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5日,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授权董事长在经审定事项的范围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及其子公司将选取合格专业、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机构单位提供的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回报。
(二) 投资金额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本次授权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在投资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 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 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方式单独签订合同或存单形式存放,以取得较高存储利率,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产品(不包括无担保的债券投资)、并对国债回购等进行适度投资。
(五) 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本次授权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
二、 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授权董事长在经审定事项的范围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及其子公司将选取合格专业、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机构单位提供的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对此公司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管理层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3、财务部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等及以下风险型或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且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利率,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效益,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理财产品中保本浮动收益、非保本浮动收益的产品由报表列报的项目“其他流动资产”分类调整至报表列报的项目“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产品中保本保收益产品依旧在“其他流动资产”列报。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5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非法套利,主要为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进行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时将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及回款预测风险等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因公司及子公司有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及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使公司保持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与合法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非法套利,主要为减小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2026年度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均不超过1,000万美元、500万欧元,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具体交易金额将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公司和子公司具体经营需求确定。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只与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包括与美元、欧元相关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符合公司业务需要的外汇衍生产品或产品组合。
(五)交易期限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内签订相关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协议。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相关预计交易额度和交易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的是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完全依据公司与客户报价所采用的汇率情况,严格与回款时间配比进行交易。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可以熨平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及子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营销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延期交割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营销部门采用资金部提供的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目前仅限于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就套期保值额度、套期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3、为防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为出口货款购买信用保险,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4、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出口业务收入,远期结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出口业务收入预测量。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业务为依托,且不开展以投机或套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公司已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范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具有较强的外汇风险管控能力,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1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的要求,现将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均不含税):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化工新材料产销量单位为吨。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五、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6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 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公司 2026 年度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将减少 311.73 万元,利润总额将增加 311.7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影响数据以 2026 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一、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 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相关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以谨慎性原则为前提,并结合公司及子公司新购设备的实际可使用状况,拟对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变更。
近年来,公司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扎实推进数智化转型和精益管理,显著提升设备运行质量和效率,逐步构建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生产模式,有效延长设备生命周期,主机设备类资产实际使用年限较之前的折旧年限明显增加。
公司子公司四川晶华胶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新购入特种造纸机及配套设备,设备主要供应商为国内先进供应商,随着设备科技发展,新材料、新技术在资产设备领域广泛应用,在设计水平与施工标准上显著提升。同时,公司持续强化对资产设备维护制度的完善,定期保养和检修维护及升级改造,提高机器设备的性能,同时随着生产工艺的调整与改善、精密制造工艺赋能与智能化、自动化系统的全流程监控与保护,设备运行状态良好,经评估其预计使用寿命较原估计更长,可稳定运行 20 年以上,参考造纸行业上市公司中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普遍采用 20 年及以上的折旧年限,为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确保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实际使用寿命高度契合,使计提折旧期间更为合理,公司决定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综上所述,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拟对子公司上述特种造纸机及配套设备的折旧年限进行重新核定,折旧年限调整为 20 年,后续新购建特种造纸机及配套设备折旧年限均按上述折旧年限估计。
(二) 变更前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介绍
(三)会计估计变更的日期
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事项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二、 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事项2026年1月1日起执行。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公司 2026 年度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将减少 311.73 万元,利润总额将增加 311.7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影响数据以 2026 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2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晶华新材”)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7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44,062,92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90元/股,此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6,222,997.1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12,264,335.45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3,958,661.65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7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093号),经审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实施主体、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2023年7月18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8,350,195.56元(含税)后的余款人民币427,872,801.54元,汇入公司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永丰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50131000945297528)。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79,702,186.40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16,229,343.20元,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3,472,843.20元,募集资金剩余金额44,950,455.50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09号),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27,199,772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36元/股,此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7,390,093.92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5,152,791.3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2,237,302.60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5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5)00023号),经审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实施主体、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2、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2,237,302.60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0.00元,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22,237,302.60元,募集资金剩余金额70,276.73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8月7日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安徽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募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管理,并接受保荐机构及开户行的监督。
2025年6月,公司因发行需要,聘请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担任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负责公司2024年度简易发行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东方证券将承接原光大证券对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有关持续督导职责。 2025年6月初,公司、东方证券与存放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剩余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管理,并接受保荐机构及开户行的监督。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2025年6月4日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5年6月11日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四川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募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管理,并接受保荐机构及开户行的监督。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截至2025年8月8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2025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2025年8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3。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6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7,012.29万元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晶华新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已出具“天衡专字(2025)01015号”《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款项金额为17,012.29万元。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公司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6,800万平方米电子材料扩建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17,139.71 万元(包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变更为“年产8,600万平方米电子材料技改项目”。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二)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晶华新材董事会编制的《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天衡专字(2026)00486 号《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晶华新材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晶华新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晶华新材募集资金在2025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附表1:
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含利息收入。
注2:“调整后投资金额”是将募集资金总额 43,622.30万元扣除保荐与承销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226.43万元后,根据募集资金净额42,395.87万元对各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后的投资金额。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截至期末投入进度大于100%原因系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了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的差额,故累计投入金额高于承诺投入金额。
注5:公司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年产6,800万平方米电子材料扩建项目”为“年产8,600万平方米电子材料技改项目”。
注6:该项目于2024年6月结项,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系产能尚未完全释放。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3:
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是将募集资金总额 22,739.01万元扣除保荐与承销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515.28万元的净额。
注5: 该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系产能尚未完全释放。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7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1、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44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成,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未能全部解除限售,公司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1,544股进行回购注销并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已于2026年3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2、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身故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这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000股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本次激励计划2026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123,386 份,行权起始时间为2026年2月6日。2026年第一季度,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859,740 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 76.53%。
以公司注册资本290,411,661元、总股本290,411,661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公司注册资本将变更为291,154,857元,总股本将变更为291,154,857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因公司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的上述变化,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修订后的《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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