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16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黄河西路555号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高海龙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实际支付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议案均审议通过。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唐志华、高海龙、李新芳、周雄、朱文俊系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公司股东、江苏新泉志和投资有限公司系唐志华的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秦永强、章雪奕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新泉(得克萨斯)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Xinquan Texas Automotive Interiors LLC(以下简称“新泉(得克萨斯)”)业务发展需要,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新泉(得克萨斯)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 万元,期限3年。
(二) 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新泉(得克萨斯)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上述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股东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在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内由公司及新泉(得克萨斯)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新泉(得克萨斯)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的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 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新泉(得克萨斯)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Xinquan Texas Automotive Interiors LLC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 万元,期限3年。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1,000.00万元,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芜湖新泉志和汽车外饰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新泉志和”)提供担保26,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常州新泉志和汽车外饰系统有限公司提供担保40,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Xinquan Texas Automotive Interiors LLC提供担保25,000万元,对外担保总额91,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28%。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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