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7 证券简称:欢乐家 公告编号:2026-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将2023年11月21日完成的回购股份方案中“实际回购股份数量总数的50%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即公司将注销已回购股份2,500,000股。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37,473,475股减少至434,973,475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人民币437,473,475元减少至人民币434,973,475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2日、2026年3月26日和2026年4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上述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加盖法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传真或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申报时间:2026年4月17日-2026年6月1日,每个工作日的9:00-17:00
2. 申报地点和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71号欢乐家大厦31层证券部
3. 联系人:孙嘉彤、李文欢
4. 邮编:524026
5. 电话:0759-2268808
6. 传真:0759-2728990
7. 电子邮箱:hljir@gdhlj.com
8. 申报所需材料
9. 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函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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