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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公募基金 产品风险等级变动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风险等级评价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安排,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公募基金进行了产品风险等级重新评估,调整了部分基金的风险等级(详见下表),调整后的风险等级自2026年4月27日起开始执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基金产品风险等级的变化以及对投资者决策带来的影响。

  本公司旗下的公募基金产品,根据风险水平从低到高划分为五个等级:R1(低风险)、R2(中低风险)、R3(中风险)、R4(中高风险)和R5(高风险)。

  风险提示

  1.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根据投资者适当性法律法规对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不同,因此不同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可能存在不同。

  2.本公司所有公募基金的风险等级均在官网公布,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scfund.com.cn)查阅。

  3.投资者购买基金后,所购买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可能因市场或运作情况等影响而发生调整,并可能超出投资者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从而可能产生不利后果和损失。投资者请及时关注基金风险等级的变化并谨慎决策,以确保自身的投资决策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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