与业务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推动公司向更高水平迈进。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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