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山金国际                 公告编号:2026-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权益分派方案: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总数由1,834,929股变更为4,157,929股,即剔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基数为2,772,564,336股。

  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公司最新剔除回购账户股份后的股本基数2,772,564,336股计算分配比例为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4.804021元(含税,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息1,331,945,729.40元。

  2、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3日

  3、除权除息日:2026年4月24日

  4、除权除息参考价: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每股现金红利=0.4796827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1,331,945,729.40元÷2,776,722,265股=0.4796827元/股(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七位))。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该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2026年3月4日的公司总股本2,776,722,26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1,834,929股后的股本总额2,774,887,3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分配现金股利1,331,945,921.28元。截至董事会审议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尚未完成,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总数由1,834,929股变更为4,157,929股,即剔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基数为2,772,564,336股。

  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公司最新剔除回购账户股份后的股本基数2,772,564,336股计算分配比例为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4.804021元(含税,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息1,331,945,729.40元。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机制一致。

  本次利润分配距离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776,722,265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157,929股后的2,772,564,3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80402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32361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96080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804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2,776,722,265股,本次分红方案实施后总股本无变化。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4月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4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4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4月16日至登记日:2026年4月2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一)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2,772,564,336股×0.4804021元/股=1,331,945,729.40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每股现金红利=0.4796827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1,331,945,729.40元÷2,776,722,265股=0.4796827元/股(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七位))。

  因此,在保证本次分红派息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日收盘价-0.4796827元。

  (二)关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按照《回购报告书》等相关内容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将由不超过人民币 29.7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9.22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自 2026 年 4 月 24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七、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北塔30层

  咨询联系人:李铮

  咨询电话:010-85171856

  传真电话:010-65668256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山金国际                 公告编号:2026-020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9.70元/股(含);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9.22元/股(含);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6年4月24日(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方案概述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9日、5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依法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7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30日、5月2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规定,若公司回购期间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股东会决议,公司将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公司最新剔除回购账户股份后的股本基数2,772,564,336股计算分配比例为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4.804021元(含税,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息1,331,945,729.40元。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4月2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9.7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9.22元/股(含)。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涉及送股和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772,564,336×0.4804021)÷2,776,722,265≈0.48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9.70-0.48)÷(1+0)≈29.22元/股。

  在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9.22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84.46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5%;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42.23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自2026年4月24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